我的公积金查询 个人账户

前沿拓展:

我的公积金查询 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1、可以自助银行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月缴额查询、明细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自助终端补登和打印以及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信息的查询,客户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网点办理本人龙卡储蓄卡、公积金的专用存折(对账簿)和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关联关系,开通相应的自助银行服务后就可在建设银行ATM和自助终端上查询打印个人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对于自己公积金贷款信息的查询和贷款试算,客户只需要注册为建-行网上银行客户即可,若要开通网上公积金贷款的自助还款服务还需将还款账号追加至网上银行。

2、可以手机银行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的余额查询、月缴额查询、明细信息查询等。客户使用手机网络功能下载软件,运行建-行手机银行软件开通手机银行服务即可;短信客户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网点或电话银行完成公积金短信服务客户签约和账户追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中金网11月21日讯,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运城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运城公积金贷款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城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贷款、账户余额)

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 http://www.gjjzyc.com/.

说明:打开页面后请正确填写您的姓名与身份证号,本数据在每月的二十号左右更新,可能会与您的真实缴存金额有一个月的误差,请您谅解!

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七条 贷款对象(以下简称借款人)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具有近两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手续及所需资金的30%的首付款证明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购建房手续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限于运城城镇范围内并用于本人家庭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

第十条 符合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只可一人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一次,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运城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管理中心应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以及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参照下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二、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的70%;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筑**的60%;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

根据前两项确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长期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运城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管理中心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同时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提供计委批文、集资花名册和首付款收据;装修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工程协议、购买材料证明等。

四、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提供银行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

五、采用公积金质押的,提供质押担保人的身份证、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单。

六、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二十三条 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中心应及时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对借款人及反担保人(物)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资信和还款能力有疑虑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反馈意见,由管理中心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持审批手续与管理中心、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采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到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办理冻结止付收押手续。

采用住房公积金质押的,借款人与质押担保人一同到中心办理质押手续。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与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二十五条 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贷款办结通知单和担保办结手续,开具支票,划拔基金。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一)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未婚的须提供当地**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超过一年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

2、借款人及其配偶工资折或近三个月单位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购、建房屋相关证明

1、购买商品房的,须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

2、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有发改委批文、建房名单、首付款证明。

3、城镇在建私房的,须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和工程队协议、购料单据。

4、大修、装修房屋的,须有房产证、大修或装修合同、工程预算费用表、购材料款单据

5、买二手房的,须有已过户房产证、交易税票(契约)、付款证明。

6、**置换房,须提供《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7、偿还本人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须有购房合同、按揭合同、个人综合贷款还款计划查 询列表。

8、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准购证)、首付款证明。

9、单位团购房的,须提供团购合同、团购名单、首付款证明。

10、本地缴存异地购房的,须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按月归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于每月19日前的上午办理。

1、提前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用现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审贷业务部门审批后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单。

(2)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自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方可申请提前结清贷款本息。

①用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审贷业务部门签署的《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三)》

②用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及审贷业务部门签署的《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三)》。

2、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只可用现金,偿还金额须等于或大于5000元。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审贷业务部门审批后出具提前还款通知单。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是直属市**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山西铝厂管理部、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管理部。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售房款及其它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货币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截止2006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归集公积金12.6亿元,归集余额9.9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7.3亿元,贷款余额4.3亿元;累计支取公积金2.7亿元。对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十一五”期间,中心将以“规范管理,安全高效,敬业尽责,热情服务”为宗旨,竭诚为职工服务,管好用好公积金,为改善城镇职工居住条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

盐湖区 盐湖区凤凰南路62号四楼 0359-2023267

永济 永济市银杏西街34号一楼 0359-8026260

河津 河津市新耿北176号建行三楼 0359-5035997

闻喜 闻喜县牌楼东街**综合楼三楼 0359-7027467

新绛 新绛县正平街38号工行一楼 0359-7531923

绛县 绛县绛山街城建局楼下 0359-6526153

临猗 临猗县府西街119-1号建行二楼 0359-4036478

芮城 芮城县洞宾西街**5号楼3单元2楼 0359-3026004

万荣 万荣县西大街工行一楼 0359-4529511

垣曲 垣曲县舜王大街建行三楼 0359-6026774

稷山 稷山县稷峰西街建行三楼 0359-5528776

夏县 夏县新建北路1号工行院内 0359-8536223

平陆 平陆县西大街38号农行一楼 0359-3531228

山西铝厂 叠翠区房地产处 0359-5043563

中条山 垣曲县中条大街47号 0359-6032619

微信:cngold-com-cn (长按**),或搜【中金网】,获得更多免费信息实时推送!

