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自考

  • 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通告

    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时间为2月21日00:00-28日24:00,考生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最多跑一次-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我的申请-转考申请”链接〕在线办理,也可登陆“浙里办”APP办理。请考生参看《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附件)并按时办理。
    二、考生在申请办

    考试资讯 2023年2月25日
  • 202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外专业,最迟于2023年6月停止颁发毕业证”要求,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归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74号)精神,自公告之日起,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均按教育部《清单》规定的新专业代码、名称报考和申请毕业,我省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专业考试计划不变。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对应关系见《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附件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

    考试资讯 2023年2月25日
  •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考生申请免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3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

    考试资讯 2023年2月25日
  •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已印发!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要求,结合我省主考学校意见,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程考试命题用书和教材供应的依据,原各文件中规定的教材及现用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本目录为准。实践性环节课程的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

    考试资讯 2023年2月25日
  • 2023年3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湖北省2023年3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将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办理课程免考的前置学历查验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二)课程免考办理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1日-7日(工作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8日-14日(工作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为3月15日-31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3日。
    2.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考生服务平

    考试资讯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