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
你登录进去,有说明和帮助的,很简单,如果看不会,打电话12366,热线,可以帮你解决涉税问题
2022年盐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缴通告
根据《中华****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17〕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4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盐城市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范围和对象
凡在盐城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二、征缴主体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主管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三、申报缴纳时间
2022年9月1日起,进行2021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
四、征缴标准
(一)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为降低企业负担,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2年全市企业残保金征收比例标准继续延用2021年标准。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残联部门年审后确认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准。
(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2021年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按实际月份于2022年申报缴纳残保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2022年不缴纳残保金。
五、优惠政策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438号)文件精神,对于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二)根据《关于降低部分**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的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六、征缴方法
用人单位登陆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残保金。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各级残联部门进行年审后再进行申报缴纳。
七、其他
用人单位遇到残保金申报缴纳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江苏税务门户网站、盐城税务微信查询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国家**盐城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日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远杨
拓展知识: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
按照以下的方法进行**作:
第一步:在百度搜索中搜索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找到搜索结果的第一项,如图1所示,点击进去进入官方网站。
第二步:进入官网后鼠标拉动页面到网站的下方如图所示的位置,然后找到自己所要办理的业务选择对应的选项进点击进去行**作即可。
第三步:这里以增值税**查验为例,点击该选项,进入大如图页面,输入各种必填项信息,就可以进行业务**作了。
扩展资料:
1、为了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2018年国务院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同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
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抓住机遇,对全省的税务工作进行了重大调整,做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一套资料办,逐步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报、两头查等问题。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国地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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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在自己家的电脑上下载《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我不会下载你可以远程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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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搜索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南京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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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缴通告
根据《中华****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17〕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4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盐城市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范围和对象
凡在盐城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二、征缴主体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主管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三、申报缴纳时间
2022年9月1日起,进行2021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
四、征缴标准
(一)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为降低企业负担,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2年全市企业残保金征收比例标准继续延用2021年标准。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残联部门年审后确认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准。
(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2021年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按实际月份于2022年申报缴纳残保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2022年不缴纳残保金。
五、优惠政策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438号)文件精神,对于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二)根据《关于降低部分**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的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六、征缴方法
用人单位登陆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残保金。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各级残联部门进行年审后再进行申报缴纳。
七、其他
用人单位遇到残保金申报缴纳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江苏税务门户网站、盐城税务微信查询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国家**盐城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日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远杨
拓展知识: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
按照以下的方法进行**作:
第一步:在百度搜索中搜索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找到搜索结果的第一项,如图1所示,点击进去进入官方网站。
第二步:进入官网后鼠标拉动页面到网站的下方如图所示的位置,然后找到自己所要办理的业务选择对应的选项进点击进去行**作即可。
第三步:这里以增值税**查验为例,点击该选项,进入大如图页面,输入各种必填项信息,就可以进行业务**作了。
扩展资料:
1、为了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2018年国务院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同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
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抓住机遇,对全省的税务工作进行了重大调整,做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一套资料办,逐步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报、两头查等问题。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国地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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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在自己家的电脑上下载《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我不会下载你可以远程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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