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前沿拓展:

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呵呵,题目真大!
从内因说:是个人信仰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从外因说:需要监督-依法****的违法行为的一整套机制配合,一个人是无能为力的!


2016年12月8日,法国国会通过了《关于提高透明度、反**以及促进经济生活现代化的2016-1691号法案》。该法案沿袭了法国**长米歇尔·萨宾于1993年提交的第一份反**法案,故被称为《萨宾第二法案》。这部法案共有9编,169个条款,涉及对法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货币金融等法律的修订和补充。法案吸收了美国《反海外**法》和英国《反贿赂法》的相关内容,确立了反海外**行为的制度。该法创立了专门的反**机构,确立了强制合规制度,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建立合规机制的义务,并对不建立合规机制的公司确立了法律责任。与此同时,该法还吸取了美国和英国的法制经验,确立了法国式的暂缓**协议制度,允许检察机关与涉嫌**的企业签订和解协议,确立3年考验期,涉案企业在此期限内缴纳罚款,赔偿受害者,并制订或完善合规计划,对于那些考察期满后履行了协议内容的,检察机关将撤销**。

对于有效合规的标准,《萨宾第二法案》仅仅确立了一些原则性的条款。2020年12月,法国国家反**局在小编综合来说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一份“反**指南”,确立了旨在预防**行为的标准。从所发挥的作用来看,该反**指南实际就是一份针对**案件的有效合规标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国正在推进企业合规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了解法国反**领域的合规制度发展情况,特别是反**案件的有效合规标准,无论是对于我国行政机关完善合规监管机制,还是对于我国检察机关确立科学可行的有效合规评估验收标准,都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一、强制合规与暂缓**协议

迄今为止,法国在反**领域负责实施合规制度的国家机构有两个:一是法国国家反**局(AFA),二是法国国家金融检察官办公室(PNF)。根据《萨宾第二法案》,AFA是一个专门负责预防和发现**行为的国家机构, AFA的主要职能是监督企业按照法案的要求建立合规制度,并对合规的有效性加以评估。对于那些未按照法律规定建立有效合规制度的企业,AFA下设的处罚委员会有权对企业及其高管进行行政处罚。与此同时,AFA一旦法案现企业存在**行为,还可以将案件提交检察机关,后者才有权提起公诉。在该法实施之前,法国还设立了国家金融检察官办公室,负责对税收欺诈、金融**和****案件行使检察权。

《萨宾第二法案》创设了强制合规制度。这一制度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行政强制合规制度;二是刑事强制合规制度。所谓行政强制合规制度,是指任何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都负有建立和实施合规制度的义务,并将此作为预防**行为的重要举措。按照该法,任何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应当建立合规制度:一是用工人数达到500人以上,或者隶属于总部设在法国且用工人数达到500人的公司集团;二是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欧元。对于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合规制度的,AFA下设的处罚委员会有权对其处以不超过100万欧元的罚款,并对高管处以不超过20万欧元的罚款。同时,处罚委员会还有权要求企业或高管在不超过三年的期限内,完成合规制度的建立。

所谓刑事强制合规制度,则是指对于那些构成贿赂**的企业,法国**有权判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该法要求建立合规制度。AFA负责监督和协助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并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企业建立和执行合规制度的情况。AFA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企业承担。假如企业没有建立符合要求的合规制度,法国**有权对企业及其高管判处罚金,并对相关人员判处两年以下监禁。

在强制合规之外,《萨宾第二法案》还确立了一种“基于公共利益的司法协议”(CJIP)制度。根绝这一制度,授权检察官与涉嫌**的企业进行协商,后者只要承认被指控的**事实,缴纳了罚款,赔偿了被害人,在考察期内建立或改进了合规计划,检察机关就可以经**批准,作出撤销**的决定。这种基于司法公共利益的协议,通常被称为“法国式的暂缓**协议”。

根据《萨宾第二法案》,检察官与涉案企业达成协议的条件是,企业需要交纳不超过过去三年平均年营业额30%的罚款,并且同意在AFA**下,在第三方**合规监管人的协助下,在三年之内建立或完善合规制度。在那些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中,企业还需要在一年之内按照约定方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在与企业达成上述协议后,检察机关将协议文本提交**,**经过听证程序加以确认之后,和解协议正式生效。在经过不超过三年的考验期之后,经过审核企业履行了协议所确定的各项义务的情况,检察机关认为涉案企业履行了各项义务的,将向**提出申请,放弃对该企业的公诉程序。而假如企业没有遵守协议所确立的义务,检察机关可以向**汇报,由**决定是否恢复公诉程序。

