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
因为没有启用IE兼容模式造成的,通过重新更正以后能处理。以猎豹浏览器为例,步骤如下:
1、直接在浏览器上搜索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相关链接进行跳转。
2、如果没问题,就点击切换对象。
3、下一步,继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并确定登录。
4、这样一来会发现图示的结果,即可实现要求了。
注:不支持手机注册,请用电脑注册报名。
↓↓↓
1.首页入口
官方登录页面
申请人登录**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将看到**教师资格网首页如下图。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后续**作。
2.注册、登录步骤
认定&定期注册入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按钮: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按钮:
点击可进入申报系统登录界面。这两个入口所注册的账号通用,但可办理业务不同。
2.1申请人账号注册、忘记密码
2.1.1账号注册
(请每一项都要手动输入)
申请人在首次登录本申报系统须注册账号,点击申报系统登录页面中注册按钮,将出现实名注册界面。如您已有**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也可直接登录。
**作步骤:
(1)请先点击页面下方
链接,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网用户账号注册协议”,并点击页面中
按钮,或点击页面中
按钮,返回实名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2)账号注册,请选择符合自己身份的证件类型(持有身份证的**公民,证件类型须选择“身份证”),准确填写所选择证件类型对应的姓名、证件有效时间段及其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请分别填写9位(H或M及8位纯数字)、8位(纯数字)号码,最后两位换证次数无需填写。)
(3)设置登录密码。密码设置要求为8位以上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组合(特殊字符请从“#、%、*、-、_ 、!、@、$、&”中选取),并再次输入登录密码以确认。
(4)请设置个人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如您所使用的邮箱为qq邮箱,请使用@前为纯数字的形式,勿使用自行设置的别名。特别注意邮箱中的点勿使用句号代替。)
(5)请输入11位手机号码,用于找回密码及身份验证。
(6)①您可点击
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填写在信息框中。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期为5分钟,每天每个手机号码最多获取3次。
②您也可以通过微信扫码,进入**教师资格服务号,点击下方“取验证码”后输入证件号码,以获取验证码。
(7)请在
中的选框中勾选,点击下方的
按钮,完成账号注册。
注意:1、申请人进行用户注册信息填写时,请务必正确填写各项注册信息。如果证件类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信息填写错误,将导致学历学籍、普通话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信息无法比对核验。
2、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于2019年3月升级改版,首次使用者需先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您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注册的用户信息在本网站无法登录。
2.1.2忘记密码
如果遇到忘记密码的情况,申请人可点击登录页面中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密码重置界面。
选择本人在系统中注册的证件类型,正确输入与之对应的证件号码及姓名(任何一项选择或填写错误,都无法找回密码),点击“
”按钮,您可以看到两种密码重置方式:
(a)邮件重置密码(b)短信验证重置密码,通过选择不同的密码重置方式来完成密码重置。
通过邮件重置密码:您的注册邮箱将收到一封密码重置邮件,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地址进行密码重置。(如果注册时邮箱填写错误或者不能收到密码重置邮件,请参照**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栏目的相关问题说明解决。)
通过短信验证重置密码:请您点击
,输入短信验证码,填写新密码,确认新密码后点击
按钮。
注意:如果您在账户注册或重置密码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参考网站首页“常见问题”栏目相关说明处理。
2.2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
登录前须知
在登录页面,申请人正确填写自己注册的账号(证件号码)和密码,拖动滑块补全拼图验证码,点击
按钮完成登录。
2.2.1首次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陆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填写民族信息。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注册的用户,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当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用户,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
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建议您通过微信扫码关注**教师资格网服务号,并与本系统账号绑定,以便于忘记密码时进行密码重置。
2.2.2实名核验
首次登陆之后,需先通过实名核验,才可办理后续业务(此项业务自2020年4月开始)。
如需进行实名核验,系统会自动跳转到该页面,请先阅读页面右侧说明。
申请人每日最多可进行三次实名核验,请勿随意重复点击。
如实名核验通过,则可继续办理业务。如无法通过实名核验,且确认信息无误,可能是您的身份信息近期发生过变化,**系统未及时更新导致的,请不要直接重复提交。
如您所使用的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可参照如下实名核验失败后出现的说明页面,或实名核验页面右侧的“《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开通指南》”蓝色链接内容,开通CTID网证,再进行实名核验。
如开通网证失败,或您所使用的证件类型不为身份证,可点击说明页面下方的
按钮,填写下列信息后提交,等待人工审核。
注意:请提供清晰的照片,以便于人工审核顺利通过(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每年的网报工作分为1月1日到8月31日,9月1日到12月31日两个周期,每个周期您最多只可以申请三次人工审核,故请谨慎提交。
人工审核周期较长,仅能保证7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结论,请对您的业务办理时间进行妥善规划。待人工审核期间,您不可修改所提交信息,也不可进行实名核验。
如人工审核通过,可继续办理业务。如有需要,人工审核后仍可进行实名核验。核验成功后核验状态更新。
如果您已进行了认定或定期注册报名,需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点击修改后直接提交即可)以更新报名数据状态;核验失败也不会影响业务办理及当前的人工审核通过状态。
如审核不通过,您可按系统提示的“不通过原因”修改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人工审核。
2.2.3个人信息中心
点击“个人信息中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界面中包含六个模块: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
此模块可以修改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核验、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号码等。
如需修改姓名,请在实名核验页面中修改。实名核验通过后,姓名方可修改成功,如实名核验未通过,则姓名不会修改成功。
修改成功后,请注意更新您的证书及报名信息(点击修改后直接提交即可;证书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无错误则不需变更)。
如因证书已在业务中使用、报名信息已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无法修改,请联系您的业务报名机构,或发邮件至jszgwb@163.com**。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如果您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申请人,此处将呈现您的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同步,此处无需用户自己维护和填写)。
