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转考-自考转考相关了解点第9点

本文目录1、自考转考相关了解点第9点2、同省自考怎么转?3、广东办理自考转考转出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4、请问自考可以转考吗?5、报考了自考可以转不用考试的吗?1、自考转考相关了解点第9点一般而言不用转,这是指大小自考的专业完全相同,小自考只是培训班,培训班可以上也可以不上,这时大小自考可以自由转换,不用办手续,因为培训班给你往自考办报名,你自己也可到自考办报名,还有一种小自考限定为学校招生,这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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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考相关了解点第9点

一般而言不用转,这是指大小自考的专业完全相同,小自考只是培训班,培训班可以上也可以不上,这时大小自考可以自由转换,不用办手续,因为培训班给你往自考办报名,你自己也可到自考办报名,还有一种小自考限定为学校招生,这时自考办不能报名,只在学校报名,到学校学习,这就不能转为大自考

同省自考怎么转?

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自考办公室办理!

广东办理自考转考转出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以广东为例:自2016年1月1日开始,自学考试省际间转考将按照**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的要求,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因此,我省自考考生考籍档案转出本省时。不再由省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出纸质考籍档案,而是由省考办通过电子转考平台进行寄发和接收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1、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考生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之后,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县(区)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2、外省转入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因违反有关考**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升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要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②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办理。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定;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④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⑤县(区)考办收集考生资料,验核考生资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资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资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2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要通过的课程。(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③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县(区)或市考办提交我省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外档号。3、转出外省考生需要把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1)转出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不得转出。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2)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手续。②考生登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④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报省考办。⑤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的3月和9月寄出。其中,所有在3月至8月由省考办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籍档案,将于当年9月寄往外省;在9月至次年2月由省考办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籍档案,则于次年的3月寄往外省。每年的3月31日、9月3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系统,查询转出情况。若转出成功,可凭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⑥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注:转考要求和办理程序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请问自考可以转考吗?

可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只要报所换专业的课程就可以,但个别省市有规定,换专业就必须重新办理准考证,具体的只能以报考省市的规定为主。

自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某省高等教育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

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各地政策可能会有一定差异,详情可致电当地教育考试院咨询了解。

如果自考的是本科且在自考本科已经有考籍了,也就是已经报名了有准考证号并且至少及格一科,在报考其他专业的课程,可以申请部分和现在所学专业学分相同、名称相同的课程的免考,如:公共课和英语(二)。扩展资料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

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

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

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

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比全日制校内单科考试轻松,相反会更严一些。

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统招生。

报考了自考可以转不用考试的吗?

报考了自考是必须要参加考试的。自学考试主要是自己通过自学参加每一科的考试,如果成绩达到通过的要求,就会过了这一刻,得到相应的学分,反之则不过。所以报考了自学考试就必须参加考试,是没有办法转为不用考试的,必须下苦功夫,好好学习才能拿到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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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考相关了解点第9点

一般而言不用转,这是指大小自考的专业完全相同,小自考只是培训班,培训班可以上也可以不上,这时大小自考可以自由转换,不用办手续,因为培训班给你往自考办报名,你自己也可到自考办报名,还有一种小自考限定为学校招生,这时自考办不能报名,只在学校报名,到学校学习,这就不能转为大自考

同省自考怎么转?

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自考办公室办理!

广东办理自考转考转出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以广东为例:自2016年1月1日开始,自学考试省际间转考将按照**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的要求,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因此,我省自考考生考籍档案转出本省时。不再由省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出纸质考籍档案,而是由省考办通过电子转考平台进行寄发和接收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1、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考生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之后,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县(区)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2、外省转入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因违反有关考**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升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要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②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办理。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定;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④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⑤县(区)考办收集考生资料,验核考生资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资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资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2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要通过的课程。(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③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县(区)或市考办提交我省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外档号。3、转出外省考生需要把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1)转出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不得转出。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2)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手续。②考生登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④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报省考办。⑤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的3月和9月寄出。其中,所有在3月至8月由省考办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籍档案,将于当年9月寄往外省;在9月至次年2月由省考办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籍档案,则于次年的3月寄往外省。每年的3月31日、9月3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系统,查询转出情况。若转出成功,可凭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⑥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注:转考要求和办理程序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请问自考可以转考吗?

可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只要报所换专业的课程就可以,但个别省市有规定,换专业就必须重新办理准考证,具体的只能以报考省市的规定为主。

自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某省高等教育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

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各地政策可能会有一定差异,详情可致电当地教育考试院咨询了解。

如果自考的是本科且在自考本科已经有考籍了,也就是已经报名了有准考证号并且至少及格一科,在报考其他专业的课程,可以申请部分和现在所学专业学分相同、名称相同的课程的免考,如:公共课和英语(二)。扩展资料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

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

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

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

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比全日制校内单科考试轻松,相反会更严一些。

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统招生。

报考了自考可以转不用考试的吗?

报考了自考是必须要参加考试的。自学考试主要是自己通过自学参加每一科的考试,如果成绩达到通过的要求,就会过了这一刻,得到相应的学分,反之则不过。所以报考了自学考试就必须参加考试,是没有办法转为不用考试的,必须下苦功夫,好好学习才能拿到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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