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武汉东湖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报考专业应与专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本文目录

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武汉东湖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报考专业应与专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2、2020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3、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

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二、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及附属医院共同组成,全面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各项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处,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对口专业

以省教育厅下达的《2021年贵州省普通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为准。

四、资格审查

1.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5 月22 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我校南校区进行资格审查

2. 2021年5月23日前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3.未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8月31前(含8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注册;

5.毕业专业与招生专业不对口的考生,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6.临床医学类专业,高职(专科)毕业专业与本科招生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考生,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五、录取程序

1.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我校招生专业只招收对口专业考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专业名称须与本科招生专业名称一致)

4.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1〕5号】文件第五部分“专业考试”第五条文件精神,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划线规则:

2021榆林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专业是:**学(文)、英语(文)、汉语言文学(文)、法学(文)、学前教育(文)、会计学(文)、市场营销(文)、财务管理(文)、化学(理)、土木工程(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理)、园林(理),榆林学院(Yulin University)坐落在陕西榆林,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最北部的高等院校,也是榆林唯一的一所省属本科院校。

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作为34所升本院校里师范类公办院校之一,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与2020年并无增减。

参考其2020年招生情况,土木工程(理)分数线为14个招生专业中最高,达250以上。

法学(文)专业一直是榆林学院的招生重心,2020年招生计划100人,录取分数线233分。因为法学专业的专业严谨性,其对学历的要求非常高,榆林学院一直是法学专业专升本报考院校中很多法学专业学生的目标

贵州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委**、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专业考试划线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不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条 录取规则

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86701139(传真)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址:https://www.gznu.edu.cn/

湖南女子学院2020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University。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除新疆考试院文件规定,新疆**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5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除新疆**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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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武汉东湖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报考专业应与专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2、2020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3、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

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二、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及附属医院共同组成,全面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各项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处,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对口专业

以省教育厅下达的《2021年贵州省普通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为准。

四、资格审查

1.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5 月22 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我校南校区进行资格审查

2. 2021年5月23日前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3.未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8月31前(含8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注册;

5.毕业专业与招生专业不对口的考生,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6.临床医学类专业,高职(专科)毕业专业与本科招生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考生,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五、录取程序

1.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我校招生专业只招收对口专业考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专业名称须与本科招生专业名称一致)

4.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1〕5号】文件第五部分“专业考试”第五条文件精神,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划线规则:

2021榆林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专业是:**学(文)、英语(文)、汉语言文学(文)、法学(文)、学前教育(文)、会计学(文)、市场营销(文)、财务管理(文)、化学(理)、土木工程(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理)、园林(理),榆林学院(Yulin University)坐落在陕西榆林,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最北部的高等院校,也是榆林唯一的一所省属本科院校。

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作为34所升本院校里师范类公办院校之一,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与2020年并无增减。

参考其2020年招生情况,土木工程(理)分数线为14个招生专业中最高,达250以上。

法学(文)专业一直是榆林学院的招生重心,2020年招生计划100人,录取分数线233分。因为法学专业的专业严谨性,其对学历的要求非常高,榆林学院一直是法学专业专升本报考院校中很多法学专业学生的目标

贵州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委**、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专业考试划线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不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条 录取规则

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86701139(传真)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址:https://www.gznu.edu.cn/

湖南女子学院2020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University。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除新疆考试院文件规定,新疆**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5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除新疆**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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