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官网)

前沿拓展: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

有,文科就是文综的东西多一点,理科就是理综的东西多一点,而且在语数上的差别也会有一点–不过这个东西没有人能说的清–因为去参加的人大多会不相识,而且一个人只能参加一种考试。


拓展知识: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阳光**”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发函[2005]64 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 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学院,具有**法人资格,执行**《**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令第26 号)。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与北京学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政策,学院制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招收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生。

第九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仅开设英语。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为家庭贫困的考生提供勤工助学等相关资助政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批次、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方法是: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二条 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报考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我院不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及口试,且无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以**、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学院对江苏省考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录取进档考生。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 **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与就业处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录取专业、通知书邮寄地址等有关事项。学院接受自愿放弃志愿考生的退档申请,并将其高招电子档案退回当地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高招录取期间,招生与就业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录取事宜。北京市考生及家长根据学院通知来校办理领取通知书、缴纳学费、入学注册等手续。京外考生及家长可通过银行转账、现场缴纳学费等方式办理入学注册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等违法、**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政策为准。

第五章 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颁发经**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六人间:3000元/ 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英语、电子商务、传播学30000 元/ 学年;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32000元/ 学年;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国际注册会计师)34000 元/ 学年;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36000 元/ 学年;软件工程(中日国际合作项目)、物联网工程39000 元/ 学年;数字媒体艺术45000 元/ 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收取学费方式:

1、通过交通银行银校通在线缴费系统缴纳学费;

2、通过向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对公汇款形式交纳学费。缴费方式详情请关注微信学院财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财务处”。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退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相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3773 61227811 61227578

61227318

咨询传真:010-69196211

办学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招生咨询地址:

1、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 号北京邮电大学主楼117 室

2、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明德楼103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 号北京邮电大学288 信箱

邮  编:100876

学院网址:www.ccbupt.cn

招生网址:zhaoban.ccbupt.cn

电子邮件:zhaoban@ccbupt.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

详情

前沿拓展: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

有,文科就是文综的东西多一点,理科就是理综的东西多一点,而且在语数上的差别也会有一点–不过这个东西没有人能说的清–因为去参加的人大多会不相识,而且一个人只能参加一种考试。


拓展知识: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阳光**”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发函[2005]64 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 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学院,具有**法人资格,执行**《**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令第26 号)。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与北京学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政策,学院制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招收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生。

第九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仅开设英语。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为家庭贫困的考生提供勤工助学等相关资助政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批次、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方法是: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二条 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报考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我院不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及口试,且无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以**、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学院对江苏省考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录取进档考生。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 **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与就业处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录取专业、通知书邮寄地址等有关事项。学院接受自愿放弃志愿考生的退档申请,并将其高招电子档案退回当地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高招录取期间,招生与就业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录取事宜。北京市考生及家长根据学院通知来校办理领取通知书、缴纳学费、入学注册等手续。京外考生及家长可通过银行转账、现场缴纳学费等方式办理入学注册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等违法、**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政策为准。

第五章 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颁发经**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六人间:3000元/ 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英语、电子商务、传播学30000 元/ 学年;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32000元/ 学年;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国际注册会计师)34000 元/ 学年;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36000 元/ 学年;软件工程(中日国际合作项目)、物联网工程39000 元/ 学年;数字媒体艺术45000 元/ 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收取学费方式:

1、通过交通银行银校通在线缴费系统缴纳学费;

2、通过向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对公汇款形式交纳学费。缴费方式详情请关注微信学院财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财务处”。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退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相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3773 61227811 61227578

61227318

咨询传真:010-69196211

办学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招生咨询地址:

1、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 号北京邮电大学主楼117 室

2、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明德楼103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 号北京邮电大学288 信箱

邮  编:100876

学院网址:www.ccbupt.cn

招生网址:zhaoban.ccbupt.cn

电子邮件:zhaoban@ccbupt.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

详情

统招专升本 免费一对一报考指导、院校选择、专业规划,赠送全套专升本考试资料
专业老师为您指导统招专升本 帮您规划如何报名、选择院校、专业规划、保证100%拿证,现在预约即可获赠一整套专升本考试资料
请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来完成此表单。
填写您当前所在的省份

原创文章,作者:学习好,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ingpinfang.com/69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