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客户投诉行政处罚条例
第一条 凡发生客户投诉案件,经责任归属处以行政处分,给予一个月的转售时间,如果售出,则以甲级售价损失的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至个人或组。未售出时以实际损失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
第二条 客户投诉实际损失金额的责任分摊计算。
由总经理室每月八日前汇小编综合来说案,制造部依发生原因归属责任,若系个人过失则全数分摊该责任人,若为两个以上的共同过失(同一部门或跨越部门)则依责任轻重分别判定责任比例,以分摊损失金额。
第三条 处分标准。
经判定后的个人责任负担金额如表
行政处分标准表
责任负担金额
处分标准
备注
1万元以下
检讨书,另扣每基点数200元
1~5万元
警告一次
5~10万元
警告二次
10~20万元
记过一次
20~40万元
记过二次
40~100万元
记大过一次
100万元以上
记大过二次以上
第四条 客户投诉行政处分判定项目补充说明。
1、因票据错误或附件等资料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2、因财务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3、未依制作规范予以备料用料遭致客户投诉者。
4、经剔除的不合格产品混入正常品牌库遭致客户投诉者。
5、成品交运超出应收范围未经客户同意遭客户投诉者。
6、擅自减少有关生产资料者。
7、业务人员对于特殊质量要求,未反映给有关部门遭客户投诉者。
8、订单误记遭致客户投诉。
9、交货延迟者。
10、装运错误者。
11、交货耽误者。
12、仓储保管不当者。
13、外观标志不符合规格者。
14、检验资料不符者。
15、其他。
以上一经查证属实者,即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公布。
第五条 行政处罚折算:
1、警告一次,处罚500元以上.
2、记小过一次,以每基数处罚1000元以上。
3、记大过以上者,当月效益奖金全额处罚。
第六条 以上处分原则,执行时由总经理室依照《客户投资损失金额核算基准》初步确定如下表,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公布。
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
损失项目
损失金额计算方法
索赔
依照实际赔偿金额计算损失
折让
依实际折让金额计算损失
退回
依实际退回数量以实际售价的15%核算损失金额
补送
依甲级品售价核算补送制品的金额核算损失
重修
依重新处理的工缴费用加搬运费核算损失
拓展知识:
前沿拓展:
客户投诉行政处罚条例
第一条 凡发生客户投诉案件,经责任归属处以行政处分,给予一个月的转售时间,如果售出,则以甲级售价损失的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至个人或组。未售出时以实际损失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
第二条 客户投诉实际损失金额的责任分摊计算。
由总经理室每月八日前汇小编综合来说案,制造部依发生原因归属责任,若系个人过失则全数分摊该责任人,若为两个以上的共同过失(同一部门或跨越部门)则依责任轻重分别判定责任比例,以分摊损失金额。
第三条 处分标准。
经判定后的个人责任负担金额如表
行政处分标准表
责任负担金额
处分标准
备注
1万元以下
检讨书,另扣每基点数200元
1~5万元
警告一次
5~10万元
警告二次
10~20万元
记过一次
20~40万元
记过二次
40~100万元
记大过一次
100万元以上
记大过二次以上
第四条 客户投诉行政处分判定项目补充说明。
1、因票据错误或附件等资料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2、因财务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3、未依制作规范予以备料用料遭致客户投诉者。
4、经剔除的不合格产品混入正常品牌库遭致客户投诉者。
5、成品交运超出应收范围未经客户同意遭客户投诉者。
6、擅自减少有关生产资料者。
7、业务人员对于特殊质量要求,未反映给有关部门遭客户投诉者。
8、订单误记遭致客户投诉。
9、交货延迟者。
10、装运错误者。
11、交货耽误者。
12、仓储保管不当者。
13、外观标志不符合规格者。
14、检验资料不符者。
15、其他。
以上一经查证属实者,即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公布。
第五条 行政处罚折算:
1、警告一次,处罚500元以上.
2、记小过一次,以每基数处罚1000元以上。
3、记大过以上者,当月效益奖金全额处罚。
第六条 以上处分原则,执行时由总经理室依照《客户投资损失金额核算基准》初步确定如下表,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公布。
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
损失项目
损失金额计算方法
索赔
依照实际赔偿金额计算损失
折让
依实际折让金额计算损失
退回
依实际退回数量以实际售价的15%核算损失金额
补送
依甲级品售价核算补送制品的金额核算损失
重修
依重新处理的工缴费用加搬运费核算损失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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