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内蒙古2022年是统招专升本吗

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考试政策官方还未公布,不过在2021年政策公布时就提到:从2022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将采取全区统一招考的形式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另外,往年是由院校组织按照比例进行选拔,2021年改为网上统一报名。可见,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政策将有大改变!

本文目录

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内蒙古2022年是统招专升本吗?

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考试政策官方还未公布,不过在2021年政策公布时就提到:从2022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将采取全区统一招考的形式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另外,往年是由院校组织按照比例进行选拔,2021年改为网上统一报名。可见,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政策将有大改变!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部署精神和工作要求,为了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形式

2021年全区专升本选拔工作继续采用院校之间签署协议的方式,由举办2021年专升本教育的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和推荐高职(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协商开展。同一学生不得参加两次及以上选拔。

二、选拔范围

(一)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1.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推荐院校各专业排名前50%(排名方式由推荐院校确定);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就读期间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毕业生;

(4)世界技能大赛、**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二)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

三、有关政策

(一)做好招生专业与比例的合理安排

2021年,推荐院校各专业被录取应届毕业生总数(不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免试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2%。重点向服务于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民生改善的理工农医紧缺学科专业倾斜,向工程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应急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养老**、护理等社会需要旺、就业前景好的学科专业倾斜。严格调控管理、文学、艺术等门类招生规模。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拟升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把握好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两类退役人员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并于2021年(含秋季)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三)继续实施好“专升本专项计划”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各高校要按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在招生总计划内单列计划,统一选拔、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四)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选拔工作

1.各接收院校要严格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政策要求,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名以及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2.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申请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的,到指定高校报名(服义务兵役并预计于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凭“退役证明”报名),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医学类和医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报名,参加内蒙古医科大学的选拔;其他专业的学生到内蒙古农业大学报名,参加内蒙古农业大学的选拔。

3.按照**要求,对因各省政策规定差异,导致在生源地和就读高校所在地都不能享受专升本招生优惠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21年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所在地专升本招生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工作安排

(一)下达招生计划

接收院校根据部署要求及自身办学条件申报招生计划,我厅根据高校办学**、教学质量、办学条件等因素,安排分学校招生计划。各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总量中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本校官网公布。

(二)报名

2021年全区专升本选拔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推荐院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标注公示学生“考生类型”(普通/退役应届/退役/建档立卡/免试),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注册,并按照公示考生类型完成网上报名。学生名单格式和要求以及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及报名办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未履行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具备选拔资格。

(三)选拔与录取

1.接收院校和推荐院校协商制定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选拔工作方案须在网报期间向考生公开告知。

2.推荐院校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工作,接收院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择优选拔录取。

3.接收院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校官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同时将拟录取学生名单送推荐院校。推荐院校负责审核反馈学生毕业资格,对不能按期毕业的拟录取学生,要在回函中明确告知接收院校取消录取资格。

4.接收院校将公示无异议且经推荐院校确认毕业资格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未履行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5.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审核意见与名单反馈各接收院校确认,各接收院校按照“(四)备案要求”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审核数据同时向我厅高等教育处报送。

6.录取名单备案结果以我厅下发文件为准,在备案结果正式公布后,由各接收院校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备案要求

1.开展选拔工作前,推荐院校须将本校或跨校选拔协议、接收院校将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2.选拔工作结束后,接收院校拟录取结果以正式文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文件内容包括:

(1)普通毕业生、退役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专升本情况。

(2)推荐院校各专业毕业生专升本情况汇总表(另发)。

(3)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单(格式另附)。

3.我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备案。

4.各高校完成专升本选拔并经我厅备案后,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五、时间安排

6月1日前,完成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本校或跨校选拔协议报备和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报备等工作。

6月25日前,接收院校将公示无异议且经推荐院校确认毕业资格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6月28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审核意见与名单反馈各接收院校确认,同时报送我厅。

6月30日前,接收院校将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按照“(四)备案要求”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7月31日前,我厅下发正式公布备案结果,由各高校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

(一)推荐院校要加强报名资格审核,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学生应在接收院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二)推荐院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好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接收院校。

   (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指导各接收院校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专升本录取数据。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各接收院校严格按照**和本校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要加强录取资格审核,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各接收院校要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各接收院校要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注册时接收院校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七、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履行专升本选拔工作主体责任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选拔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培训到位、风险隐患防范到位。要严格落实**肺炎**防控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缜密做好专升本选拔组织实施工作

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政策性很强,2021年全区专升本实行统一报名,选拔比例较往年明显提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多形式、多渠道做好2021年专升本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报名选拔工作安排。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要严格执行专升本选拔相关工作纪律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按照**要求,2021年全面停止高职院校举办职业本科,严格禁止以不经选拔直接升本等名义招收高职(专科)新生;严格禁止对在校高职(专科)学生开展专升本应试教育。对于专升本选拔中的**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要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各高校要在小编综合来说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在专升本工作各主要环节均实行公示制度,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各接收院校要合理安排师资和其他教育资源,认真做好课程衔接工作,确保专升本学生的培养规格和教育质量。各推荐院校要做好有参加专升本选拔意愿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提醒学生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相关违约责任,审慎签订就业协议。

八、其他说明

(一)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推荐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就读,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本科阶段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由接收院校颁发2年制(医学类专业3年制)本科毕(结)业证书,毕(结)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二)为稳步推进我区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从2022年开始,我区将采取全区统一招考的形式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文中涉及有关表格、备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务处:

长治医学院2021专升本招生简章?

