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升本考试(密云教考平台)

很多朋友对于北京专升本考试和密云教考平台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满分悬赏:关于成人**的一些问题

成人**每年考试的时间是10月的第二个周末二天进行,今年考试的时间是10月11、12日二天,各省的报名时间不一样,但一般都是在8月中下旬至9月上旬,所以你一定要密切关注你省招办的网站,千万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成人**的报名条件是具有高中同等学历,但一般初中毕业二年以上者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中专生属于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参加成人**是没有问题的。现在各省一般都是在网上报名,你只要在8月中下旬进入你省招办的网站,就可以获知你省报名的方式与网站的网址,考试地点一般是在当地的中学,报名后招办会通知你考试地点的。

就现在文凭的含金量来说,重点本科排第一,普通本科排第二,自考本科排第三,成考本科排第四,也就是说成考本科文凭的含金量较低,但也是国家承认的,考公务员也是被承认的。

成考分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高起专无论你填报文科还是理科都是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录取的分数线也很低,一般在200分左右就可以被录取;高起本文科除以上三门外要加考历史与地理,理科要加考物理与化学,录取分数线一般在350~400左右,有的省市300分左右就可以被录取。

如果你有时间,建议你去报一个成考补习班,经过老师系统地辅导,对你会有很大的帮助的,补习班的老师也会告知你应该用什么教材复习,这样的补习班最好是到你想报考的学校去报名,一般招生学校都办有这样的补习班,这样在录取时只要上线都会被优先考虑的。另外一般的书店或者是各大学附近的考试书店都有成靠复习资料卖,你也可以到这些地方去看看。

网上可以查到近几年成人**的考题,你也可以去看看,这样你就知道应该怎样去复习了。

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有利于成人高校招生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北京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保证新生入学质量,使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直接有效地为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

第三条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三种: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第四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发展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五条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选用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或函授三种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期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由**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及评分参考标准,统一安排录取工作。

各成人高校应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第六条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阅卷、网上录取。

第七条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招生考试工作,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根据《**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文件精神,在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落实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第九条根据《**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 [2007]3号)的要求,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加大对诚信、守规、守纪、守法考试的宣传力度,营造“诚信光荣”的良好社会风气。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考生考试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将考生诚信档案内容及时上传到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并作为成人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院成招办);在区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区县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区县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成招办),配备专职干部;各成人高校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

一、执行**、北京市高招委、北京市教委有关成人高校招生方针政策和工作规章,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编制并公布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本市考生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组织考试、阅卷、录取工作。

三、进行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实施。

四、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查处**、舞弊**。

五、与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建立考生诚信档案。

六、负责审核批准学校提出的新生录取名单,向**提供当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有关数据。

七、开展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宣传成人**招生政策及办法,组织在京招生院校的网上咨询活动。接待考生咨询和群众**工作。

一、学习掌握**、北京市高招委、北京市教委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方针政策、工作规章,执行考试院成招办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本区县考生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查报名资格。

三、组织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四、组织考生考试,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查处**、舞弊**,及时报送考试院成招办。

五、组织核对并发放考生成绩,向考生提供查分服务。

六、开展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接待考生咨询和群众**工作,开展招生考务的科学研究工作。

七、按照考试院规定,制定本区县成人高校招生各阶段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成人高等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职责

一、学习掌握**、北京市高招委、北京市教委有关招生方针政策、工作规章,执行考试院成招办、学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依照《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

三、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向考试院成招办报送录取新生名单,经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工作结束后的遗留问题处理。招生院校录取遗留问题,必须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向考试院成招办提交报告,报告须加盖成(继)教院(校)公章。

五、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各在京招生成人高校应对录取新生信息进行认真复核,确需变更考生信息的,学校要在开学一个月内,携带报告、录取名册、考生本人申请、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考试院成招办进行更改。

六、开展招生宣传和成人高等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实行国家宏观指导,总量调控,**和省、部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按隶属关系负责审核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数。

