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新变化2022)

前沿拓展: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公积金装修贷款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享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产品,申请条件:(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非农业);(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贷款额度

家庭(家庭夫妻均达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

①贷款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 6 个月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还款能力系数(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③借款人家庭按以上两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均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10万元确定。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5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首付比例

①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商品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②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③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济南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贷款年限

①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②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③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6、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我市引进的港、澳、台及外籍高层次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证的,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按上述条件执行;

7、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或是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

注:在职工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购买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含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职工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被拒,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拓展知识:

前沿拓展: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公积金装修贷款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享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产品,申请条件:(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非农业);(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贷款额度

家庭(家庭夫妻均达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

①贷款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 6 个月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还款能力系数(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③借款人家庭按以上两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均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10万元确定。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5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首付比例

①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商品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②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③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济南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贷款年限

①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②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③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6、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我市引进的港、澳、台及外籍高层次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证的,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按上述条件执行;

7、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或是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

注:在职工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购买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含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职工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被拒,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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