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湖北经济学院财务处)

前沿拓展: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

教务处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的规律进行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同时,还包括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以及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等;注重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讲究教学管理的方法,注重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科学、规范。

教务处现设5个科室,即教务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学生注册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
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3人。近年来,本着“严谨、务实、创新、奉献”的工作作风,通过开展共产**先进性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行政能力建设,教务处已打造成为一支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科专业结构较为优化、业务精良、素质高、具有较强开拓创新精神的现代教学管理团队。

教务处处长:郭奉元


当前,全球绿色经济转型正当其时,新趋势催生新职业需求。近年来,与“双碳”相关的“绿色”新职业引发关注。**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李永亮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需要的“双碳”人才在55万至100万名左右湖北经济学院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18年成立**第一个低碳经济学院,为国家及地方培养适应碳达峰和碳中和需要的低碳经济专门人才。

**明确,培养低碳经济专门人才

低碳经济学院是在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原低碳学院基础上成立、按新机制运行的实体性教学单位,采取“学院+中心”的运行模式。学院以建设国内一流低碳经济特色学科方向为总目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致力于构建以高质量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科学研究为支撑的高水平、动态、多元、融合和可持续的协同创新机制体制。

经院承办首届30·60国际会议和首届碳市场论坛

目前,学院下设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低碳经济与管理两个系,开设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低碳经济与管理)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该专业依托学校的经济管理学科优势,坚持立足湖北、服务全国,面向**、企业、金融机构和环保组织,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经济学理论基础和良好的经济学思维,拥有资源、环境、气候变化与经济学的交叉视野的低碳经济专门人才。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学院现有本科生近300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于2021年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师资雄厚,研究成果频出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低碳经济学院多元汇聚师资队伍,有效利用协同单位人才资源,柔性引用高端人才,聘请产业教授和合作导师,跨单位、跨学科、跨专业打造了一支真协同的学历层次高、学术能力强、治学态度严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腾龙学者、楚天学子、首席科学家在内的专任教师17人,专任教师博士化率100%。学院聘任来自清华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亚洲经济研究所等高校和研究所的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多次被学校授予“人才工作纳贤奖”。(数据截至2022年2月)

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共计160余项,在Science、Applied Energy等知名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多项成果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此外,学院教师成果被湖北省政协、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统计局等单位采用,对湖北省碳市场建设起到重要的立体式支撑作用。

特色培养,助力学生成长

低碳经济学院与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等共建教学实训基地,校内建有碳排放权交易模拟仿真实验室,定期组织开展模拟交易、现场核查等“沉浸式”实习实训。本科生导师制为学生提供入学到毕业的一贯式培养,导师会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实践活动。近三年来,学院本科学生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等国家级奖项13项、省部级奖项13项

从就业来看,学院毕业生就业方向涵盖了公务员系统、银行、上市公司、大型国企等,涉及金融、能源、教育等多个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学院毕业生平均升学率超过15%,多位学子前往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水平大学继续深造。

近年来,随着“双碳”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大,不少企业向这些“绿色”职业开出高薪,开启抢人大战。多个企业放出大量相关岗位需求,月薪资多在1万元以上,小米、美的、吉利控股等名企更是开出2万-4万元月薪,为专业学子的就业带来更多机会。

人才是低碳产业保持高速、健康发展的基石。湖北经济学院低碳经济学院瞄准国家2030碳达峰目标和2060碳中和愿景,“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未来将为低碳产业持续培养和输出更多高水平的低碳经济专门人才。

欢迎关注“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招办”号!

