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录取查询(广东录取查询系统入口官网)

前沿拓展:

广东录取查询

如果你在佛山招考网查不到 也就只能等录取通知书吧


8月1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22年普通**

专科批次普通类录取日程安排

预计8月3日正式投档

8月4日起陆续公布录取结果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

各院校招生规模不同

录取进度不一

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录取结果

目前

已经有多所高校公布了

广东专科批次投档情况及录取查询方式

一起来看小媒君的汇总

↓↓↓

广州工商学院

2022年广州工商学院在广东省普通**专科批次普通类(历史、物理)、美术类共投出235人。详情如下:

注:最终数据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关注【广州工商学院招生办】,点击【招生专区】,选择【普高录取查询】。

2.输入网址,进入广州工商学院官网https://www.gzgs.edu.cn,点击【招生就业】,选择【招生信息】。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2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投档分数及排位公布。

历史类

专业组:501

最高投档分数:464分

最高排位:73288

最低投档分数:362分

最低排位:178966

专业组:502

最高投档分数:428分

最高排位:109829

最低投档分数:391分

最低排位:148611

物理类

专业组:503

最高投档分数:450分

最高排位:225126

最低投档分数:386分

最低排位:310660

专业组:504

最高投档分数:433分

最高排位:251189

最低投档分数:409分

最低排位:283881

体育类

专业组:505

最高投档分数:511分

最低投档分数:476分

音乐类

专业组:506

最高投档分数:457分

最低投档分数:447分

美术类

专业组:507

最高投档分数:441分

最低投档分数:407分

录取查询方式:

打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gzccc.edu.cn/,右边“招生频道”,点击“录取查询”。

广东理工学院

8月2日晚广东省专科普通批投档,从投档情况看,广东理工学院今年所有科类均一次满档,物理类最低分388分,高出省控线208分,历史类最低329分,高出省控线149分,美术(折算)最低分411,高出省控线79分。录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8月3-4日考生可查录取结果。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历史类

专业组501

(普通组)

最低分 434

最低排位 103289

专业组502

(外语组)

最低分 433

最低排位 104628

专业组503

(商科组)

最低分 432

最低排位 105619

专业组504

(财金组)

最低分 436

最低排位 101194

专业组505

(东西部组)

最低分 407

最低排位 131602

专业组506

(中外合作办学)

最低分 392

最低排位 148076

专业组507

(与肇庆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最低分 452

最低排位 85250

专业组508

(与韩山师范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最低分 470

最低排位 67874

物理类

专业组510

(普通组)

最低分 437

最低排位 244601

专业组511

(计算机组)

最低分 442

最低排位 237206

专业组512

(外语组)

最低分 449

最低排位 226659

专业组513

(商科组)

最低分 437

最低排位 244173

专业组514

(财金组)

最低分 443

最低排位 235225

专业组515

(东西部组)

最低分 423

最低排位 265323

专业组516

(中外合作办学)

最低分 418

最低排位 271767

专业组517

(与肇庆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最低分 463

最低排位 203930

专业组518

(与肇庆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最低分 445

最低排位 232436

专业组519

(与肇庆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计算机应用技术)

最低分 473

最低排位 185962

专业组520

(与韩山师范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最低分 484

最低排位 169055

录取查询方式:

打开“广科招生”小程序,点击“自助查询”

省教育考试院每天17:00前将截至当天11:30已经录取的考生,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手机短信、百度小程序和粤省事小程序公布。不过一般都只能查到录取院校,大家如果想要查询录取专业,可通过各校录取查询口来查询,小媒君已经整理好了,一起往下看↓↓↓

p.s.广东专科院校录取查询口陆续更新中,点击“广东教育传媒”底部菜单“**中考”——“2022**”可获取最新版本。

小媒君提醒大家,记得持续关注“广东教育传媒”,我们会第一时间推送录取进程、征集志愿通知、大学入学攻略等内容!