2019年,法国国家反**局和国家金融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有关实施CJIP的法律指南,在小编综合来说该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该项制度的有效实施作出了较为具体详细的解释。该指南规定了CJIP协议提交的程序,明确了达成该协议会给涉案企业和自然人带来的实际收益,确立了协议达成的前提条件。其中,检察官在考虑是否适用CJIP协议时,会充分审查涉案企业是否实施了有效的合规计划,对于那些符合强制合规适用条件的企业,检察官会将其未实施合规计划作为对其作出程序选择或提出从重量刑建议的依据。而对于那些不符合强制合规适用条件的企业而言,自愿实施有效的合规计划可成为一项获得签署CJIP协议的有利条件。与此同时,检察官在考察适用CJIP协议时,还会充分考虑涉案企业与检察官开展合作的情况,例如涉案企业就**行为进行自我报告的自愿性,实施合规内部调查的情况,对被害人的赔偿情况,等等。

二、法国的反**合规标准

无论是强制合规还是暂缓**协议,都需要有相配套的有效合规标准。迄今为止,这种合规标准主要围绕着反**和相关领域的合规管理体系来确立的。相比之下,强制合规制度所提出的是“事先合规”的要求,经过评估,反**机构唯有认定企业实施了“有效的反**合规体系”,才能认定企业履行了强制合规的义务。而暂缓**协议制度则给企业提出了“事后合规”的要求,涉案企业与检察机关达成协议后,唯有按照协议要求实施了有效的合规计划,检察机关才有可能认定企业履行了协议要求,其合规体系达到了合格的要求,并据此向**提出撤销**的申请。可以说,确立一套可**作的有效合规评价标准,是法国有效治理**问题的必由之路。

2016年通过的《萨宾第二法案》,曾确立了企业合规制度的基本原则。根据该法,一个最低限度的企业合规制度包括以下七项制度要素:一是“制定行为准则”,以便定义可能构成贿赂以及其他构成非法交易的行为。行为准则应成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一部分,需要企业通过与企业员工代表的磋商而完成。二是建立“内部预警系统”,以便收集员工提供的有关违法行为线索或者信息。三是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和运营地区,来对企业的贿赂风险加以识别、分析和分级,并定期更新风险评估。四是制定“内部和外部会计控制程序”,以确保会计账簿、会计记录和会计账目不被用来掩盖贿赂行为。这类控制程序可以由企业财务和审计部门完成,也可以由外部会计师完成。五是建立“培训体系”,以帮助那些最接近贿赂风险的高管和员工预防并发现**行为。六是建立“惩处机制”,以惩戒那些违反行为准则的员工。七是建立“内部控制和评价制度”,以审查合规制度的有效性。

2017年,法国国家反**局(AFA)曾发布过一项有关帮助企业预防**的法律指南,试图为企业在反**方面确立可**作的合规指引。2020年12月,在小编综合来说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AFA对上述指南做出了更新和改进,发布了一份全称为《法国反**机构关于帮助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预防和**贿赂、利用影响力交易、公职人员勒索、非法获取利益、挪用公款和**行为的指南》(以下简称为《法国反**指南》)的文件,对在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实施有效的反**合规的标准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法国反**指南》尽管对涉案企业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以成为AFA审查企业合规计划有效性的重要依据。该指南分为三大部分,在确立反**计划的基本原则和三项支柱的前提下,分别对私营企业和公共部门的反**计划确立了较为详细的标准。以下对这些有效合规标准作出简要分析。

(一)反**合规计划的基本理念

《法国反**指南》试图为企业提高认识、预防、发现和**相关****确立必要的措施和程序。该指南将“相称性原则”确立为核心理念,要求企业根据其所面临的合规风险情况来建立反**合规计划,合规风险情况由不同的因素所决定,这些因素可以包括业务活动、产品或服务类型、治理结构、规模、业务部门、营业地点以及不同类型的第三方商业伙伴等。

该指南认为,企业的反**合规计划应建立在三个不可分割的支柱基础上。这三个支柱分别是:(1)高级管理层的反**承诺,包括通过言行举止体现正直和诚实的品质;通过个人交流促进反**计划;投入必要的资源,以建立有效和高效的合规计划;努力督导合规计划的运行;在决策过程中遵守合规计划;对违反行为准则或可能被认定为**的行为,实施适当和相称的**;(2)风险识别,也就是运用风险识别工具,来提升对企业所面临**风险的认识;(3)风险管理,通过有效的措施和程序管理已识别的风险,以预防和发现任何违反行为准则或可能构成**的行为,并实施相应的**。这种风险管理还包括监测和评估相关措施和程序在预防和发现**方面的有效性。