注意:如果您的考试合格证信息未能成功关联,请确认您本次注册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等个人信息是否与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个人信息一致。或参考网站“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处理。
(3)普通话证书信息
在此模块下点击
按钮,出现证书新增对话框,请按照右侧的**作步骤进行**作
a.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对应普通话证书的相关信息。
b. 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用户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c. 本系统数据来源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 http://www.cltt.org/提供的2007年之后普通话数据。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普通话信息分数栏必须填写数字)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普通话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
(4)学历学籍信息
学历信息:在此模块下点击
按钮,按照**作步骤进行证书核验,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
'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对应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用户信息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如果检查无误后,仍然核验不到的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相应类型进行**作,补充完善学历证书信息,并上传**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以备认定机构人工核验。注意:留学报告中的括号不可使用小括号()。
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学历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
学籍信息在认定报名过程中填写。
(5)学位证书信息
根据您学位证书上的真实信息,补齐本页面上所空缺的信息。系统不核验学位信息,所有录入的学位信息核验状态均为“待核验”。需现场确认环节人工核验。
注意:如果您没有获得学位证书,请在“学位名称”处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会自动对应为“无”。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如果您是在2008年及以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是2012年及以后)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下将列出该证书的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顶部导航栏中
按钮,可看到页面中“业务平台”界面,如下:
在业务平台页面中,您可以看到导航栏、业务办理记录及业务模块(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
注意: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不可以办理定期注册业务,反之亦然。
3.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办理
3.1阅读须知、查询工作开展情况
下载《个人承诺书》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
,第一点击
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
注意: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作,待报名时使用。
阅读完毕后,请在右上角点击
按钮,返回业务平台,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下,点击
按钮,您将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查询页面
如您无法点击报名按钮,且可见其颜色较右侧定期注册报名按钮较浅,则您点击了错误的入口,回到首页重新点击
进入即可,不必重新注册账号。
选择省、市、资格种类、认定机构、确认点信息来查看认定机构是否开通网报业务,如果已开通,点击
按钮,进入到认定报名申报协议界面。如认定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工作,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联系和咨询对应认定机构,获取具体认定工作安排的信息。
3.2正式报名
开始上传各项报名证件
请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阅读完毕,请勾选下方“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勾选框,
点击
进入填写身份信息页面:
(1)“请选择考试形式”:以“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参加认定,请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在合格证有效期内的方能选择使用);以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参与认定,则点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选择普通话证书信息:选择参与本次认定的本人名下的普通话证书信息,选择普通话免测的,需符合普通话免测政策,具体普通话免测政策请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如您没有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信息,请点击“添加普通话证书”按钮进行添加。
(3)选择是否应届毕业生。如果您是非应届毕业生,请在
处,选择否,并选择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如果您没有获得学位证书,请点击
按钮,在“学位名称”处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自动对应为“无”),如您没有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信息,请点击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如果您是应届毕业生(仅限全日制本科),请在
处,选择是,请点击
按钮,获取在校学籍信息。
如未同步到信息,请点击
按钮进行补充学籍信息,填写本人学籍信息,只有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的申请人才符合认定要求,点击
按钮,上传信息。如果添加信息有误,请点击
按钮进行修改。
如同步到的学籍为非全日制学籍,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
(4)点击
按钮,进入选择认定机构界面。填写选择认定机构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及确认点信息。
注意:在选择认定机构的时:
如果教育局设置了网报计划但没有安排确认点,则显示“该机构未设置确认点,请联系所选的教育局。”。
以上情况请联系和咨询相关认定教育局,进一步了解认定机构工作安排。
如果您当前报名的时间不在教育局设置的网报时间段内,则显示“当前时间不在该机构的网报时间段内”。请按系统提示时间进行网报。
(5)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6)请点击《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作后,(如果已经提前下载,则直接点击上传)“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包含文字部分及签名和日期),点击“上传”按钮;
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注意: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上传后,请务必检查是否清晰完整,如不清晰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否则会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生成与打印,影响后续认定审核工作。
(7)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如果教育局支持邮寄,您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并详细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8)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简历信息。