第十五条考试院成招办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编制下达的市属成人高校在京招生计划,及**编制及部委院校和外埠院校在京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未经**或北京市教委编制下达招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不予安排招生。

第十六条考试院成招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下达的生源计划数和院校具体专业招生计划,编列北京地区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予安排招生。

第十七条。在录取新生时,按计划部门调整后的计划执行。录取结束后,将实际执行计划情况上报**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二)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三)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第十九条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8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十条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区县确认。

报名网址:www.bjeea.cn或 www.bjeea.edu.cn

报名确认:各区县成招办设立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

一、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它报名辅助信息、选择确认地点,提交后生成网报号。

二、考生交报名考务费:根据北京市文件(京价 [收字(2003)]第88号)和(京财综[2004]1729号])的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28元,专升本代收试卷费标准每人每科1.5元。

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高中起点升本科(四科):报名考务费112元。

专科起点升本科(三科):报名考务费88.5元。

交费方式为网上交费。网上缴费不成功的考生可在报名确认时补交费。

三、考生本人在选择的报名确认时间,到所选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报名复核、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等报名确认手续。

1、考生应选择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在北京工作,没有北京市户口的考生,到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北京户口的考生还需携带暂住证。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到所选择的区县进行确认。

3、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的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到宣武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崇文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

6、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人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于8月29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bjeea.cn或 www.bjeea.edu.cn;并于9月8日到崇文区成招办报名确认。考试院成招办负责对上述考生进行审核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7、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及其它需要加试专业课的考生,必须于9月8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参加专业课加试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在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

高中起点:在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本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二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专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三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专升本: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如同意调剂,可选填“相近学习形式、相近专业、就近院校”项目。

填报志愿只能在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高起本可以兼报高起专。

第二十二条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试题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以上试题均由**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文史外语类、艺术类、**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西医类、中医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试题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

一、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二、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三、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四、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六、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七、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八、医学: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九、体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日语、俄语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行组织命题外,均由**统一命题。

统考科目根据**通知,2008年继续使用《全国成人**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和《全国成人**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中起点升本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此外,在专升本政治科目复习考试内容中,新增“**共产**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相关内容。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加试必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需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由招生学校负责。具有专业课加试的高校,要加强领导,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课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10月10日前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10月11日、12日进行。

第二十六条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见表一。

第二十七条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第二十八条考务工作执行北京教育考试院颁发《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京考〔2008〕3号)。

第二十九条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的阅卷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阅卷方式采用网上阅卷。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第三十条 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或高起专艺术类、体育类;第二批录取高起本与专升本;第三批录取高起专。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参加有计划剩余的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二志愿学校不能录取,对同意调剂考生,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不予调剂录取。在录取的每个批次后,考试院成招办将在网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未完成生源计划的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以考虑录取。对于已被调剂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次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一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本市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备案。

第三十二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问题的进行处理。考试院成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十三条成人高等学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和北京市教委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录取时,考试院成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第三十五条在录取工作中,由考试院成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提出预录取名单,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批准,招生学校按审核批准后打印出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第三十六条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与录取工作。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招生学校申请,由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一)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二)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三)**、**部队、**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明)。

(五)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门颁发的证书)。

(六)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七)远郊区县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八)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84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九)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县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五、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级**门颁发《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张,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录取新生。

第三十九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试院成招办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报当年录取新生数据。

第四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四十一条关于预科生。报考高起专的考生,报名时可提出预科申请,符合要求者,经考试院批准可录取为预科生。

第四十二条单考单招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有关考**理规定的行为应予处罚的,依照2004年5月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18号令)执行。

第四十四条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监督电话及信箱: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六)报考成人高校的考生应持有如下证件:

1.京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非京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

在**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须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须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须持《外国人**居留身份证》。