(二) 高级管理层的反**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那些根据公司章程和有效标准履行公司管理职责的高级负责人。在设置董事会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接受董事会的监督,而董事会则负责确保通过适当和有效的反**计划来妥善应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企业任务、展示能力和开展业务方面所作的反**承诺,是任何反**计划的基础。

这种承诺不仅体现在高级管理层在企业内部实施预防和发现**行为的决心上面,还体现在反**资源的适当分配上面。为保证反**计划所包含的措施和程序得到有效的设计、实施和监督,高级管理层应部署与其**风险相适应的适当资源。其一,高级管理层既可以亲自负责反**计划的设计、实施和监督工作,也可以将这些工作委派给其他工作人员。在后一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必须直接向高级管理层进行报告。其二,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其下属工作人员通过经验或接受培训获得必要知识,享有为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足够权力和相关信息。其三,高级管理层应对其反**计划的各项措施和程序的审计结果加以审查,以确保该计划的正常运行。其四,高级管理层应亲自参与执行某些重要的反**措施和程序,例如,对特定的**风险作出识别验证,根据第三方尽职调查结果作出决定,或者对那些违反行为准则或实施**行为的人做出处罚,等等。其五,高级管理层应在企业内部并向第三方商业伙伴传达其反**计划,强调自己对道德和诚信的坚定承诺。其六,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对那些违反行为准则或实施**行为的人,作出适当和成比例的**。

(三)**风险识别

对企业**风险的识别是反**计划的基石,也是对**问题采取预防和检测措施的根据。通过风险识别,企业应对其所存在的**风险作出具体的确认、评估,并采取分级管理措施。

反**计划是一种基于风险的合规管理体系。按照这一体系的要求,企业应对其**风险加以了解和作出评估,并实施适当和相称的措施和程序,以便对这些风险作出有效的管理。

为进行风险识别,企业应定期更新相关文件,以获得对**风险的准确认识;企业应详细分析其管理流程,采取可以真实反映企业实际风险的识别方法;企业应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做出准确的评估,并通过对风险的准确排序,对风险作出有效的管理。

在对**风险作出识别后,高级管理层应提交专门部门进行验证,这种验证在实施之前和每次更新后都要进行。

(四)**风险管理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企业根据对**风险作出确认、评估和优先排序的结果,来设计、部署和实施反**计划。反**计划所包含的措施和程序,应达到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二是对正在发生的合规风险作出监测;三是对所发现的制度缺陷采取补救措施。

1.预防机制

一般而言,针对**风险所采取的预防机制可以包括三项措施:一是制定行为守则和相关程序和政策;二是提高对**风险的认识并采取培训措施;三是对第三方商业伙伴采取尽职调查措施。

所谓行为守则,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是指企业针对管理层和员工所实施的道德规则,也是针对各种可能构成**的不当行为的禁止性规则。这些行为准则应当是清晰、直接和明确的,是高级管理层在企业内部加强反**措施的第一步。这些行为准则应在各个方面对企业内部的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并应尽可能被纳入议事程序之中。其他方面的道德规则和良好实践政策也应被纳入行为准则之中,例如关于规范礼品、赞助、游说、利益冲突管理、招待费用、**以及其他与反**有关的程序。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于企业的行为守则与相关的反**程序和政策,应当确保全体员工易于获取,并在必要时通过适当方式传达给第三方商业伙伴。

提高全体员工对**风险的认识,是预防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履行最高风险职责的员工,都应接受与他们的工作和潜在风险相称的强制性培训。企业可通过风险识别程序来确定目标学员和培训内容。与此同时,企业应保证受训人员了解反**计划的整体架构,确认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特定风险以及适用于这些情况的程序和措施。为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企业应建立对受训人员进行监督和测试的各项指标。

不充分的第三方尽职调查会使企业陷入****的牵连之中,并对其声誉造成损害,对其商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使企业或者其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开展第三方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评估企业在于任何第三方(包括客户、服务提供商、供应商、并购目标、用户和合作伙伴)打交道时发生的风险来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潜在的**风险可能会发生在企业与上述个人或法人实体发生商业联系的过程之中。

当然,尽职调查的性质和彻底性要取决于第三方所存在的风险程度。一般而言,被认为无风险或低风险的第三方群体,可能不需要尽职调查,或者只需要较为简单的尽职调查。而对那些被认为具有更大风险的第三方群体,则需要更为彻底的尽职调查程序,以确保相关交易的安全性。尽职调查可以使用不同方法,包括对开放资源的简单搜索、深入调查以及向第三方发放评估问卷。通过开展尽职调查,高级管理层可以对与第三方是否建立关系、保持关系或者结束当前关系,作出适当的评估。同时,企业应在合同中设立有关反**合规的条款,以便在第三方发生**行为或者不遵守企业反**合规条款时,及时取消或者不再保持有关的业务关系。