(9)填写完成后点击
按钮,看到确认信息页面,请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在本页面更改,如确认无误,点击
按钮,看到注意事项页面,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10)点击下一步按钮,将看到报名信息提交页面,在此页面您将看到个人承诺,请自己阅读个人承诺,并在页面下方勾选是否同意,如选择不同意,点击
按钮后,您将放弃本次报名,返回业务平台;
选择同意,点击
按钮,将出现申报提醒页面,为报名成功,请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11)点击
按钮,将返回业务平台页面,请您务必在系统“业务平台”页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下,点击
按钮,将会出现报名记录,点击“
”按钮,查看相关内容,在认定状态处查看认定进度,且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果您在报名成功后,想修改报名信息,请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记录下,点击右侧**作栏内的第三个图标
进行修改后提交。
注意:请先查看认定状态是不是“网报待确认”。如果不是,需要联系认定机构修改认定状态至该状态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请务必在右侧**作栏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
,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特别要检查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完整,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及时按要求修改。
注意:如果您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参考**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相关说明对照处理。如果仍有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按网站首页下面“咨询服务”提供的方式发邮件或打电话**并解决问题。
拓展知识: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
2017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哪个才是官网?2017年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于正式开始实施教师要按照相关规定登录系统进行资料填写。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地址入口,供大家参考!
2017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
>>>2017年教师资格认证网 入口
什么是教师资格法定凭证
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两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法定的凭证之一,其内容和要求是全国统一的。申请表中涉及个人简历和申请内容部分由申请人填写, 教育 教学能力测试考察(教师资格考试)部分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填写,认定意见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
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一份存入已取得教师资格者的人事档案,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取得教师资格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记录有颁发给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因此持证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本人档案中的号码完全一致才有效。仅有教师资格证书,而持证人的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者两者的号码不一致,不能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后,颁发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有效证件。证书的编号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编号一致。
2017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
一般来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第一要了解政策,之后经过“具备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实践能力测试”等环节,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一)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何时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等。
(二)具备条件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 毕业 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在此特别提醒的是:从2011年秋季开始,**在浙江和湖北两省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参加试点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试点政策执行。
2012年,除浙江和湖北两省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到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和海南省。
(三)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规定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不需要提供第(7)项材料。
(四)网上申报
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为报名网址,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使用**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者请注意:该网址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是否需要参加考试以及参加的是哪种考试等具体情况来选择正确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网报信息。
目前,全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第二类是参加各省份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第三类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第四类是持有**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四类申请人中,第一、二、三类申请人需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第四类申请人需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请申请人第一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申请人,然后点击相应的网报入口。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实践能力测试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没有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 面试 、试讲"等)安排在现场确认即受理申请后进行。
申请人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个别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其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安排在理论考试(笔试)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举行。这些省份的申请人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七)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前沿拓展: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
