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评估表)

前沿拓展:

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杭州也有那么块大地,有些地方房价都不同的,杭州经济实用房价市场售价最大相差有17000平方米,桥板块商品房售价基本在12000-13000元/平方米;九堡板块售价基本在17000-20000元/平方米;三墩板块售价在18000元/平方米左右。
按照经济适用房3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售价,板块价差最高的达到17000元/平方米。


“新增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3万户”被列入杭州市**202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今年已新增保障家庭超3.5万户,提前超额完成民生实事目标。

为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杭州相关部门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完善审核系统功能,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和省**厅人才引进居住证数据接口,保证“一证通办”的办事模式顺利实行,使审核更快捷、准确;统一申请表格,货币补贴资格申请和续审均使用《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增加申请家庭授权及承诺内容,减少第三方流程,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申请渠道;运用数字赋能,在公租房货币补贴资格确认等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证通办”的基础上,在浙里办“e房通”应用开通保障资格注销、资格信息变更和货币补贴退还,方便保障家庭及时便捷享受货币补贴保障。

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线上还有哪些暖心服务?一起了解↓↓

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收入准入标准为,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低于68666元。

现行的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24元/平方米,以一个保障面积45平方米的三口之家来计算,每月补贴额度为1080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e房通”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手续。

具体申领**作指南可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作指南—公租房线上业务办理**作指南—货币补贴申领来了解。

更多政策热门问答可点这里查看。

这项功能很暖心

在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时,申请人需要填写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公租房申请人若更改了手机号码该怎么办?“浙里办”“e房通”上就能搞定

今年上半年,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浙里办”APP增加了“公租房保障资格信息变更”功能,今后更改申请信息中的手机号码不用再跑线下窗口,动动手指就可以办好了。

一起来看看怎么办理吧!

第一步:打开“浙里办”APP搜索“e房通”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子栏目“资格信息变更”,进入业务界面。

第三步:目前仅支持申请人**变更,阅读须知后进入变更界面。

第四步:请确认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显示正确,联系电话必须填写符合规范的手机号码,点击提交。

第五步:提交成功后,公租房申请人的原留存手机号码将自动更新。

自公租房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以来,杭州不断拓宽便民服务范围,货币补贴申领、资格续审、资格注销、补齐补件、货币补贴发放查询、公租房咨询等功能已陆续上线浙里办。

资料/市住保房管局

编辑/蒋旭辉

版式/蒋旭辉

拓展知识:

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2008年4月11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确需上市出售的,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产权人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在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产权人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价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上述规定均明确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二、转让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认定,就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上市转让所涉及的合同效力问题,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合同无效多为实践中采纳的观点。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可以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参考依据,因为违反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不特定第三人利益,可以此为由,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合同无效。《北京市高级****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6条第1款规定: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当事人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予支持。政策、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因此,合同可能因时间与条件的变化,而成为有效合同。
三、提示,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权属证书满5年,或缴纳契税满5年,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合同才有效。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时,买卖双方在明确约定房屋合同价款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当先行向房屋管理部门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转让进行申请,在区房屋管理部门明确表示放弃优先回购权的前提下,双方才能转让经济适用住房。

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经济适用房买卖,对于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经济适用房现在可以交易吗?听说五年后可以还有什么规定吗?你可以问一下当地的交易部门。

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判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登记时间是否已满5年,以住房产权界定卡所标注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因为没有发放产权界定卡,以房产证上的办理时间为准。”他说。 ■不满5年想出售,由**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今年起,新购经适房上市需按商品房市价补差价
根据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需按上年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方可出售。
▲▲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根据规定,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每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如果您需要了解所住地段的具体土地级别,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中心,或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窗口进行咨询。 ▲▲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购房时段具体标准有三类:1995年至2000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200元收取;2001年至2007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300元收取;2007年8月以后购房的,收益

所得按每年公布标准收取。
鉴于楼层不同,其差额也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浮动。(详见下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售住房楼层为高层建筑(7楼以上),则差额系数按7层楼顶层系数的80%即0.56执行,不再浮动。 ▲▲具体补缴多少,您可以这样算
工作人员通过实例为我们详细解释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 例如,位于涧西区嵩山路附近的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有一套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的房子需要上市交易。其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发卡时间为2005年8月;其土地证上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平方米。
第一,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这一规定,假定土地等级为**,按每平方米1125元收取,则应缴费用为1125元×15×20%=3375元。
第三,根据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的时间为2005年,90平方米应缴纳的收益所得标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执行,超出的5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600元收取;根据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差额系数为1.3。据此,缴纳的收益所得共计(90×300元+5×600元)×1.3=39000元。
因此,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为3375元+39000元=42375元。 ▲▲办理上市交易,这些资料缺一不可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时,您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购房者不需要)、房产证、房屋产权界定卡。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界定卡上的姓名并非一人,则需全部到场才能办理。
据介绍,您可以到位于开元大道市**西边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交易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到市住房办窗口填写《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
2.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分别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局窗口缴纳收益所得款;
3.持以上缴纳费用票据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交易手续,缴纳契税、交易费等费用; 4.交易成功,购房者领取户名更改后的新房产证;
5.购房者持新房产证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的有效期为30天,逾期重新申请。另外,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产权人若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再具有购买此类住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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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也有那么块大地,有些地方房价都不同的,杭州经济实用房价市场售价最大相差有17000平方米,桥板块商品房售价基本在12000-13000元/平方米;九堡板块售价基本在17000-20000元/平方米;三墩板块售价在18000元/平方米左右。
按照经济适用房3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售价,板块价差最高的达到17000元/平方米。