2.监测机制

在有效预防**风险之外,《法国反**指南》确立了两项旨在监测合规风险的管理机制:一是内部举报系统,二是内部控制和审计系统。对于这两种系统,该指南都确立了较为具体的有效性评价标准。

所谓内部举报系统,是指企业对那些违反行为准则或可能构成**的行为获取秘密报告的制度。这种举报系统应与企业**风险的性质相契合,鼓励举报人进行善意举报,并对他们进行有效保护。该系统可以由企业自行加以管理,也可以委托合同约定的第三方进行管理,但该第三方必须有能力正确处理报告,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该指南对内部举报确立了一些技术性规则。例如,举报系统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提交报告的渠道,可以是电子邮件、管理软件,也可以是专门的举报平台。这些渠道应当畅通无阻,既可以随时接受组织内部人员的举报,也可以确保第三方易于进行投诉。又如,举报系统应当接受匿名举报,可以通过匿名电子邮件地址或邮政信箱,与举报人保持秘密联系。再如,在接获举报之后,企业应实施一些必要的处理程序,如在组织内部指定一名接受和处理举报的联系人;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被牵连的人等信息加以保密;举报人应遵循程序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来支持其举报事项;企业应根据举报信息或线索调查相关的商业信息和文件;告知举报人有关接受举报、采纳报告内容以及采取后续行动和作出相关时间安排的信息;假如举报没有引发进一步的行动,应将那些容易使人识别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身份的文件信息及时销毁;如果启动自动举报程序,应整个流程符合数据保护的标准;对举报系统的质量和有效性确立评估指标,并将评估结果连同其他报告一并提交高级管理层,等等。

在举报系统之外,企业应建立与**风险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系统。实施该系统的目的有二:一是对企业内部的**行为进行预防和检测;二是对企业反**措施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确定适当的矫正和改进措施。

在理想情况下,内部控制系统可以有三道自动防线:一是事先采取预防性控制措施,以确保决策和交易过程符合企业的反**程序;二是按照特定的时间间隔或者随机地对有关决策或交易采取检测性控制,以确保第一道防线得到适当执行,并确保整个反**程序运转正常;三是采取定期的内部审计措施,以确保控制系统符合组织的要求,得到有效实施,并保持最新的状态。负责第三道防线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性,他们应由高级管理层任命,并向后者报告工作。

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控制和审计控制可以成为发现**问题的首选手段。会计控制系统可确保企业的帐薄、账目和会计凭证不被用来掩盖**问题。这一系统着眼于那些经过风险识别所发现的高风险领域,应当成为企业必须构建的控制系统。在核实服务、付款请求、付款授权和实际付款方面确保责任分离,有助于预防**行为的发生。理想情况下,企业实施会计控制也有三道防线,并遵循与内部控制相同的三道程序。会计控制既可以由组织内部的会计和财务部门加以执行,也可以委托给合格的外部审计师负责实施。

3.补救机制

一旦发现反**计划存在制度漏洞或问题,就需要实施矫正或补救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实施**行为人的**措施;二是对反**文件、信息和方法的记录和存档。

对于已经发现的不遵守行为准则或可能构成**的行为,高级管理层应施加适当的**,对该类**应加以记录,以查明发生违规行为的原因,并防止该行为再次重复发生。高级管理层应在企业内部就该**和相关**进行沟通,同时对被**者采取匿名措施,使其身份不易受到识别。

企业对于其反**计划实施中形成的文件和信息,应执行记录保留和归档系统,以确保创建审计跟踪机制。但该系统应符合数据和隐私保护的标准。企业用于制定反**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方法也应被纳入保留和存档范围。

三、法国反**合规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自《萨宾第二法案》实施以来,法国在反**领域引入了企业合规制度。这种制度建设的基本特征是,通过建立强制合规制度,赋予大型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法律义务,大大推动了日常性合规管理体系(“事先合规”)在众多企业的快速实施。与此同时,通过建立暂缓**协议制度,对那些涉案**的企业建立了合规激励机制,大大推进了“事后合规”体系在这些涉案企业的建立。不仅如此,通过对事先合规和事后合规的实践经验小编综合来说,法国有关部门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有效合规标准”,也就是以“相称性原则”为核心,以“最高层承诺”、“合规风险识别“和”合规风险管理“为三大支柱的有效合规标准。