因为没有启用IE兼容模式造成的,通过重新更正以后能处理。以猎豹浏览器为例,步骤如下:
1、直接在浏览器上搜索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相关链接进行跳转。
2、如果没问题,就点击切换对象。
3、下一步,继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并确定登录。
4、这样一来会发现图示的结果,即可实现要求了。
注:不支持手机注册,请用电脑注册报名。
↓↓↓
1.首页入口
官方登录页面
申请人登录**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将看到**教师资格网首页如下图。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后续**作。
2.注册、登录步骤
认定&定期注册入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按钮: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按钮:
点击可进入申报系统登录界面。这两个入口所注册的账号通用,但可办理业务不同。
2.1申请人账号注册、忘记密码
2.1.1账号注册
(请每一项都要手动输入)
申请人在首次登录本申报系统须注册账号,点击申报系统登录页面中注册按钮,将出现实名注册界面。如您已有**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也可直接登录。
**作步骤:
(1)请先点击页面下方
链接,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网用户账号注册协议”,并点击页面中
按钮,或点击页面中
按钮,返回实名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2)账号注册,请选择符合自己身份的证件类型(持有身份证的**公民,证件类型须选择“身份证”),准确填写所选择证件类型对应的姓名、证件有效时间段及其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请分别填写9位(H或M及8位纯数字)、8位(纯数字)号码,最后两位换证次数无需填写。)
(3)设置登录密码。密码设置要求为8位以上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组合(特殊字符请从“#、%、*、-、_ 、!、@、$、&”中选取),并再次输入登录密码以确认。
(4)请设置个人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如您所使用的邮箱为qq邮箱,请使用@前为纯数字的形式,勿使用自行设置的别名。特别注意邮箱中的点勿使用句号代替。)
(5)请输入11位手机号码,用于找回密码及身份验证。
(6)①您可点击
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填写在信息框中。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期为5分钟,每天每个手机号码最多获取3次。
②您也可以通过微信扫码,进入**教师资格服务号,点击下方“取验证码”后输入证件号码,以获取验证码。
(7)请在
中的选框中勾选,点击下方的
按钮,完成账号注册。
注意:1、申请人进行用户注册信息填写时,请务必正确填写各项注册信息。如果证件类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信息填写错误,将导致学历学籍、普通话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信息无法比对核验。
2、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于2019年3月升级改版,首次使用者需先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您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注册的用户信息在本网站无法登录。
2.1.2忘记密码
如果遇到忘记密码的情况,申请人可点击登录页面中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密码重置界面。
选择本人在系统中注册的证件类型,正确输入与之对应的证件号码及姓名(任何一项选择或填写错误,都无法找回密码),点击“
”按钮,您可以看到两种密码重置方式:
(a)邮件重置密码(b)短信验证重置密码,通过选择不同的密码重置方式来完成密码重置。
通过邮件重置密码:您的注册邮箱将收到一封密码重置邮件,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地址进行密码重置。(如果注册时邮箱填写错误或者不能收到密码重置邮件,请参照**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栏目的相关问题说明解决。)
通过短信验证重置密码:请您点击
,输入短信验证码,填写新密码,确认新密码后点击
按钮。
注意:如果您在账户注册或重置密码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参考网站首页“常见问题”栏目相关说明处理。
2.2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
登录前须知
在登录页面,申请人正确填写自己注册的账号(证件号码)和密码,拖动滑块补全拼图验证码,点击
按钮完成登录。
2.2.1首次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陆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填写民族信息。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注册的用户,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当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用户,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
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建议您通过微信扫码关注**教师资格网服务号,并与本系统账号绑定,以便于忘记密码时进行密码重置。
2.2.2实名核验
首次登陆之后,需先通过实名核验,才可办理后续业务(此项业务自2020年4月开始)。
如需进行实名核验,系统会自动跳转到该页面,请先阅读页面右侧说明。
申请人每日最多可进行三次实名核验,请勿随意重复点击。
如实名核验通过,则可继续办理业务。如无法通过实名核验,且确认信息无误,可能是您的身份信息近期发生过变化,**系统未及时更新导致的,请不要直接重复提交。
如您所使用的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可参照如下实名核验失败后出现的说明页面,或实名核验页面右侧的“《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开通指南》”蓝色链接内容,开通CTID网证,再进行实名核验。
如开通网证失败,或您所使用的证件类型不为身份证,可点击说明页面下方的
按钮,填写下列信息后提交,等待人工审核。
注意:请提供清晰的照片,以便于人工审核顺利通过(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每年的网报工作分为1月1日到8月31日,9月1日到12月31日两个周期,每个周期您最多只可以申请三次人工审核,故请谨慎提交。
人工审核周期较长,仅能保证7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结论,请对您的业务办理时间进行妥善规划。待人工审核期间,您不可修改所提交信息,也不可进行实名核验。
如人工审核通过,可继续办理业务。如有需要,人工审核后仍可进行实名核验。核验成功后核验状态更新。
如果您已进行了认定或定期注册报名,需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点击修改后直接提交即可)以更新报名数据状态;核验失败也不会影响业务办理及当前的人工审核通过状态。
如审核不通过,您可按系统提示的“不通过原因”修改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人工审核。
2.2.3个人信息中心
点击“个人信息中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界面中包含六个模块: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
此模块可以修改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核验、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号码等。
如需修改姓名,请在实名核验页面中修改。实名核验通过后,姓名方可修改成功,如实名核验未通过,则姓名不会修改成功。
修改成功后,请注意更新您的证书及报名信息(点击修改后直接提交即可;证书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无错误则不需变更)。
如因证书已在业务中使用、报名信息已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无法修改,请联系您的业务报名机构,或发邮件至jszgwb@163.com**。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如果您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申请人,此处将呈现您的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同步,此处无需用户自己维护和填写)。
