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山东省税务局电子报税系统)

前沿拓展:

山东省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

地税局的网上申报系统属于interent服务商服务器提供的网络资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外网”,但是税务局端(征管系统)用的是内部服务器,不属于网络**(广电除外)提供的网络资源,税务局端和网上申报系统之间存在接口,否则企业申报信息无法导入地税征管系统,之所以出现你所说的情况,就是主观税务机关对你征管系统内(税务局端)的税种、税目、税率等基础信息作了更改,然后通过交换接口传输到网上申报系统,新导入的核定信息是你单位经营行为应该缴纳的税费信息,如果有疑问可以和主观税务机关联系。


1.我单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发生了应税服务类业务,需要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列,打开报表是灰色的不可填写怎么办?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开放的列次与纳税人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相关,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

您可查看到当前申报期增值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税(费)目或品目”中仅有“商业(3%)”类型,无应税服务类的品目,因此系统没有放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如需申报,请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维护税费种认定信息,维护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重新获取需申报信息。

2.我单位在“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模块,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申报表“新增税源”时,房源选择界面显示暂无数据,怎么办?

“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申报表的房源信息,取自“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如纳税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不存在有效的房源信息时,在“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新增税源,“房源选择界面”将显示暂无数据。

遇到此类问题请打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点击“新增房屋”,采集房源信息(填写基本信息后还要维护应税信息)。

采集完毕,“房源选择界面”即可显示已采集的税源。

再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选择界面,即可查看到已采集信息,如下图所示:

3.我单位已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现需要报送房产税,在申报时需要同时再次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后还让进行税源采集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您可通过我的待办“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功能,继续办理房产税的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先完成申报的,因您采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已完成申报,系统检索不到未申报的税源信息,会提示需要先进行税源采集,您已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无需再次勾选,如需更正,请通过申报更正模块**作。

4.我单位之前认定的印花税税种是承揽合同、买卖合同这两个品目,已采集2022年第3季度的印花税税源,且已申报并缴款。现在发现还需要申报“建设工程合同”等品目,完成税种认定后,如何申报呢?

遇到此类情况,请您按以下步骤**作:

第一步:修改税源信息。

打开印花税税源采集模块,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查询税源”按钮,查到已采集的2022年第三季度税款所属期的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此时看到法人信息是之前已采集并申报的数据,点击“增加”按钮,选择“申报期限类型”,税目选择“建设工程合同”,再填写其他信息,保存。

第二步:申报表更正。

维护好税源信息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表更正”进入申报表更正界面,如下图所示:

选择申报表种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申报日期起止时间或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进入报表填报界面,系统已自动加载更新后的税源信息,如有其他变动,也可点击右上方“更新税源”按钮,重新获取税源信息,确认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即可。

5.工会经费能否按次申报?

工会经费申报没有按次申报政策。根据《关于协同推进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通知》(鲁会〔2021〕15 号),大中型以上企业和 事业单位,按月计提、按季缴纳工会经费,小微企业按月计提、 按半年缴纳工会经费。

6.我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能退费吗?

不能。根据《** 国家**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政策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来源:国家**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30379421@qq.com

拓展知识:

山东省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

到地方税务局网站找相关下载下载安装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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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你好,可以说具体一点吗?我急用..正在等待你的答复

追答

地税的我们这边需要去开通网上申报,自己下载不了,开通费600,不知道你们那边是什么情况

追问

可以加QQ私聊一下吗?我急等着用 952025286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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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

地税局的网上申报系统属于interent服务商服务器提供的网络资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外网”,但是税务局端(征管系统)用的是内部服务器,不属于网络**(广电除外)提供的网络资源,税务局端和网上申报系统之间存在接口,否则企业申报信息无法导入地税征管系统,之所以出现你所说的情况,就是主观税务机关对你征管系统内(税务局端)的税种、税目、税率等基础信息作了更改,然后通过交换接口传输到网上申报系统,新导入的核定信息是你单位经营行为应该缴纳的税费信息,如果有疑问可以和主观税务机关联系。


1.我单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发生了应税服务类业务,需要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列,打开报表是灰色的不可填写怎么办?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开放的列次与纳税人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相关,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

您可查看到当前申报期增值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税(费)目或品目”中仅有“商业(3%)”类型,无应税服务类的品目,因此系统没有放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如需申报,请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维护税费种认定信息,维护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重新获取需申报信息。

2.我单位在“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模块,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申报表“新增税源”时,房源选择界面显示暂无数据,怎么办?

“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申报表的房源信息,取自“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如纳税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不存在有效的房源信息时,在“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新增税源,“房源选择界面”将显示暂无数据。

遇到此类问题请打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点击“新增房屋”,采集房源信息(填写基本信息后还要维护应税信息)。

采集完毕,“房源选择界面”即可显示已采集的税源。

再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选择界面,即可查看到已采集信息,如下图所示:

3.我单位已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现需要报送房产税,在申报时需要同时再次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后还让进行税源采集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您可通过我的待办“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功能,继续办理房产税的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先完成申报的,因您采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已完成申报,系统检索不到未申报的税源信息,会提示需要先进行税源采集,您已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无需再次勾选,如需更正,请通过申报更正模块**作。

4.我单位之前认定的印花税税种是承揽合同、买卖合同这两个品目,已采集2022年第3季度的印花税税源,且已申报并缴款。现在发现还需要申报“建设工程合同”等品目,完成税种认定后,如何申报呢?

遇到此类情况,请您按以下步骤**作:

第一步:修改税源信息。

打开印花税税源采集模块,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查询税源”按钮,查到已采集的2022年第三季度税款所属期的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此时看到法人信息是之前已采集并申报的数据,点击“增加”按钮,选择“申报期限类型”,税目选择“建设工程合同”,再填写其他信息,保存。

第二步:申报表更正。

维护好税源信息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表更正”进入申报表更正界面,如下图所示:

选择申报表种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申报日期起止时间或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进入报表填报界面,系统已自动加载更新后的税源信息,如有其他变动,也可点击右上方“更新税源”按钮,重新获取税源信息,确认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即可。

5.工会经费能否按次申报?

工会经费申报没有按次申报政策。根据《关于协同推进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通知》(鲁会〔2021〕15 号),大中型以上企业和 事业单位,按月计提、按季缴纳工会经费,小微企业按月计提、 按半年缴纳工会经费。

6.我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能退费吗?

不能。根据《** 国家**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政策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来源:国家**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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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的我们这边需要去开通网上申报,自己下载不了,开通费600,不知道你们那边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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