二、招生咨询、网上信息填报及缴费

招生咨询方式:8月26日组织在京招生的成人高校进行网上咨询。

1.考生于8月26日9:00至11:30;14:00至16:30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咨询。也可拨打电话咨询:89193989转5。

2.考生也可以根据院校章程上提供的咨询电话和网址,向招生院校进行咨询。

免试生:8月27日10:00至9月1日24:00;

考试生:8月27日10:00至9月2日24:00。

考生应在公布的《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

考生在填报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艺术和体育类的专业时,每个层次只能报一个志愿学校,该志愿学校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在填报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非艺术类专业时,每个层次只能报一个志愿学校,该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考生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选择调剂方式:不同意调剂或同意校内调剂。不同意调剂代表本人不同意在本志愿学校内录取到未填报的专业;同意校内调剂代表服从本志愿学校录取到其他未填报的专业。

1.缴费时间:9月14日10:00至16日24:00,逾期不予办理。

2.缴费标准:根据北京市(京价〔收字(2003)〕第88号)和(京财综〔2004〕1729号)文件的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28元。

高起专(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高起本(四科):报名考务费112元。

专升本(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身份证件并保存提交后,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市**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验,资格审验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生成《2021年北京市成人**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下载留存,此时报名成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享受免试入学和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审验,未通过资格审验的考生不可享受免试入学或加分照顾政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于9月2日(9:00-11:30,13:30-16:30)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验,逾期不予办理。

不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验。

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考生、远郊区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验,以北京市**局户籍信息为准。

符合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的复印件),于9月3日(9:00-11:30,13:30-16:30)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进行资格审验,逾期不予办理。

资格审验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通过资格审验的考生,方可享受免试或加分照顾。

3.没有通过北京市**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的非京籍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没有报名资格;照片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但可以重新提交一次照片信息,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仍然不合格的不能进行网上缴费,即不能完成报名。

4.考生填报的信息(除证件类型、证件号和手机号外)在网上信息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一旦信息填报时间截止,将不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并复核本人信息。

5.所有考生可以选择就近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如学历信息在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信网认证,需在网上签订《未通过网上学历验证专升本考生保证书》,所产生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告知专升本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仍要做复查工作。对于提交毕业证书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7.高中起点的考生根据所报成人高校专业的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只能选择在西城考区考试。

8.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报考需要加试专业课的考生,必须于9月17日后持《2021年北京市成人**考生报名登记表》到所报志愿学校联系专业课加试报名事宜。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阅卷及成绩发布

1.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24日。

2.考生自行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5日10:00至10月22日24:00。

3.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要求的语种进行选择。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每门满分150分。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6)教育学: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3.根据**通知,统考科目使用2020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大纲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1册,由**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发行,专科起点升本科的按专业分为5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院校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在《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阅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文化课成绩。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成绩不通知本人,不对外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专业课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考生报名时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考生诚信考试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严肃处理。涉嫌**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本市招生计划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11月底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所有专业;第二批录取高起专层次的所有专业。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参加有剩余计划学校的志愿征集录取。若不能被所报专业录取,对于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学校可以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录取;对于选择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考生到未填报专业。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投档考生中,招生院校本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北京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录取时,北京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

在录取工作中,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提出预录取新生名单,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招生院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妥善处理。

提醒符合免试入学照顾政策的考生:免试入学是指免试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但在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时,要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于所申请学校对部分专业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资格审验,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资格审验,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部队、**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籍考生(区级以上侨**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门颁发的证书)。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远郊区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的考生(以**部门的备案为准)。

(9)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97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10)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6.对于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第7、8、9条除外)必须于指定时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审验。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级别计算,不得累计。

每个录取批次结束后,北京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当前批次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重新网上填报志愿,参加调剂录取。

经**批准,举办成人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的院校有:北京联合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首都体育大学、**劳动关系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相关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30个不得”工作禁令。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与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工作结束后,北京教育考试院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报当年录取新生数据。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招生院校应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对于错误信息,应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予以更正。