注意:如果您的考试合格证信息未能成功关联,请确认您本次注册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等个人信息是否与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个人信息一致。或参考网站“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处理。
(3)普通话证书信息
在此模块下点击
按钮,出现证书新增对话框,请按照右侧的**作步骤进行**作
a.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对应普通话证书的相关信息。
b. 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用户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c. 本系统数据来源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 http://www.cltt.org/提供的2007年之后普通话数据。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普通话信息分数栏必须填写数字)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普通话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
(4)学历学籍信息
学历信息:在此模块下点击
按钮,按照**作步骤进行证书核验,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
'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对应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用户信息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如果检查无误后,仍然核验不到的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相应类型进行**作,补充完善学历证书信息,并上传**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以备认定机构人工核验。注意:留学报告中的括号不可使用小括号()。
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学历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
学籍信息在认定报名过程中填写。
(5)学位证书信息
根据您学位证书上的真实信息,补齐本页面上所空缺的信息。系统不核验学位信息,所有录入的学位信息核验状态均为“待核验”。需现场确认环节人工核验。
注意:如果您没有获得学位证书,请在“学位名称”处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会自动对应为“无”。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如果您是在2008年及以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是2012年及以后)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下将列出该证书的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顶部导航栏中
按钮,可看到页面中“业务平台”界面,如下:
在业务平台页面中,您可以看到导航栏、业务办理记录及业务模块(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
注意: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不可以办理定期注册业务,反之亦然。
3.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办理
3.1阅读须知、查询工作开展情况
下载《个人承诺书》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
,第一点击
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
注意: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作,待报名时使用。
阅读完毕后,请在右上角点击
按钮,返回业务平台,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下,点击
按钮,您将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查询页面
如您无法点击报名按钮,且可见其颜色较右侧定期注册报名按钮较浅,则您点击了错误的入口,回到首页重新点击
进入即可,不必重新注册账号。
选择省、市、资格种类、认定机构、确认点信息来查看认定机构是否开通网报业务,如果已开通,点击
按钮,进入到认定报名申报协议界面。如认定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工作,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联系和咨询对应认定机构,获取具体认定工作安排的信息。
3.2正式报名
开始上传各项报名证件
请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阅读完毕,请勾选下方“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勾选框,
点击
进入填写身份信息页面:
(1)“请选择考试形式”:以“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参加认定,请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在合格证有效期内的方能选择使用);以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参与认定,则点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选择普通话证书信息:选择参与本次认定的本人名下的普通话证书信息,选择普通话免测的,需符合普通话免测政策,具体普通话免测政策请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如您没有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信息,请点击“添加普通话证书”按钮进行添加。
(3)选择是否应届毕业生。如果您是非应届毕业生,请在
处,选择否,并选择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如果您没有获得学位证书,请点击
按钮,在“学位名称”处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自动对应为“无”),如您没有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信息,请点击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如果您是应届毕业生(仅限全日制本科),请在
处,选择是,请点击
按钮,获取在校学籍信息。
如未同步到信息,请点击
按钮进行补充学籍信息,填写本人学籍信息,只有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的申请人才符合认定要求,点击
按钮,上传信息。如果添加信息有误,请点击
按钮进行修改。
如同步到的学籍为非全日制学籍,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
(4)点击
按钮,进入选择认定机构界面。填写选择认定机构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及确认点信息。
注意:在选择认定机构的时:
如果教育局设置了网报计划但没有安排确认点,则显示“该机构未设置确认点,请联系所选的教育局。”。
以上情况请联系和咨询相关认定教育局,进一步了解认定机构工作安排。
如果您当前报名的时间不在教育局设置的网报时间段内,则显示“当前时间不在该机构的网报时间段内”。请按系统提示时间进行网报。
(5)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6)请点击《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作后,(如果已经提前下载,则直接点击上传)“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包含文字部分及签名和日期),点击“上传”按钮;
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注意: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上传后,请务必检查是否清晰完整,如不清晰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否则会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生成与打印,影响后续认定审核工作。
(7)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如果教育局支持邮寄,您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并详细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8)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简历信息。