拓展知识:

广东录取查询

一、2020年广东**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网址入口: http://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2534157.html
二、广东**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高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提前批非军检类、普通文理类、艺术统考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六条 提前批军检类和艺术统考+校考、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

第七条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术统考类、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 考生根据**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评卷结束后,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二条 体育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按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合成总分高低排序,仍相同时,则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按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合成总分高低排序,仍相同时,则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进行投档。

第十八条 本科批次文科类、理科类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类别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二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三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本科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相关高校报考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

第二十五条 高校根据考生**成绩、加分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七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二十九条 各级招生**、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三十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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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佛山招考网查不到 也就只能等录取通知书吧


8月1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22年普通**

专科批次普通类录取日程安排

预计8月3日正式投档

8月4日起陆续公布录取结果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

各院校招生规模不同

录取进度不一

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录取结果

目前

已经有多所高校公布了

广东专科批次投档情况及录取查询方式

一起来看小媒君的汇总

↓↓↓

广州工商学院

2022年广州工商学院在广东省普通**专科批次普通类(历史、物理)、美术类共投出235人。详情如下:

注:最终数据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关注【广州工商学院招生办】,点击【招生专区】,选择【普高录取查询】。

2.输入网址,进入广州工商学院官网https://www.gzgs.edu.cn,点击【招生就业】,选择【招生信息】。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2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投档分数及排位公布。

历史类

专业组:501

最高投档分数:464分

最高排位:73288

最低投档分数:362分

最低排位:178966

专业组:502

最高投档分数:428分

最高排位:109829

最低投档分数:391分

最低排位:148611

物理类

专业组:503

最高投档分数:450分

最高排位:225126

最低投档分数:386分

最低排位:310660

专业组:504

最高投档分数:433分

最高排位:251189

最低投档分数:409分

最低排位:283881

体育类

专业组:505

最高投档分数:511分

最低投档分数:476分

音乐类

专业组:506

最高投档分数:457分

最低投档分数:447分

美术类

专业组:507

最高投档分数:441分

最低投档分数:407分

录取查询方式:

打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gzccc.edu.cn/,右边“招生频道”,点击“录取查询”。

广东理工学院

8月2日晚广东省专科普通批投档,从投档情况看,广东理工学院今年所有科类均一次满档,物理类最低分388分,高出省控线208分,历史类最低329分,高出省控线149分,美术(折算)最低分411,高出省控线79分。录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8月3-4日考生可查录取结果。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历史类

专业组501

(普通组)

最低分 434

最低排位 103289

专业组502

(外语组)

最低分 433

最低排位 104628

专业组503

(商科组)

最低分 432

最低排位 105619

专业组504

(财金组)

最低分 436

最低排位 101194

专业组505

(东西部组)

最低分 407

最低排位 131602

专业组506

(中外合作办学)

最低分 392

最低排位 148076

专业组507

(与肇庆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最低分 452

最低排位 85250

专业组508

(与韩山师范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最低分 470

最低排位 67874

物理类

专业组510

(普通组)

最低分 437

最低排位 244601

专业组511

(计算机组)

最低分 442

最低排位 237206

专业组512

(外语组)

最低分 449

最低排位 226659

专业组513

(商科组)

最低分 437

最低排位 244173

专业组514

(财金组)

最低分 443

最低排位 235225

专业组515

(东西部组)

最低分 423

最低排位 265323

专业组516

(中外合作办学)

最低分 418

最低排位 271767

专业组517

(与肇庆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最低分 463

最低排位 203930

专业组518

(与肇庆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最低分 445

最低排位 232436

专业组519

(与肇庆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计算机应用技术)

最低分 473

最低排位 185962

专业组520

(与韩山师范学院3+2专本协同培养)

最低分 484

最低排位 169055

录取查询方式:

打开“广科招生”小程序,点击“自助查询”

省教育考试院每天17:00前将截至当天11:30已经录取的考生,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手机短信、百度小程序和粤省事小程序公布。不过一般都只能查到录取院校,大家如果想要查询录取专业,可通过各校录取查询口来查询,小媒君已经整理好了,一起往下看↓↓↓

p.s.广东专科院校录取查询口陆续更新中,点击“广东教育传媒”底部菜单“**中考”——“2022**”可获取最新版本。

小媒君提醒大家,记得持续关注“广东教育传媒”,我们会第一时间推送录取进程、征集志愿通知、大学入学攻略等内容!

拓展知识:

广东录取查询

一、2020年广东**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网址入口: http://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2534157.html
二、广东**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高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提前批非军检类、普通文理类、艺术统考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六条 提前批军检类和艺术统考+校考、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

第七条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术统考类、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 考生根据**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评卷结束后,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二条 体育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按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合成总分高低排序,仍相同时,则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按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合成总分高低排序,仍相同时,则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进行投档。

第十八条 本科批次文科类、理科类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类别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二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三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本科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相关高校报考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

第二十五条 高校根据考生**成绩、加分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七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二十九条 各级招生**、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三十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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