北京教育考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

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监督电话:82837319

本招生办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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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对于北京专升本考试和密云教考平台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满分悬赏:关于成人**的一些问题

成人**每年考试的时间是10月的第二个周末二天进行,今年考试的时间是10月11、12日二天,各省的报名时间不一样,但一般都是在8月中下旬至9月上旬,所以你一定要密切关注你省招办的网站,千万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成人**的报名条件是具有高中同等学历,但一般初中毕业二年以上者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中专生属于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参加成人**是没有问题的。现在各省一般都是在网上报名,你只要在8月中下旬进入你省招办的网站,就可以获知你省报名的方式与网站的网址,考试地点一般是在当地的中学,报名后招办会通知你考试地点的。

就现在文凭的含金量来说,重点本科排第一,普通本科排第二,自考本科排第三,成考本科排第四,也就是说成考本科文凭的含金量较低,但也是国家承认的,考公务员也是被承认的。

成考分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高起专无论你填报文科还是理科都是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录取的分数线也很低,一般在200分左右就可以被录取;高起本文科除以上三门外要加考历史与地理,理科要加考物理与化学,录取分数线一般在350~400左右,有的省市300分左右就可以被录取。

如果你有时间,建议你去报一个成考补习班,经过老师系统地辅导,对你会有很大的帮助的,补习班的老师也会告知你应该用什么教材复习,这样的补习班最好是到你想报考的学校去报名,一般招生学校都办有这样的补习班,这样在录取时只要上线都会被优先考虑的。另外一般的书店或者是各大学附近的考试书店都有成靠复习资料卖,你也可以到这些地方去看看。

网上可以查到近几年成人**的考题,你也可以去看看,这样你就知道应该怎样去复习了。

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有利于成人高校招生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北京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保证新生入学质量,使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直接有效地为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

第三条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三种: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第四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发展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五条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选用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或函授三种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期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由**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及评分参考标准,统一安排录取工作。

各成人高校应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第六条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阅卷、网上录取。

第七条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招生考试工作,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根据《**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文件精神,在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落实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第九条根据《**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 [2007]3号)的要求,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加大对诚信、守规、守纪、守法考试的宣传力度,营造“诚信光荣”的良好社会风气。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考生考试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将考生诚信档案内容及时上传到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并作为成人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院成招办);在区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区县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区县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成招办),配备专职干部;各成人高校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

一、执行**、北京市高招委、北京市教委有关成人高校招生方针政策和工作规章,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编制并公布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本市考生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组织考试、阅卷、录取工作。

三、进行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实施。

四、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查处**、舞弊**。

五、与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建立考生诚信档案。

六、负责审核批准学校提出的新生录取名单,向**提供当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有关数据。

七、开展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宣传成人**招生政策及办法,组织在京招生院校的网上咨询活动。接待考生咨询和群众**工作。

一、学习掌握**、北京市高招委、北京市教委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方针政策、工作规章,执行考试院成招办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本区县考生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查报名资格。

三、组织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四、组织考生考试,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查处**、舞弊**,及时报送考试院成招办。

五、组织核对并发放考生成绩,向考生提供查分服务。

六、开展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接待考生咨询和群众**工作,开展招生考务的科学研究工作。

七、按照考试院规定,制定本区县成人高校招生各阶段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成人高等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职责

一、学习掌握**、北京市高招委、北京市教委有关招生方针政策、工作规章,执行考试院成招办、学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依照《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

三、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向考试院成招办报送录取新生名单,经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工作结束后的遗留问题处理。招生院校录取遗留问题,必须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向考试院成招办提交报告,报告须加盖成(继)教院(校)公章。

五、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各在京招生成人高校应对录取新生信息进行认真复核,确需变更考生信息的,学校要在开学一个月内,携带报告、录取名册、考生本人申请、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考试院成招办进行更改。

六、开展招生宣传和成人高等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实行国家宏观指导,总量调控,**和省、部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按隶属关系负责审核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数。