(9)填写完成后点击
按钮,看到确认信息页面,请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在本页面更改,如确认无误,点击
按钮,看到注意事项页面,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10)点击下一步按钮,将看到报名信息提交页面,在此页面您将看到个人承诺,请自己阅读个人承诺,并在页面下方勾选是否同意,如选择不同意,点击
按钮后,您将放弃本次报名,返回业务平台;
选择同意,点击
按钮,将出现申报提醒页面,为报名成功,请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11)点击
按钮,将返回业务平台页面,请您务必在系统“业务平台”页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下,点击
按钮,将会出现报名记录,点击“
”按钮,查看相关内容,在认定状态处查看认定进度,且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果您在报名成功后,想修改报名信息,请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记录下,点击右侧**作栏内的第三个图标
进行修改后提交。
注意:请先查看认定状态是不是“网报待确认”。如果不是,需要联系认定机构修改认定状态至该状态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请务必在右侧**作栏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
,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特别要检查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完整,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及时按要求修改。
注意:如果您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参考**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相关说明对照处理。如果仍有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按网站首页下面“咨询服务”提供的方式发邮件或打电话**并解决问题。
拓展知识: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
2017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哪个才是官网?2017年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于正式开始实施教师要按照相关规定登录系统进行资料填写。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地址入口,供大家参考!
2017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
>>>2017年教师资格认证网 入口
什么是教师资格法定凭证
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两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法定的凭证之一,其内容和要求是全国统一的。申请表中涉及个人简历和申请内容部分由申请人填写, 教育 教学能力测试考察(教师资格考试)部分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填写,认定意见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
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一份存入已取得教师资格者的人事档案,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取得教师资格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记录有颁发给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因此持证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本人档案中的号码完全一致才有效。仅有教师资格证书,而持证人的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者两者的号码不一致,不能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后,颁发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有效证件。证书的编号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编号一致。
2017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
一般来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第一要了解政策,之后经过“具备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实践能力测试”等环节,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一)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何时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等。
(二)具备条件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 毕业 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在此特别提醒的是:从2011年秋季开始,**在浙江和湖北两省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参加试点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试点政策执行。
2012年,除浙江和湖北两省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到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和海南省。
(三)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规定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不需要提供第(7)项材料。
(四)网上申报
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为报名网址,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使用**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者请注意:该网址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是否需要参加考试以及参加的是哪种考试等具体情况来选择正确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网报信息。
目前,全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第二类是参加各省份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第三类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第四类是持有**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四类申请人中,第一、二、三类申请人需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第四类申请人需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请申请人第一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申请人,然后点击相应的网报入口。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实践能力测试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没有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 面试 、试讲"等)安排在现场确认即受理申请后进行。
申请人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个别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其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安排在理论考试(笔试)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举行。这些省份的申请人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七)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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