本文素材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官网、时代周报、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招生办官微

拓展知识: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入口: http://jwc.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工作程序,完善学生管理、学分认定、成绩转换及毕业审核等相关环节,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的国际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经济学院与国(境)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协议,经学校选拔赴国(境)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由国际交流处报教务处备案;交流学生选拔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派出手续。未经学校审核批准或备案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

二、申请程序和学籍管理

(一)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均须经过学校批准,办理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手续时须提供《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

(二)经批准的学生行前须签订《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项目责任书》(附件2)。

(三)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国(境)外高校学习的,须办理返校手续,并在所在学院、教务处认定的就读班级继续学习。

(四)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三、修读课程

(一)学生应按照我校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各类课程修读学分的要求,在国(境)外高校修读的课程要尽可能与我校本专业应修课程相符。

(二)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每学期必须按时向所在学院寄送成绩单,报告学习状况。如学生未及时寄送成绩单,使得学校未能对该生的学籍进行正常管理的,由学生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所获得的各类课程学分均须我校认定。未经学校批准而自行到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其学分不予以认定。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在国(境)外高校修读课程与学分。若对方学校课程成绩是百分制形式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直接登录;对方学校课程成绩是等级或其它形式的,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成绩转换对照表》(附件3)转换成百分制成绩登录。

(一)学生学习期满返校后,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与学分转换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国(境)外高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1份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并附上国(境)外高校课程的教学大纲。学生申请成绩转换的截止时间是学生返校时所在当前学期开学的第6周,逾期不予办理。

(二)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以下简称“教学院长”)根据学校相应培养方案对该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课程进行审核认定。

(三)学生根据认定结果填写《湖北经济学院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成绩转换表》(附件4)并送交教学院长审查、签字。

(四)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将认定后可转为我校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程(包括课程名称、成绩以及学分/学时数)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同时将该生国(境)外高校的成绩单复印件、《湖北经济学院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成绩转换表》送教务处备案,学院留1 份成绩单原件存档。每学期第8 周将学生转换后的成绩登录完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五)学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课程无论合格与否,均要转为我校课程学分。

五、毕业审核

学生在第8学期仍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如果国(境)外高校成绩单送达我校时间晚于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间,则教务处先将该生毕业材料送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并原则通过,待学校实际收到该生相应成绩单并具备毕业条件时,再核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生取得我校毕业证,其毕业信息须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且在湖北省教育厅更新就业平台数据后,学校将依据资格审查信息和湖北省相关的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七、学生应向学校缴纳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期间的学杂费。

八、湖北经济学院与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AUM)合作本科教育项目学生赴美学习管理办法按**批复文件及双方学校协议执行,具体要求见相关表格(附件5(1-4))。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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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

教务处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的规律进行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同时,还包括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以及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等;注重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讲究教学管理的方法,注重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科学、规范。

教务处现设5个科室,即教务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学生注册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
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3人。近年来,本着“严谨、务实、创新、奉献”的工作作风,通过开展共产**先进性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行政能力建设,教务处已打造成为一支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科专业结构较为优化、业务精良、素质高、具有较强开拓创新精神的现代教学管理团队。

教务处处长:郭奉元


当前,全球绿色经济转型正当其时,新趋势催生新职业需求。近年来,与“双碳”相关的“绿色”新职业引发关注。**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李永亮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需要的“双碳”人才在55万至100万名左右湖北经济学院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18年成立**第一个低碳经济学院,为国家及地方培养适应碳达峰和碳中和需要的低碳经济专门人才。

**明确,培养低碳经济专门人才

低碳经济学院是在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原低碳学院基础上成立、按新机制运行的实体性教学单位,采取“学院+中心”的运行模式。学院以建设国内一流低碳经济特色学科方向为总目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致力于构建以高质量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科学研究为支撑的高水平、动态、多元、融合和可持续的协同创新机制体制。

经院承办首届30·60国际会议和首届碳市场论坛

目前,学院下设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低碳经济与管理两个系,开设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低碳经济与管理)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该专业依托学校的经济管理学科优势,坚持立足湖北、服务全国,面向**、企业、金融机构和环保组织,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经济学理论基础和良好的经济学思维,拥有资源、环境、气候变化与经济学的交叉视野的低碳经济专门人才。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学院现有本科生近300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于2021年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师资雄厚,研究成果频出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低碳经济学院多元汇聚师资队伍,有效利用协同单位人才资源,柔性引用高端人才,聘请产业教授和合作导师,跨单位、跨学科、跨专业打造了一支真协同的学历层次高、学术能力强、治学态度严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腾龙学者、楚天学子、首席科学家在内的专任教师17人,专任教师博士化率100%。学院聘任来自清华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亚洲经济研究所等高校和研究所的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多次被学校授予“人才工作纳贤奖”。(数据截至2022年2月)