“新增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3万户”被列入杭州市**202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今年已新增保障家庭超3.5万户,提前超额完成民生实事目标。

为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杭州相关部门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完善审核系统功能,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和省**厅人才引进居住证数据接口,保证“一证通办”的办事模式顺利实行,使审核更快捷、准确;统一申请表格,货币补贴资格申请和续审均使用《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增加申请家庭授权及承诺内容,减少第三方流程,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申请渠道;运用数字赋能,在公租房货币补贴资格确认等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证通办”的基础上,在浙里办“e房通”应用开通保障资格注销、资格信息变更和货币补贴退还,方便保障家庭及时便捷享受货币补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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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收入准入标准为,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低于68666元。

现行的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24元/平方米,以一个保障面积45平方米的三口之家来计算,每月补贴额度为1080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e房通”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手续。

具体申领**作指南可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作指南—公租房线上业务办理**作指南—货币补贴申领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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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时,申请人需要填写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公租房申请人若更改了手机号码该怎么办?“浙里办”“e房通”上就能搞定

今年上半年,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浙里办”APP增加了“公租房保障资格信息变更”功能,今后更改申请信息中的手机号码不用再跑线下窗口,动动手指就可以办好了。

一起来看看怎么办理吧!

第一步:打开“浙里办”APP搜索“e房通”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子栏目“资格信息变更”,进入业务界面。

第三步:目前仅支持申请人**变更,阅读须知后进入变更界面。

第四步:请确认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显示正确,联系电话必须填写符合规范的手机号码,点击提交。

第五步:提交成功后,公租房申请人的原留存手机号码将自动更新。

自公租房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以来,杭州不断拓宽便民服务范围,货币补贴申领、资格续审、资格注销、补齐补件、货币补贴发放查询、公租房咨询等功能已陆续上线浙里办。

资料/市住保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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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2008年4月11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确需上市出售的,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产权人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在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产权人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价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上述规定均明确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二、转让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认定,就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上市转让所涉及的合同效力问题,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合同无效多为实践中采纳的观点。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可以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参考依据,因为违反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不特定第三人利益,可以此为由,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合同无效。《北京市高级****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6条第1款规定: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当事人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予支持。政策、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因此,合同可能因时间与条件的变化,而成为有效合同。
三、提示,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权属证书满5年,或缴纳契税满5年,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合同才有效。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时,买卖双方在明确约定房屋合同价款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当先行向房屋管理部门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转让进行申请,在区房屋管理部门明确表示放弃优先回购权的前提下,双方才能转让经济适用住房。

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经济适用房买卖,对于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经济适用房现在可以交易吗?听说五年后可以还有什么规定吗?你可以问一下当地的交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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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判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登记时间是否已满5年,以住房产权界定卡所标注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因为没有发放产权界定卡,以房产证上的办理时间为准。”他说。 ■不满5年想出售,由**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今年起,新购经适房上市需按商品房市价补差价
根据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需按上年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方可出售。
▲▲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根据规定,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每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如果您需要了解所住地段的具体土地级别,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中心,或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窗口进行咨询。 ▲▲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购房时段具体标准有三类:1995年至2000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200元收取;2001年至2007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300元收取;2007年8月以后购房的,收益

所得按每年公布标准收取。
鉴于楼层不同,其差额也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浮动。(详见下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售住房楼层为高层建筑(7楼以上),则差额系数按7层楼顶层系数的80%即0.56执行,不再浮动。 ▲▲具体补缴多少,您可以这样算
工作人员通过实例为我们详细解释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 例如,位于涧西区嵩山路附近的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有一套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的房子需要上市交易。其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发卡时间为2005年8月;其土地证上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平方米。
第一,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这一规定,假定土地等级为**,按每平方米1125元收取,则应缴费用为1125元×15×20%=3375元。
第三,根据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的时间为2005年,90平方米应缴纳的收益所得标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执行,超出的5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600元收取;根据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差额系数为1.3。据此,缴纳的收益所得共计(90×300元+5×600元)×1.3=39000元。
因此,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为3375元+39000元=42375元。 ▲▲办理上市交易,这些资料缺一不可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时,您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购房者不需要)、房产证、房屋产权界定卡。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界定卡上的姓名并非一人,则需全部到场才能办理。
据介绍,您可以到位于开元大道市**西边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交易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到市住房办窗口填写《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
2.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分别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局窗口缴纳收益所得款;
3.持以上缴纳费用票据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交易手续,缴纳契税、交易费等费用; 4.交易成功,购房者领取户名更改后的新房产证;
5.购房者持新房产证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的有效期为30天,逾期重新申请。另外,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产权人若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再具有购买此类住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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