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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开的信息,一般是不予隐蔽的,也没有必要隐蔽。


机 会 来 了 !2020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启动!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国籍,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5年6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1980年6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详见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0年6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建网(www.ntdj.gov.cn)公告。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09:00~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09:00~6月2日16: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仅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4日9:00~11:3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江苏省属及部分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同时进行,故只能在上述范围内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岗位简介表》中序号56至58岗位的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将视**肺炎**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负责,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打印《面试通知》,其中《岗位简介表》中序号56至58岗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其中《岗位简介表》中序号56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辨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模拟上课100分、答辨100分计算成绩,模拟上课与答辨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序号57、58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模拟上课100分、技能测试100分计算成绩,按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各占50%合计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岗位简介表》中序号56岗位以答辩成绩高者在前;序号57和58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其他岗位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05;

考务咨询:0513-59000251;

监督电话:0513-85097231(**南通市纪委)。

岗位表来了!

(点开看大图)

注:附件详见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建网(www.ntdj.gov.cn)。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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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325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和市民政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13日下午、14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13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上午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14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6月14日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公民以及**、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报名组织

(一)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0日9时~2009年1月13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在网上报名时不对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成功后,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1月20日~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四楼417室报名大厅)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社会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四)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考生应严格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身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即被视为弃考。同时在审核时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考试资格,且已支付费用一律不退。

(六)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期间(2009年1月20日~21日),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5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9年6月初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使用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违规行为处理。”

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时办理。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和执行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60号、苏财综〔2008〕33号)精神,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收费按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收费按每科68元标准收取。 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领取。

九、其他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5580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3-83558041

市民政局政治处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158711

市人事局职称处政策咨询电话:0513-83558058

培训咨询电话:0513-83558040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附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格式

http://www.scuec.edu.cn/ms/Article.php?id=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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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国籍,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5年6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1980年6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详见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0年6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建网(www.ntdj.gov.cn)公告。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09:00~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09:00~6月2日16: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仅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4日9:00~11:3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江苏省属及部分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同时进行,故只能在上述范围内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岗位简介表》中序号56至58岗位的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将视**肺炎**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负责,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打印《面试通知》,其中《岗位简介表》中序号56至58岗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其中《岗位简介表》中序号56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辨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模拟上课100分、答辨100分计算成绩,模拟上课与答辨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序号57、58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模拟上课100分、技能测试100分计算成绩,按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各占50%合计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岗位简介表》中序号56岗位以答辩成绩高者在前;序号57和58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其他岗位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05;

考务咨询:0513-59000251;

监督电话:0513-85097231(**南通市纪委)。

岗位表来了!

(点开看大图)

注:附件详见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建网(www.ntdj.gov.cn)。

拓展知识:

南通人事考试网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325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和市民政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13日下午、14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13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上午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14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6月14日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公民以及**、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报名组织

(一)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0日9时~2009年1月13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在网上报名时不对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成功后,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1月20日~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四楼417室报名大厅)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社会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四)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考生应严格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身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即被视为弃考。同时在审核时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考试资格,且已支付费用一律不退。

(六)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期间(2009年1月20日~21日),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5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9年6月初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使用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违规行为处理。”

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时办理。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和执行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60号、苏财综〔2008〕33号)精神,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收费按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收费按每科68元标准收取。 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领取。

九、其他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5580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3-83558041

市民政局政治处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158711

市人事局职称处政策咨询电话:0513-83558058

培训咨询电话:0513-83558040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附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格式

http://www.scuec.edu.cn/ms/Article.php?id=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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