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共计160余项,在Science、Applied Energy等知名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多项成果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此外,学院教师成果被湖北省政协、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统计局等单位采用,对湖北省碳市场建设起到重要的立体式支撑作用。

特色培养,助力学生成长

低碳经济学院与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等共建教学实训基地,校内建有碳排放权交易模拟仿真实验室,定期组织开展模拟交易、现场核查等“沉浸式”实习实训。本科生导师制为学生提供入学到毕业的一贯式培养,导师会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实践活动。近三年来,学院本科学生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等国家级奖项13项、省部级奖项13项

从就业来看,学院毕业生就业方向涵盖了公务员系统、银行、上市公司、大型国企等,涉及金融、能源、教育等多个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学院毕业生平均升学率超过15%,多位学子前往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水平大学继续深造。

近年来,随着“双碳”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大,不少企业向这些“绿色”职业开出高薪,开启抢人大战。多个企业放出大量相关岗位需求,月薪资多在1万元以上,小米、美的、吉利控股等名企更是开出2万-4万元月薪,为专业学子的就业带来更多机会。

人才是低碳产业保持高速、健康发展的基石。湖北经济学院低碳经济学院瞄准国家2030碳达峰目标和2060碳中和愿景,“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未来将为低碳产业持续培养和输出更多高水平的低碳经济专门人才。

欢迎关注“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招办”号!

本文素材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官网、时代周报、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招生办官微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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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工作程序,完善学生管理、学分认定、成绩转换及毕业审核等相关环节,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的国际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经济学院与国(境)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协议,经学校选拔赴国(境)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由国际交流处报教务处备案;交流学生选拔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派出手续。未经学校审核批准或备案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

二、申请程序和学籍管理

(一)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均须经过学校批准,办理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手续时须提供《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

(二)经批准的学生行前须签订《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项目责任书》(附件2)。

(三)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国(境)外高校学习的,须办理返校手续,并在所在学院、教务处认定的就读班级继续学习。

(四)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三、修读课程

(一)学生应按照我校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各类课程修读学分的要求,在国(境)外高校修读的课程要尽可能与我校本专业应修课程相符。

(二)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每学期必须按时向所在学院寄送成绩单,报告学习状况。如学生未及时寄送成绩单,使得学校未能对该生的学籍进行正常管理的,由学生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所获得的各类课程学分均须我校认定。未经学校批准而自行到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其学分不予以认定。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在国(境)外高校修读课程与学分。若对方学校课程成绩是百分制形式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直接登录;对方学校课程成绩是等级或其它形式的,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成绩转换对照表》(附件3)转换成百分制成绩登录。

(一)学生学习期满返校后,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与学分转换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国(境)外高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1份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并附上国(境)外高校课程的教学大纲。学生申请成绩转换的截止时间是学生返校时所在当前学期开学的第6周,逾期不予办理。

(二)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以下简称“教学院长”)根据学校相应培养方案对该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课程进行审核认定。

(三)学生根据认定结果填写《湖北经济学院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成绩转换表》(附件4)并送交教学院长审查、签字。

(四)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将认定后可转为我校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程(包括课程名称、成绩以及学分/学时数)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同时将该生国(境)外高校的成绩单复印件、《湖北经济学院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成绩转换表》送教务处备案,学院留1 份成绩单原件存档。每学期第8 周将学生转换后的成绩登录完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五)学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课程无论合格与否,均要转为我校课程学分。

五、毕业审核

学生在第8学期仍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如果国(境)外高校成绩单送达我校时间晚于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间,则教务处先将该生毕业材料送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并原则通过,待学校实际收到该生相应成绩单并具备毕业条件时,再核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生取得我校毕业证,其毕业信息须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且在湖北省教育厅更新就业平台数据后,学校将依据资格审查信息和湖北省相关的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七、学生应向学校缴纳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期间的学杂费。

八、湖北经济学院与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AUM)合作本科教育项目学生赴美学习管理办法按**批复文件及双方学校协议执行,具体要求见相关表格(附件5(1-4))。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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