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挂证有多少人坐牢

前沿拓展:

二建挂证有多少人坐牢

二建挂证不挂章,用证单位给注册,安全员B本单位报名就给考,没啥要求 不懂再问,谢谢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火车头。自从学习西方国家优秀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我国也于2005年开始建造师考试。

至今考试热度居高不下,今年二级建造师考生的报考人数突破了600万,一级建造师的报名考生也超过了400万,每年建造师考生的人数总和已经超过了1000万!跟每年**考生人数大致相当,毫不夸张的说,建造师考试已经是执业资格考试第一“国考”。

为什么这么多人加入建造师考试大军呢?因其**以及市场高需求,导致很多行业外人员蜂拥而至,“挂证”乱象显得愈加突出。主要的矛盾还是在于,我们现有的建设从业人员持有证书仍然不能满足现有项目对建造师数量要求。导致,需要从非行业人员那里“吸收”一些证书来进行**作。加上,建造师考试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很多建设行业人员尤其工作或者时间原因不能好好备考反而考不过这些理论,而我们的“小白”外行反而可以静心备考通过考试。

近两年来,以住建部为首的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严控证书挂靠现象,如“四库一平台”上线、各地社保联网、地区主管部门查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情况等,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挂证”乱象。现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证书依然在挂。

同时,我们看到一个可喜的考试趋势是,考试愈加结合实践出题也就是所谓的实**题,导致纯啃书的非从业备考者难以适应,考试趋势更加倾向于有利于真正的从业者。

今天,要说的重点是:“考证有风险,挂靠须谨慎”。

一旦项目出了质量或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挂证”的项目经理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两个典型的“挂项目翻车”事故,供大家掂量、参考、权衡!相信这两个事故大家都有所耳闻。

案例一(2016年):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坍塌特别重大事故

1、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虽然事故过去已经几年,但是这几年一直有人陆续被追判,事故影响程度非常大!

在7号冷却塔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完成工期目标,不断加快施工进度,导致拆模前混凝土养护时间减少,混凝土强度发展不足;并且在气温骤降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快混凝土强度发展速度;筒壁工程施工方案也存在严重缺陷,未制定针对性的拆模作业管理控制措施;对试块送检、拆模的管理失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劳务作业队伍自行决定拆模。最终的结果就是,拆模管控程序步步失效,在混凝土强度远远达不到拆模强度标准时擅自拆模!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第50节模板,致使第50节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从底部最薄弱处开始坍塌,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坠落物冲击与筒壁内侧连接的平桥附着拉索,导致平桥也整体倒塌。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坍塌事故

2、相关责任人判定

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给予38人**纪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教育。

对名义(挂靠)项目负责人孟爱国的判处: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我部决定吊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现场实际执行经理吴志光重判)

3、事故等级及社会影响

事故等级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社会影响:全国超大**,惊动国务院,传播全国,性质十分恶劣。

案例二(2014年):北京清华附中底板钢筋坍塌事故

1、案情回顾

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亡、4人受伤。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清华附中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等15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对此案进行了宣判,15人分别获刑。

经审理查明,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于2014年6月承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建筑工程过程中,于同年12月29日,因施工方安阳诚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违规施工,致使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坍塌,造成在此作业的多名工人被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间,导致10人**亡、4人受伤。

2、相关人员责任判定

**根据相关的事实及证据认定:被告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曹晓凯、荆鑫、张换丰、张焕良、赵金海、田勇只、李雷、李成才、郝维民、张明伟、田克军、耿文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据此分别判处杨泽中等14名被告6年至3年不等的**,判处被告耿文彪**3年,缓刑3年。

事故调查报告:叶耀东,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明知在清华附中工程项目投标时,已被建工一建公司安排至朝阳区望京综合体育馆工程担任项目执行经理,仍未拒绝使用其项目经理资格参与清华附中工程招投标。

现场实际执行经理杨泽中被重判,挂靠项目经理被吊销执业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3、事故等级及社会影响

事故等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社会影响:全国大**、惊动国务院,传播全国,性质十分恶劣!