当前,我国行政监管部门正在大力推进企业合规建设,逐步扩大合规监管的适用范围,将合规激励作为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这在证券期货、反垄断、反洗钱和出口管制等监管领域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在行政监管领域,我国除了继续完善原有的“合规免责”、“合规宽大处罚”、“行政执法承诺”等合规激励机制以外,还可以借鉴法国的制度,引入强制合规制度,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赋予其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法律义务,并对不履行这一义务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目前,在证券期货、数据保护和反洗钱领域,这种强制合规制度已经开始被引入我国法律之中,但是还远远没有得到普遍的适用,也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未来,可以借鉴法国的强制合规制度,在我国行政监管的各个领域,普遍确立大型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法律义务。与此同时,还应当在行政法规中完善合规激励机制,对于拒不履行合规管理义务的企业,固然要追究行政责任,但对于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行政激励,如授予合规资格认证等,在企业因为行政违法而接受行政调查时,给予优先适用行政执法承诺、行政宽大处罚等激励措施。

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在大力推进企业合规从宽制度的改革探索,这一制度在可预期的将来,有可能被确立为正式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检察机关已经就有效合规整改确立了初步的标准。例如,在最高****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涉案企业被要求根据其所面临的合规风险、企业性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等,建立成比例的合规组织,配备相适应的合规管理人员。这标志着我国检察机关开始接受“相称性原则“的基本理念。又如,根据相关的改革文件,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欧小型的评估,应重点关注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控制,对违法人员的及时处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合理配置,管理制度和人力物力的充分保障,监测、举报、调查、处理机制及合规绩效评价机制的运行,持续整改机制和合规文化的形成,等等。这也意味着合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的理念,也得到了相关改革文件的接受。

尽管我国检察机关已经初步确立了适合我国情况的有效合规评价标准,但是,这一标准仍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这一方面,法国反**案件的有效合规标准是具有一定参考借鉴意义的。例如,不仅是合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合规风险识别和合规风险管理方面,也应贯彻相称性原则,根据企业的风险领域、行业特点、业务类型和企业规模,设置相对应的合规整改方案。在这一方面,有必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合规整改模式。目前,实践中已经初步形成了“简式合规”和“范式合规”的模式区分,有必要在此基础上加以细化,使之具有普遍的可**作性。又如,在合规风险识别方面,有必要强化企业的内部调查制度,督促准确地查找**原因,发现管理制度的漏洞和隐患,并根据企业已经暴露的违法**情况,识别出存在违规发现的制度领域和业务环节,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合规整改。再如,在合规风险管理方面,可以根据涉案企业的具体情况,以有效预防**再次发生为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定期风险评估、尽职调查、合规培训、合规沟通等风险防控措施,有选择地采纳包括合规报告、合规举报、合规审计等风险**措施,根据需要适用合规内部调查、处罚责任人员和改进合规管理体系等补救性措施。

当然,法国的有效合规标准主要适用于反**领域,其适用范围略显狭窄,其暂缓**协议制度也仅仅适用于极少数特大型涉案企业,在有效合规整改的经验小编综合来说方面还缺乏基本的数据支持。法国有关部门所确立的有效合规标准,对于事先合规和事后合规都同时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些标准的普遍适用价值。其实,与日常性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不同,检察机关主导的合规整改,需要确立一些专门性和有针对性的有效合规标准。在这一点上,我国检察机关在借鉴吸收法国合理的合规体系建设经验的同时,还应当立足本国国情,通过小编综合来说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成功经验,提炼出越来越成熟的**版本的有效合规标准。这是推进合规从宽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悄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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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实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要管**、从严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保证****、国务院关于**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实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要管**、从严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保证****、国务院关于**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七条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上级**委(**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每年召开专题研究**风廉政建设的**委常委会议(**组会议)和**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性**风**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干部学习**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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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1、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
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责任落实,才能守好土、尽好责。对**和自治区**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到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2、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委抓、**抓、各分管领导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学校**委每年与学校各支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头,不留空隙;

3、落实主体责任,重心在主要领导带头。
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委主要领导切实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动其他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

4、同时,**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坚持把责任检查考核作为推进**委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于个人,有以下几点要求:
1、自觉把修身做人、履职尽责、勤政廉政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理论奠基、道德固本、公正执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五个一”要求,**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才能落到实处。

2、要自觉抓好廉政学习。认真学习**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律法规,定期学习上级有关**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文件资料,以及**“八项规定”和纠正“**”工作会议精神。