长治医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长治医学院,英文译名:CHANGZHI MEDICAL COLLEGE,具有本科各专业学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国标代码:10117;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

长治医学院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邮政编码:046000;

招生咨询热线:0355-3012393、0355-3151476;

传真:0355-3151689;

长治医学院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zmc.com/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并培养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订学校的招生计划及确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社会需求和生源质量等,制订招生事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执行,查处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本校本年度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报山西省教育厅核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同时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纪律

第九条 学校选派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招生录取和宣传工作人员应该签署《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承诺书》。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

第十四条 学校按投档分数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不服从(或未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除招生计划**别注明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为: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分数线,依据**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九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录取原则为:同批次进档考生中生源地优先、高分数优先。如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录取时以国家、山西省有关录取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专升本”计划仅安排在山西省。录取办法是:依据各专业报考考生的成绩、志愿,由山西省招生考**理中心投档,学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根据**招生有关规定,学校不接受新生入学前、入学报到中调整专业的申请。入学后专业调整,依据《长治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具有长治医学院学籍的学生,修业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长治医学院具名具印的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长治医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条件授予学校具名具印的相应学位。

第六章 收费、困难资助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报到前可持有关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综合资助平台,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中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仅在院本部招生办通过远程网上录取进行,派出人员仅进行招生宣传、招生政策咨询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长治医学院院长:郑建中。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兵役登记暂行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须携带《兵役登记证》。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农大专升本2020年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是一所有六十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学校已由一所单科性的教学型农学院发展成为以农为特色,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育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自1985年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来,历经了26年的发展历程,现有在籍自考学生1万多人。为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数万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近三年来,自考本科毕业生有35%的学生获得学士学位;290余人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我校自考曾多次被省自考委评为“自学考试助学先进单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普通高等教育“严进宽出”政策相对应,自考实行“宽进严出”政策,以其更为灵活、开放的方式实现许多人的大学梦。湖南农业大学良好的学习环境,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办学条件,专升本教学形式的灵活性为每一个渴望获得本科文凭的学子提供了一条便捷的成功之路。

学习与报名须知

1、助学形式:业余学习,考前辅导; 助学周期:专升本学制为2年;

2、各专业学生学完所学专业规定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即可获得**统一印制、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湖南农业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全国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可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及公**。

3、收费标准:文史类2600元/年,理工类:2800元/年(二年以后未通过免费复学,不再收学费)

4、考生可来本校报名(双休日照常办公),报名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寸蓝底彩照3张,报名时直接交清学费。

5、报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02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内教高函【2020】20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管理办法》(校发[2017]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年度专升本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批准,正式录取的2017级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共产**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全面发展。截至申请时,不能处于处分期内。

2.专科学习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不含补考或重修后通过)。

3.学生前四个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不受综合测评排名限制。

4.优秀运动员可适当放宽成绩条件,截至申请时,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三、报名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

2.学生历年成绩单

3.体育部核实的优秀运动员资格材料

四、选拔组织与日程

按照自治区及教育厅**防控总体要求,本次专升本选拔不组织集中复试,以学生专科期间学习表现为选拔依据,按照选拔原则等额推荐,予以录取。

为保证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被推荐学生综合测评与奖惩情况审查、成绩审核,并在推荐表中相关栏目签署意见。体育部负责优秀运动员资格核实。教务处负责复审报名材料、提出拟录取名单。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5月23日—5月26日:学生本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发至所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邮箱(矿业学院联系邮箱472025554@qq.com,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联系邮箱646850372@qq.com)。优秀运动员需同时提供体育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2.5月27日—5月31日: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3.6月1日: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学生报名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推荐名单分专业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降序排序。

4.6月2日:教务处对报送材料汇总、审核,确定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

2020年大理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01、专科(高起专):招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02、本科(高起本):招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03、专升本(专起本):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大专)或相当于专科(大专)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

打电话、微信或QQ咨询报名、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发送手机短信、信函联系报名、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间:

考生于即日起开始报名,计划招生,报完即止。

(五)报名须交: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近期证件照片5张。

本文目录

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内蒙古2022年是统招专升本吗?