第十五条考试院成招办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编制下达的市属成人高校在京招生计划,及**编制及部委院校和外埠院校在京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未经**或北京市教委编制下达招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不予安排招生。

第十六条考试院成招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下达的生源计划数和院校具体专业招生计划,编列北京地区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予安排招生。

第十七条。在录取新生时,按计划部门调整后的计划执行。录取结束后,将实际执行计划情况上报**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二)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三)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第十九条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8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十条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区县确认。

报名网址:www.bjeea.cn或 www.bjeea.edu.cn

报名确认:各区县成招办设立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

一、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它报名辅助信息、选择确认地点,提交后生成网报号。

二、考生交报名考务费:根据北京市文件(京价 [收字(2003)]第88号)和(京财综[2004]1729号])的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28元,专升本代收试卷费标准每人每科1.5元。

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高中起点升本科(四科):报名考务费112元。

专科起点升本科(三科):报名考务费88.5元。

交费方式为网上交费。网上缴费不成功的考生可在报名确认时补交费。

三、考生本人在选择的报名确认时间,到所选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报名复核、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等报名确认手续。

1、考生应选择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在北京工作,没有北京市户口的考生,到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北京户口的考生还需携带暂住证。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到所选择的区县进行确认。

3、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的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到宣武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崇文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

6、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人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于8月29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bjeea.cn或 www.bjeea.edu.cn;并于9月8日到崇文区成招办报名确认。考试院成招办负责对上述考生进行审核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7、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及其它需要加试专业课的考生,必须于9月8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参加专业课加试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在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

高中起点:在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本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二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专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三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专升本: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如同意调剂,可选填“相近学习形式、相近专业、就近院校”项目。

填报志愿只能在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高起本可以兼报高起专。

第二十二条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试题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以上试题均由**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文史外语类、艺术类、**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西医类、中医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试题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

一、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二、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三、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四、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六、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七、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八、医学: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九、体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日语、俄语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行组织命题外,均由**统一命题。

统考科目根据**通知,2008年继续使用《全国成人**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和《全国成人**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中起点升本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此外,在专升本政治科目复习考试内容中,新增“**共产**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相关内容。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加试必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需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由招生学校负责。具有专业课加试的高校,要加强领导,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课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10月10日前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10月11日、12日进行。

第二十六条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见表一。

第二十七条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第二十八条考务工作执行北京教育考试院颁发《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京考〔2008〕3号)。

第二十九条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的阅卷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阅卷方式采用网上阅卷。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第三十条 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或高起专艺术类、体育类;第二批录取高起本与专升本;第三批录取高起专。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参加有计划剩余的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二志愿学校不能录取,对同意调剂考生,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不予调剂录取。在录取的每个批次后,考试院成招办将在网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未完成生源计划的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以考虑录取。对于已被调剂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次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一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本市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备案。

第三十二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问题的进行处理。考试院成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十三条成人高等学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和北京市教委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录取时,考试院成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第三十五条在录取工作中,由考试院成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提出预录取名单,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批准,招生学校按审核批准后打印出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第三十六条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与录取工作。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招生学校申请,由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一)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二)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三)**、**部队、**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明)。

(五)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门颁发的证书)。

(六)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七)远郊区县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八)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84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九)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县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五、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级**门颁发《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张,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录取新生。

第三十九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试院成招办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报当年录取新生数据。

第四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四十一条关于预科生。报考高起专的考生,报名时可提出预科申请,符合要求者,经考试院批准可录取为预科生。

第四十二条单考单招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有关考**理规定的行为应予处罚的,依照2004年5月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18号令)执行。

第四十四条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监督电话及信箱: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六)报考成人高校的考生应持有如下证件:

1.京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非京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

在**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须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须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须持《外国人**居留身份证》。

二、招生咨询、网上信息填报及缴费

招生咨询方式:8月26日组织在京招生的成人高校进行网上咨询。

1.考生于8月26日9:00至11:30;14:00至16:30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咨询。也可拨打电话咨询:89193989转5。