3、要自觉落实廉洁规定。认真履行**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和“五个一”要求,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时刻保持自警、自醒、自律,做到洁身自好,光明磊落。认真遵守社会公德,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自觉坚持规矩用权。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原则程序办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做到心口合一,秉公办事,切实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干好工作、为群众服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自觉履职抓好落实。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大力倡导少说多干、务实先干、埋头苦干的“三干”作风,在各项工作任务中,自觉深入一线,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6、自觉坚持开门纳谏。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继续公开举报电话,印发举报投诉卡的同时,积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全面公开工作职责、惠民行动、廉政规定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问题能随时发现,原因能随时查清,隐患能随时消除。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风廉政建设历来是**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历届中.央领导人对**风廉政建设都十分重视。今年1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第十七次中纪委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的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他强调:“准确把握**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充分认识反**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断把**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引向深入。”一个政**、一个国家、一个单位,如果**风不正,**滋生,必然遭到**群众的痛恨,也会给各项工作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影响**的形象,影响事业的发展,影响干群关系,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惩治**,整治**风。然而,在**风廉政建设中,不是单靠领导人讲几句话,有关部门发几个文件就能搞好的。就**风廉政建设本身任务就任重而道远,工作就十分复杂。在现实社会,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受西方某些腐朽思想的影响下,显示出人的两面性,说和做不一致,一面坐在台上大讲反腐倡廉,抓**风建设,抓作风建设,一面在下面置上级的规定不顾,置群众的利益不管,拼命捞官、捞钱,平常满口政治,表面上树形象,一旦事情败露,又总是归结自已平时放松政治学习,忽视思想改造。对于这样的人,群众深恶痛绝,理应严厉打击,警示后人。这些问题存在,不仅老百姓不满,中.央也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管**、从严治**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之心,恪尽兴**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僵化,**停滞,永远不辜负**的信任和期望。”作为一名**,通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领导人员的讲话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结合日常看到、听到的存在问题,在抓**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几点拙见,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一、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扎实学习**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廉政论述、指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加强个人修为,严格执行**的廉政规定以及本行业、本单位的廉政管理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 制定强有力的廉政自律整治措施,让想**、想以身试法的人,不敢轻举妄动,让尊敬守法廉洁奉公的干部,在荣誉、待遇上得到实惠,积极鼓励廉洁从政。三、 利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性教育,廉政自律教育,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要善于借助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活生生的案件宣传教育,用别人的教训警示告诫自己,经常进行自我反思,反思自己在职务晋升、经济收入、子女的工作问题上是否真的廉洁自律,如果自己不廉洁,就不好说别人,说了别人也不会听,甚至还会效仿。四、 加强监督举报工作。作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有不廉洁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帮助,要敢说敢管,不包庇,不袒护,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决不手软,要充分相信和发动群众,搞好群众监督,要注意解决“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不依法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五、 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用好权、掌好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一部分干部,特别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人,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时,忘记自己是一名**,置**和**的利益而不顾,**,中饱私囊,搞钱权交易,做出危害单位和群众利益的事,群众极为不满,给**在群众心目中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廉洁奉公,廉政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六、结合当前的形势,认真加强“小金库”、“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自纠自查工作”。“小金库”是滋生**的根源,铲除了这个根源,杜绝了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和一些人,假借集体名义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丑恶现象,很受大多数职工群众欢迎。在此工作中,因为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必须认真解决好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经常监督检查问题和违犯纪律的行政问责问题,否则,仍有空可钻,有机可趁。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来看,廉政建设任务繁重,困难重重。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加强思想改造,努力提高自己的拒腐防变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以自己的良好言行去感染别人,以严格执行好**的方针政策、各项规章制度来教育、震慑别人,以优秀的廉政典型形象去鼓舞别人,只有这样,**风廉.政建设才能做的更好,**群众对**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满意。

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决定》强调:“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当前**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要把贯彻**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委开展对**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问题的;对违反《**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前沿拓展:

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呵呵,题目真大!
从内因说:是个人信仰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从外因说:需要监督-依法****的违法行为的一整套机制配合,一个人是无能为力的!


2016年12月8日,法国国会通过了《关于提高透明度、反**以及促进经济生活现代化的2016-1691号法案》。该法案沿袭了法国**长米歇尔·萨宾于1993年提交的第一份反**法案,故被称为《萨宾第二法案》。这部法案共有9编,169个条款,涉及对法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货币金融等法律的修订和补充。法案吸收了美国《反海外**法》和英国《反贿赂法》的相关内容,确立了反海外**行为的制度。该法创立了专门的反**机构,确立了强制合规制度,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建立合规机制的义务,并对不建立合规机制的公司确立了法律责任。与此同时,该法还吸取了美国和英国的法制经验,确立了法国式的暂缓**协议制度,允许检察机关与涉嫌**的企业签订和解协议,确立3年考验期,涉案企业在此期限内缴纳罚款,赔偿受害者,并制订或完善合规计划,对于那些考察期满后履行了协议内容的,检察机关将撤销**。