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考试政策官方还未公布,不过在2021年政策公布时就提到:从2022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将采取全区统一招考的形式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另外,往年是由院校组织按照比例进行选拔,2021年改为网上统一报名。可见,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政策将有大改变!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部署精神和工作要求,为了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形式

2021年全区专升本选拔工作继续采用院校之间签署协议的方式,由举办2021年专升本教育的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和推荐高职(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协商开展。同一学生不得参加两次及以上选拔。

二、选拔范围

(一)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1.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推荐院校各专业排名前50%(排名方式由推荐院校确定);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就读期间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毕业生;

(4)世界技能大赛、**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二)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

三、有关政策

(一)做好招生专业与比例的合理安排

2021年,推荐院校各专业被录取应届毕业生总数(不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免试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2%。重点向服务于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民生改善的理工农医紧缺学科专业倾斜,向工程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应急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养老**、护理等社会需要旺、就业前景好的学科专业倾斜。严格调控管理、文学、艺术等门类招生规模。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拟升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把握好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两类退役人员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并于2021年(含秋季)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三)继续实施好“专升本专项计划”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各高校要按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在招生总计划内单列计划,统一选拔、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四)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选拔工作

1.各接收院校要严格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政策要求,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名以及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2.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申请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的,到指定高校报名(服义务兵役并预计于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凭“退役证明”报名),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医学类和医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报名,参加内蒙古医科大学的选拔;其他专业的学生到内蒙古农业大学报名,参加内蒙古农业大学的选拔。

3.按照**要求,对因各省政策规定差异,导致在生源地和就读高校所在地都不能享受专升本招生优惠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21年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所在地专升本招生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工作安排

(一)下达招生计划

接收院校根据部署要求及自身办学条件申报招生计划,我厅根据高校办学**、教学质量、办学条件等因素,安排分学校招生计划。各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总量中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本校官网公布。

(二)报名

2021年全区专升本选拔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推荐院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标注公示学生“考生类型”(普通/退役应届/退役/建档立卡/免试),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注册,并按照公示考生类型完成网上报名。学生名单格式和要求以及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及报名办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未履行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具备选拔资格。

(三)选拔与录取

1.接收院校和推荐院校协商制定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选拔工作方案须在网报期间向考生公开告知。

2.推荐院校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工作,接收院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择优选拔录取。

3.接收院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校官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同时将拟录取学生名单送推荐院校。推荐院校负责审核反馈学生毕业资格,对不能按期毕业的拟录取学生,要在回函中明确告知接收院校取消录取资格。

4.接收院校将公示无异议且经推荐院校确认毕业资格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未履行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5.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审核意见与名单反馈各接收院校确认,各接收院校按照“(四)备案要求”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审核数据同时向我厅高等教育处报送。

6.录取名单备案结果以我厅下发文件为准,在备案结果正式公布后,由各接收院校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备案要求

1.开展选拔工作前,推荐院校须将本校或跨校选拔协议、接收院校将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2.选拔工作结束后,接收院校拟录取结果以正式文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文件内容包括:

(1)普通毕业生、退役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专升本情况。

(2)推荐院校各专业毕业生专升本情况汇总表(另发)。

(3)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单(格式另附)。

3.我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备案。

4.各高校完成专升本选拔并经我厅备案后,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五、时间安排

6月1日前,完成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本校或跨校选拔协议报备和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报备等工作。

6月25日前,接收院校将公示无异议且经推荐院校确认毕业资格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6月28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审核意见与名单反馈各接收院校确认,同时报送我厅。

6月30日前,接收院校将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按照“(四)备案要求”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7月31日前,我厅下发正式公布备案结果,由各高校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

(一)推荐院校要加强报名资格审核,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学生应在接收院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二)推荐院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好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接收院校。

   (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指导各接收院校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专升本录取数据。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各接收院校严格按照**和本校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要加强录取资格审核,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各接收院校要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各接收院校要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注册时接收院校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七、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履行专升本选拔工作主体责任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选拔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培训到位、风险隐患防范到位。要严格落实**肺炎**防控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缜密做好专升本选拔组织实施工作

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政策性很强,2021年全区专升本实行统一报名,选拔比例较往年明显提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多形式、多渠道做好2021年专升本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报名选拔工作安排。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要严格执行专升本选拔相关工作纪律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按照**要求,2021年全面停止高职院校举办职业本科,严格禁止以不经选拔直接升本等名义招收高职(专科)新生;严格禁止对在校高职(专科)学生开展专升本应试教育。对于专升本选拔中的**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要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各高校要在小编综合来说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在专升本工作各主要环节均实行公示制度,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各接收院校要合理安排师资和其他教育资源,认真做好课程衔接工作,确保专升本学生的培养规格和教育质量。各推荐院校要做好有参加专升本选拔意愿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提醒学生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相关违约责任,审慎签订就业协议。

八、其他说明

(一)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推荐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就读,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本科阶段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由接收院校颁发2年制(医学类专业3年制)本科毕(结)业证书,毕(结)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二)为稳步推进我区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从2022年开始,我区将采取全区统一招考的形式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文中涉及有关表格、备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务处:

长治医学院2021专升本招生简章?