2.考生也可以根据院校章程上提供的咨询电话和网址,向招生院校进行咨询。

免试生:8月27日10:00至9月1日24:00;

考试生:8月27日10:00至9月2日24:00。

考生应在公布的《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

考生在填报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艺术和体育类的专业时,每个层次只能报一个志愿学校,该志愿学校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在填报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非艺术类专业时,每个层次只能报一个志愿学校,该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考生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选择调剂方式:不同意调剂或同意校内调剂。不同意调剂代表本人不同意在本志愿学校内录取到未填报的专业;同意校内调剂代表服从本志愿学校录取到其他未填报的专业。

1.缴费时间:9月14日10:00至16日24:00,逾期不予办理。

2.缴费标准:根据北京市(京价〔收字(2003)〕第88号)和(京财综〔2004〕1729号)文件的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28元。

高起专(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高起本(四科):报名考务费112元。

专升本(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身份证件并保存提交后,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市**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验,资格审验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生成《2021年北京市成人**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下载留存,此时报名成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享受免试入学和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审验,未通过资格审验的考生不可享受免试入学或加分照顾政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于9月2日(9:00-11:30,13:30-16:30)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验,逾期不予办理。

不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验。

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考生、远郊区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验,以北京市**局户籍信息为准。

符合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的复印件),于9月3日(9:00-11:30,13:30-16:30)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进行资格审验,逾期不予办理。

资格审验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通过资格审验的考生,方可享受免试或加分照顾。

3.没有通过北京市**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的非京籍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没有报名资格;照片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但可以重新提交一次照片信息,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仍然不合格的不能进行网上缴费,即不能完成报名。

4.考生填报的信息(除证件类型、证件号和手机号外)在网上信息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一旦信息填报时间截止,将不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并复核本人信息。

5.所有考生可以选择就近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如学历信息在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信网认证,需在网上签订《未通过网上学历验证专升本考生保证书》,所产生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告知专升本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仍要做复查工作。对于提交毕业证书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7.高中起点的考生根据所报成人高校专业的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只能选择在西城考区考试。

8.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报考需要加试专业课的考生,必须于9月17日后持《2021年北京市成人**考生报名登记表》到所报志愿学校联系专业课加试报名事宜。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阅卷及成绩发布

1.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24日。

2.考生自行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5日10:00至10月22日24:00。

3.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要求的语种进行选择。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每门满分150分。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6)教育学: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3.根据**通知,统考科目使用2020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大纲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1册,由**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发行,专科起点升本科的按专业分为5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院校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在《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阅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文化课成绩。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成绩不通知本人,不对外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专业课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考生报名时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考生诚信考试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严肃处理。涉嫌**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本市招生计划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11月底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所有专业;第二批录取高起专层次的所有专业。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参加有剩余计划学校的志愿征集录取。若不能被所报专业录取,对于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学校可以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录取;对于选择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考生到未填报专业。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投档考生中,招生院校本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北京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录取时,北京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

在录取工作中,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提出预录取新生名单,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招生院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妥善处理。

提醒符合免试入学照顾政策的考生:免试入学是指免试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但在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时,要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于所申请学校对部分专业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资格审验,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资格审验,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部队、**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籍考生(区级以上侨**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门颁发的证书)。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远郊区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的考生(以**部门的备案为准)。

(9)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97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10)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6.对于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第7、8、9条除外)必须于指定时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审验。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级别计算,不得累计。

每个录取批次结束后,北京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当前批次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重新网上填报志愿,参加调剂录取。

经**批准,举办成人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的院校有:北京联合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首都体育大学、**劳动关系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相关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30个不得”工作禁令。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与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工作结束后,北京教育考试院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报当年录取新生数据。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招生院校应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对于错误信息,应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予以更正。

北京教育考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

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监督电话:82837319

本招生办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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