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通告

    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时间为2月21日00:00-28日24:00,考生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最多跑一次-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我的申请-转考申请”链接〕在线办理,也可登陆“浙里办”APP办理。请考生参看《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附件)并按时办理。
    二、考生在申请办

    考试资讯 2023年2月25日
  •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已印发!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要求,结合我省主考学校意见,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程考试命题用书和教材供应的依据,原各文件中规定的教材及现用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本目录为准。实践性环节课程的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

    考试资讯 2023年2月25日
  • 福建: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等四个专业新生报考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全国停考22个专业,其中涉及我省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科,960101)、汉语言文学(专科,970201)、英语(专科,970202)、监所管理(本科,330101K)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安排以上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考试资讯 2022年12月7日
  • 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
    (二)注册流程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

    考试资讯 2022年12月7日
  •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公告

    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于10月22日—25日举行。鉴于当时有部分考生受疫情影响或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启动部分考生考试退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
    (一)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自考所报课程未如期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的一线人员。
    二、申请退费时间
    202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
    三、退费流程
    (一)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选择进入个人系统平台-退费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二)考生预申请后上传《202

    考试资讯 2022年12月7日
  •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办理准考证合并手续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自学考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考生办事更便利、更省心,结合我省实际,省考办推出考生网上办理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合并手续的服务事项,自2022年11月开始实行。考生可按照相关流程自行办理。
    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准考证合并申请后,由系统将考生的图像、准考证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实现“零跑腿”;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本文由小编由网络转载 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https://www.eol.cn/ceici/e2-kaoshiyuan-228111

    考试资讯 2022年12月7日
  • 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考生须知

    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毕业:
    (一)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申报方式
    本次毕业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2022年12月7日
  •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说明:1.标蓝课程为全国统考课程。2.2023年上半年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日程安排中的专业代码为原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为调整后的专业名称。3.考生在报名报考、参加考试、毕业申请时等仍使用原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和主考学校为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主考学校,专业考试计划暂时不变。4.新旧专业对照请看我院官网公布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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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资讯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