对于有效合规的标准,《萨宾第二法案》仅仅确立了一些原则性的条款。2020年12月,法国国家反**局在小编综合来说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一份“反**指南”,确立了旨在预防**行为的标准。从所发挥的作用来看,该反**指南实际就是一份针对**案件的有效合规标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国正在推进企业合规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了解法国反**领域的合规制度发展情况,特别是反**案件的有效合规标准,无论是对于我国行政机关完善合规监管机制,还是对于我国检察机关确立科学可行的有效合规评估验收标准,都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一、强制合规与暂缓**协议

迄今为止,法国在反**领域负责实施合规制度的国家机构有两个:一是法国国家反**局(AFA),二是法国国家金融检察官办公室(PNF)。根据《萨宾第二法案》,AFA是一个专门负责预防和发现**行为的国家机构, AFA的主要职能是监督企业按照法案的要求建立合规制度,并对合规的有效性加以评估。对于那些未按照法律规定建立有效合规制度的企业,AFA下设的处罚委员会有权对企业及其高管进行行政处罚。与此同时,AFA一旦法案现企业存在**行为,还可以将案件提交检察机关,后者才有权提起公诉。在该法实施之前,法国还设立了国家金融检察官办公室,负责对税收欺诈、金融**和****案件行使检察权。

《萨宾第二法案》创设了强制合规制度。这一制度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行政强制合规制度;二是刑事强制合规制度。所谓行政强制合规制度,是指任何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都负有建立和实施合规制度的义务,并将此作为预防**行为的重要举措。按照该法,任何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应当建立合规制度:一是用工人数达到500人以上,或者隶属于总部设在法国且用工人数达到500人的公司集团;二是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欧元。对于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合规制度的,AFA下设的处罚委员会有权对其处以不超过100万欧元的罚款,并对高管处以不超过20万欧元的罚款。同时,处罚委员会还有权要求企业或高管在不超过三年的期限内,完成合规制度的建立。

所谓刑事强制合规制度,则是指对于那些构成贿赂**的企业,法国**有权判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该法要求建立合规制度。AFA负责监督和协助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并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企业建立和执行合规制度的情况。AFA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企业承担。假如企业没有建立符合要求的合规制度,法国**有权对企业及其高管判处罚金,并对相关人员判处两年以下监禁。

在强制合规之外,《萨宾第二法案》还确立了一种“基于公共利益的司法协议”(CJIP)制度。根绝这一制度,授权检察官与涉嫌**的企业进行协商,后者只要承认被指控的**事实,缴纳了罚款,赔偿了被害人,在考察期内建立或改进了合规计划,检察机关就可以经**批准,作出撤销**的决定。这种基于司法公共利益的协议,通常被称为“法国式的暂缓**协议”。

根据《萨宾第二法案》,检察官与涉案企业达成协议的条件是,企业需要交纳不超过过去三年平均年营业额30%的罚款,并且同意在AFA**下,在第三方**合规监管人的协助下,在三年之内建立或完善合规制度。在那些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中,企业还需要在一年之内按照约定方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在与企业达成上述协议后,检察机关将协议文本提交**,**经过听证程序加以确认之后,和解协议正式生效。在经过不超过三年的考验期之后,经过审核企业履行了协议所确定的各项义务的情况,检察机关认为涉案企业履行了各项义务的,将向**提出申请,放弃对该企业的公诉程序。而假如企业没有遵守协议所确立的义务,检察机关可以向**汇报,由**决定是否恢复公诉程序。

2019年,法国国家反**局和国家金融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有关实施CJIP的法律指南,在小编综合来说该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该项制度的有效实施作出了较为具体详细的解释。该指南规定了CJIP协议提交的程序,明确了达成该协议会给涉案企业和自然人带来的实际收益,确立了协议达成的前提条件。其中,检察官在考虑是否适用CJIP协议时,会充分审查涉案企业是否实施了有效的合规计划,对于那些符合强制合规适用条件的企业,检察官会将其未实施合规计划作为对其作出程序选择或提出从重量刑建议的依据。而对于那些不符合强制合规适用条件的企业而言,自愿实施有效的合规计划可成为一项获得签署CJIP协议的有利条件。与此同时,检察官在考察适用CJIP协议时,还会充分考虑涉案企业与检察官开展合作的情况,例如涉案企业就**行为进行自我报告的自愿性,实施合规内部调查的情况,对被害人的赔偿情况,等等。