长治医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长治医学院,英文译名:CHANGZHI MEDICAL COLLEGE,具有本科各专业学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国标代码:10117;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

长治医学院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邮政编码:046000;

招生咨询热线:0355-3012393、0355-3151476;

传真:0355-3151689;

长治医学院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zmc.com/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并培养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订学校的招生计划及确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社会需求和生源质量等,制订招生事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执行,查处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本校本年度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报山西省教育厅核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同时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纪律

第九条 学校选派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招生录取和宣传工作人员应该签署《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承诺书》。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

第十四条 学校按投档分数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不服从(或未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除招生计划**别注明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为: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分数线,依据**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九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录取原则为:同批次进档考生中生源地优先、高分数优先。如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录取时以国家、山西省有关录取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专升本”计划仅安排在山西省。录取办法是:依据各专业报考考生的成绩、志愿,由山西省招生考**理中心投档,学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根据**招生有关规定,学校不接受新生入学前、入学报到中调整专业的申请。入学后专业调整,依据《长治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具有长治医学院学籍的学生,修业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长治医学院具名具印的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长治医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条件授予学校具名具印的相应学位。

第六章 收费、困难资助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报到前可持有关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综合资助平台,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中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仅在院本部招生办通过远程网上录取进行,派出人员仅进行招生宣传、招生政策咨询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长治医学院院长:郑建中。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兵役登记暂行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须携带《兵役登记证》。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农大专升本2020年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是一所有六十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学校已由一所单科性的教学型农学院发展成为以农为特色,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育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自1985年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来,历经了26年的发展历程,现有在籍自考学生1万多人。为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数万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近三年来,自考本科毕业生有35%的学生获得学士学位;290余人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我校自考曾多次被省自考委评为“自学考试助学先进单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普通高等教育“严进宽出”政策相对应,自考实行“宽进严出”政策,以其更为灵活、开放的方式实现许多人的大学梦。湖南农业大学良好的学习环境,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办学条件,专升本教学形式的灵活性为每一个渴望获得本科文凭的学子提供了一条便捷的成功之路。

学习与报名须知

1、助学形式:业余学习,考前辅导; 助学周期:专升本学制为2年;

2、各专业学生学完所学专业规定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即可获得**统一印制、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湖南农业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全国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可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及公**。

3、收费标准:文史类2600元/年,理工类:2800元/年(二年以后未通过免费复学,不再收学费)

4、考生可来本校报名(双休日照常办公),报名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寸蓝底彩照3张,报名时直接交清学费。

5、报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02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内教高函【2020】20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管理办法》(校发[2017]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年度专升本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批准,正式录取的2017级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共产**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全面发展。截至申请时,不能处于处分期内。

2.专科学习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不含补考或重修后通过)。

3.学生前四个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不受综合测评排名限制。

4.优秀运动员可适当放宽成绩条件,截至申请时,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三、报名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

2.学生历年成绩单

3.体育部核实的优秀运动员资格材料

四、选拔组织与日程

按照自治区及教育厅**防控总体要求,本次专升本选拔不组织集中复试,以学生专科期间学习表现为选拔依据,按照选拔原则等额推荐,予以录取。

为保证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被推荐学生综合测评与奖惩情况审查、成绩审核,并在推荐表中相关栏目签署意见。体育部负责优秀运动员资格核实。教务处负责复审报名材料、提出拟录取名单。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5月23日—5月26日:学生本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发至所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邮箱(矿业学院联系邮箱472025554@qq.com,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联系邮箱646850372@qq.com)。优秀运动员需同时提供体育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2.5月27日—5月31日: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3.6月1日: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学生报名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推荐名单分专业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降序排序。

4.6月2日:教务处对报送材料汇总、审核,确定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

2020年大理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01、专科(高起专):招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02、本科(高起本):招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03、专升本(专起本):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大专)或相当于专科(大专)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

打电话、微信或QQ咨询报名、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发送手机短信、信函联系报名、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间:

考生于即日起开始报名,计划招生,报完即止。

(五)报名须交: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近期证件照片5张。

统招专升本 免费一对一报考指导、院校选择、专业规划,赠送全套专升本考试资料
专业老师为您指导统招专升本 帮您规划如何报名、选择院校、专业规划、保证100%拿证,现在预约即可获赠一整套专升本考试资料
请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来完成此表单。
填写您当前所在的省份

原创文章,作者:名品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ingpinfang.com/79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