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教育听我说#大家好,我是浩墨香教育,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知心朋友。
由一期视频引发的话题,高兴之余,又有点遗憾
前几天,我发布了一期视频,《原民办代课教师留言,那边补助发了,高兴,但又有啥遗憾呢?》,谈到了山西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留言,补助发了,虽然高兴,但是,高兴之余,又有点遗憾,什么呢?那就是多年了,补助还是按照一年教龄补助十元,一分没增加,确实少了点,希望能够有所提高。
原民办代课教师在上课
河南原民办代课教师网友心系河洛,说出了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心里话
看了我的视频,河南网友心系河洛留言谈了自己的看法,很真实,说出了他们的共同心声,今天,我们一块欣赏一下吧。
民师教贴虽已发,每月十元没法花。这个标准近十年,一直没有给增加。不说十元确实少,还是不能按时发。原来说是论季度,如今年底也难发。去年我县教龄贴,今年七月才见打。目前本年发一季,一是期待要增加,二是盼望按时发。能够随着养老金,按月能够按时发。
原民办代课教师在上课
大家听了,又有啥感想呢?这位网友说的是不是很真实呢?也真的反映了他们的共同心愿吧。
怎么看待原民办代课教师过去付出和现在的待遇问题
原民办代课教师在过去艰苦条件下,付出了很多很多辛勤的汗水,这是有目共睹的历史事实。现在,能够领到补助,是国家对他们过去付出的认可和肯定,他们感谢国家**。
原民办代课教师在上课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实行了多年的补助标准,确实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了,远远落后于物价水平上涨了,所以,新的一年里,他们希望有所提高,也是合乎情理的,同时,他们也盼望着本来不多的补助,最好能够按时发放,让他们能够及时的领到,否则,更落后于物价水平上涨了。
原民办代课教师在上课
大家是否赞同我的看法,如果赞同,欢迎大家点赞评论加转发,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浩墨香教育,今天的话题就谈到这里,谢谢您的支持,再见!
拓展知识:
民办代课教师新政策
根据河南省规定,1991年以后,任何学校不得再使用未经1989年民办教师职务评聘确认、并经县、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计划内民办教师之外的人员任教。1991年以后由乡、村及学校自行聘用的民办教师以及代课人员省里一律不予承认,因而,也不存在生活补助问题。
关于1991年以前的民办教师生活补助问题,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教人11号)第11条明确规定:“民办教师辞退、离聘、解聘后,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其标准为:每任教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经费仍按原工资渠道解决。自动离职、清退、除名的不发给补助费”。
国家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政策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32号)要求:“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工作要在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改善待遇的同时,全面贯彻实施“关、转、招、辞、退”的方针,分区规划,分步实施,逐年减少民办教师数量,力争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同时规定:“坚决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任何地区、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办教师。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省级****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
以上内容参考:西峡县****-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原民办教师有关政策宣传提纲》的通知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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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公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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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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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1年以前的民办教师生活补助问题,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教人11号)第11条明确规定:“民办教师辞退、离聘、解聘后,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其标准为:每任教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经费仍按原工资渠道解决。自动离职、清退、除名的不发给补助费”。
国家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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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规定:“坚决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任何地区、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办教师。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省级****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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