拓展知识:

前沿拓展:

我的公积金查询 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1、可以自助银行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月缴额查询、明细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自助终端补登和打印以及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信息的查询,客户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网点办理本人龙卡储蓄卡、公积金的专用存折(对账簿)和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关联关系,开通相应的自助银行服务后就可在建设银行ATM和自助终端上查询打印个人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对于自己公积金贷款信息的查询和贷款试算,客户只需要注册为建-行网上银行客户即可,若要开通网上公积金贷款的自助还款服务还需将还款账号追加至网上银行。

2、可以手机银行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的余额查询、月缴额查询、明细信息查询等。客户使用手机网络功能下载软件,运行建-行手机银行软件开通手机银行服务即可;短信客户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网点或电话银行完成公积金短信服务客户签约和账户追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中金网11月21日讯,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运城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运城公积金贷款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城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贷款、账户余额)

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 http://www.gjjzyc.com/.

说明:打开页面后请正确填写您的姓名与身份证号,本数据在每月的二十号左右更新,可能会与您的真实缴存金额有一个月的误差,请您谅解!

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七条 贷款对象(以下简称借款人)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具有近两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手续及所需资金的30%的首付款证明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购建房手续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限于运城城镇范围内并用于本人家庭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

第十条 符合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只可一人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一次,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运城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管理中心应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以及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参照下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二、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的70%;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筑**的60%;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

根据前两项确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长期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运城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管理中心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同时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提供计委批文、集资花名册和首付款收据;装修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工程协议、购买材料证明等。

四、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提供银行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

五、采用公积金质押的,提供质押担保人的身份证、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单。

六、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二十三条 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中心应及时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对借款人及反担保人(物)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资信和还款能力有疑虑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反馈意见,由管理中心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持审批手续与管理中心、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采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到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办理冻结止付收押手续。

采用住房公积金质押的,借款人与质押担保人一同到中心办理质押手续。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与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二十五条 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贷款办结通知单和担保办结手续,开具支票,划拔基金。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一)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未婚的须提供当地**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超过一年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

2、借款人及其配偶工资折或近三个月单位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购、建房屋相关证明

1、购买商品房的,须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

2、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有发改委批文、建房名单、首付款证明。

3、城镇在建私房的,须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和工程队协议、购料单据。

4、大修、装修房屋的,须有房产证、大修或装修合同、工程预算费用表、购材料款单据

5、买二手房的,须有已过户房产证、交易税票(契约)、付款证明。

6、**置换房,须提供《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7、偿还本人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须有购房合同、按揭合同、个人综合贷款还款计划查 询列表。

8、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准购证)、首付款证明。

9、单位团购房的,须提供团购合同、团购名单、首付款证明。

10、本地缴存异地购房的,须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按月归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于每月19日前的上午办理。

1、提前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用现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审贷业务部门审批后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单。

(2)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自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方可申请提前结清贷款本息。

①用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审贷业务部门签署的《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三)》

②用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及审贷业务部门签署的《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三)》。

2、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只可用现金,偿还金额须等于或大于5000元。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审贷业务部门审批后出具提前还款通知单。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是直属市**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山西铝厂管理部、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管理部。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售房款及其它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货币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截止2006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归集公积金12.6亿元,归集余额9.9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7.3亿元,贷款余额4.3亿元;累计支取公积金2.7亿元。对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十一五”期间,中心将以“规范管理,安全高效,敬业尽责,热情服务”为宗旨,竭诚为职工服务,管好用好公积金,为改善城镇职工居住条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

盐湖区 盐湖区凤凰南路62号四楼 0359-2023267

永济 永济市银杏西街34号一楼 0359-8026260

河津 河津市新耿北176号建行三楼 0359-5035997

闻喜 闻喜县牌楼东街**综合楼三楼 0359-7027467

新绛 新绛县正平街38号工行一楼 0359-7531923

绛县 绛县绛山街城建局楼下 0359-6526153

临猗 临猗县府西街119-1号建行二楼 0359-4036478

芮城 芮城县洞宾西街**5号楼3单元2楼 0359-3026004

万荣 万荣县西大街工行一楼 0359-4529511

垣曲 垣曲县舜王大街建行三楼 0359-6026774

稷山 稷山县稷峰西街建行三楼 0359-5528776

夏县 夏县新建北路1号工行院内 0359-8536223

平陆 平陆县西大街38号农行一楼 0359-3531228

山西铝厂 叠翠区房地产处 0359-5043563

中条山 垣曲县中条大街47号 0359-6032619

微信:cngold-com-cn (长按**),或搜【中金网】,获得更多免费信息实时推送!

拓展知识:

统招专升本 免费一对一报考指导、院校选择、专业规划,赠送全套专升本考试资料
专业老师为您指导统招专升本 帮您规划如何报名、选择院校、专业规划、保证100%拿证,现在预约即可获赠一整套专升本考试资料
请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来完成此表单。
填写您当前所在的省份

原创文章,作者:名品网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ingpinfang.com/78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