事故发生的原因肯定是各种因素累积的结果,说白了就是各个“关口”全都失守的结果。但是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不是实际的项目经理,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绝对是个重大的要素。重者,已有相关“挂靠”项目经理被判刑问责。

所以,我们的持证人员千万不要短视,不要只盯着眼前的这点金钱利益,一定要真正的去“执政上岗,在岗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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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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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挂证不挂章,用证单位给注册,安全员B本单位报名就给考,没啥要求 不懂再问,谢谢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火车头。自从学习西方国家优秀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我国也于2005年开始建造师考试。

至今考试热度居高不下,今年二级建造师考生的报考人数突破了600万,一级建造师的报名考生也超过了400万,每年建造师考生的人数总和已经超过了1000万!跟每年**考生人数大致相当,毫不夸张的说,建造师考试已经是执业资格考试第一“国考”。

为什么这么多人加入建造师考试大军呢?因其**以及市场高需求,导致很多行业外人员蜂拥而至,“挂证”乱象显得愈加突出。主要的矛盾还是在于,我们现有的建设从业人员持有证书仍然不能满足现有项目对建造师数量要求。导致,需要从非行业人员那里“吸收”一些证书来进行**作。加上,建造师考试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很多建设行业人员尤其工作或者时间原因不能好好备考反而考不过这些理论,而我们的“小白”外行反而可以静心备考通过考试。

近两年来,以住建部为首的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严控证书挂靠现象,如“四库一平台”上线、各地社保联网、地区主管部门查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情况等,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挂证”乱象。现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证书依然在挂。

同时,我们看到一个可喜的考试趋势是,考试愈加结合实践出题也就是所谓的实**题,导致纯啃书的非从业备考者难以适应,考试趋势更加倾向于有利于真正的从业者。

今天,要说的重点是:“考证有风险,挂靠须谨慎”。

一旦项目出了质量或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挂证”的项目经理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两个典型的“挂项目翻车”事故,供大家掂量、参考、权衡!相信这两个事故大家都有所耳闻。

案例一(2016年):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坍塌特别重大事故

1、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虽然事故过去已经几年,但是这几年一直有人陆续被追判,事故影响程度非常大!

在7号冷却塔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完成工期目标,不断加快施工进度,导致拆模前混凝土养护时间减少,混凝土强度发展不足;并且在气温骤降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快混凝土强度发展速度;筒壁工程施工方案也存在严重缺陷,未制定针对性的拆模作业管理控制措施;对试块送检、拆模的管理失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劳务作业队伍自行决定拆模。最终的结果就是,拆模管控程序步步失效,在混凝土强度远远达不到拆模强度标准时擅自拆模!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第50节模板,致使第50节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从底部最薄弱处开始坍塌,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坠落物冲击与筒壁内侧连接的平桥附着拉索,导致平桥也整体倒塌。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坍塌事故

2、相关责任人判定

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给予38人**纪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教育。

对名义(挂靠)项目负责人孟爱国的判处: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我部决定吊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现场实际执行经理吴志光重判)

3、事故等级及社会影响

事故等级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社会影响:全国超大**,惊动国务院,传播全国,性质十分恶劣。

案例二(2014年):北京清华附中底板钢筋坍塌事故

1、案情回顾

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亡、4人受伤。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清华附中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等15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对此案进行了宣判,15人分别获刑。

经审理查明,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于2014年6月承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建筑工程过程中,于同年12月29日,因施工方安阳诚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违规施工,致使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坍塌,造成在此作业的多名工人被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间,导致10人**亡、4人受伤。

2、相关人员责任判定

**根据相关的事实及证据认定:被告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曹晓凯、荆鑫、张换丰、张焕良、赵金海、田勇只、李雷、李成才、郝维民、张明伟、田克军、耿文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据此分别判处杨泽中等14名被告6年至3年不等的**,判处被告耿文彪**3年,缓刑3年。

事故调查报告:叶耀东,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明知在清华附中工程项目投标时,已被建工一建公司安排至朝阳区望京综合体育馆工程担任项目执行经理,仍未拒绝使用其项目经理资格参与清华附中工程招投标。

现场实际执行经理杨泽中被重判,挂靠项目经理被吊销执业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3、事故等级及社会影响

事故等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社会影响:全国大**、惊动国务院,传播全国,性质十分恶劣!

事故发生的原因肯定是各种因素累积的结果,说白了就是各个“关口”全都失守的结果。但是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不是实际的项目经理,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绝对是个重大的要素。重者,已有相关“挂靠”项目经理被判刑问责。

所以,我们的持证人员千万不要短视,不要只盯着眼前的这点金钱利益,一定要真正的去“执政上岗,在岗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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