二、法国的反**合规标准

无论是强制合规还是暂缓**协议,都需要有相配套的有效合规标准。迄今为止,这种合规标准主要围绕着反**和相关领域的合规管理体系来确立的。相比之下,强制合规制度所提出的是“事先合规”的要求,经过评估,反**机构唯有认定企业实施了“有效的反**合规体系”,才能认定企业履行了强制合规的义务。而暂缓**协议制度则给企业提出了“事后合规”的要求,涉案企业与检察机关达成协议后,唯有按照协议要求实施了有效的合规计划,检察机关才有可能认定企业履行了协议要求,其合规体系达到了合格的要求,并据此向**提出撤销**的申请。可以说,确立一套可**作的有效合规评价标准,是法国有效治理**问题的必由之路。

2016年通过的《萨宾第二法案》,曾确立了企业合规制度的基本原则。根据该法,一个最低限度的企业合规制度包括以下七项制度要素:一是“制定行为准则”,以便定义可能构成贿赂以及其他构成非法交易的行为。行为准则应成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一部分,需要企业通过与企业员工代表的磋商而完成。二是建立“内部预警系统”,以便收集员工提供的有关违法行为线索或者信息。三是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和运营地区,来对企业的贿赂风险加以识别、分析和分级,并定期更新风险评估。四是制定“内部和外部会计控制程序”,以确保会计账簿、会计记录和会计账目不被用来掩盖贿赂行为。这类控制程序可以由企业财务和审计部门完成,也可以由外部会计师完成。五是建立“培训体系”,以帮助那些最接近贿赂风险的高管和员工预防并发现**行为。六是建立“惩处机制”,以惩戒那些违反行为准则的员工。七是建立“内部控制和评价制度”,以审查合规制度的有效性。

2017年,法国国家反**局(AFA)曾发布过一项有关帮助企业预防**的法律指南,试图为企业在反**方面确立可**作的合规指引。2020年12月,在小编综合来说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AFA对上述指南做出了更新和改进,发布了一份全称为《法国反**机构关于帮助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预防和**贿赂、利用影响力交易、公职人员勒索、非法获取利益、挪用公款和**行为的指南》(以下简称为《法国反**指南》)的文件,对在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实施有效的反**合规的标准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法国反**指南》尽管对涉案企业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以成为AFA审查企业合规计划有效性的重要依据。该指南分为三大部分,在确立反**计划的基本原则和三项支柱的前提下,分别对私营企业和公共部门的反**计划确立了较为详细的标准。以下对这些有效合规标准作出简要分析。

(一)反**合规计划的基本理念

《法国反**指南》试图为企业提高认识、预防、发现和**相关****确立必要的措施和程序。该指南将“相称性原则”确立为核心理念,要求企业根据其所面临的合规风险情况来建立反**合规计划,合规风险情况由不同的因素所决定,这些因素可以包括业务活动、产品或服务类型、治理结构、规模、业务部门、营业地点以及不同类型的第三方商业伙伴等。

该指南认为,企业的反**合规计划应建立在三个不可分割的支柱基础上。这三个支柱分别是:(1)高级管理层的反**承诺,包括通过言行举止体现正直和诚实的品质;通过个人交流促进反**计划;投入必要的资源,以建立有效和高效的合规计划;努力督导合规计划的运行;在决策过程中遵守合规计划;对违反行为准则或可能被认定为**的行为,实施适当和相称的**;(2)风险识别,也就是运用风险识别工具,来提升对企业所面临**风险的认识;(3)风险管理,通过有效的措施和程序管理已识别的风险,以预防和发现任何违反行为准则或可能构成**的行为,并实施相应的**。这种风险管理还包括监测和评估相关措施和程序在预防和发现**方面的有效性。

(二) 高级管理层的反**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那些根据公司章程和有效标准履行公司管理职责的高级负责人。在设置董事会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接受董事会的监督,而董事会则负责确保通过适当和有效的反**计划来妥善应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企业任务、展示能力和开展业务方面所作的反**承诺,是任何反**计划的基础。

这种承诺不仅体现在高级管理层在企业内部实施预防和发现**行为的决心上面,还体现在反**资源的适当分配上面。为保证反**计划所包含的措施和程序得到有效的设计、实施和监督,高级管理层应部署与其**风险相适应的适当资源。其一,高级管理层既可以亲自负责反**计划的设计、实施和监督工作,也可以将这些工作委派给其他工作人员。在后一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必须直接向高级管理层进行报告。其二,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其下属工作人员通过经验或接受培训获得必要知识,享有为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足够权力和相关信息。其三,高级管理层应对其反**计划的各项措施和程序的审计结果加以审查,以确保该计划的正常运行。其四,高级管理层应亲自参与执行某些重要的反**措施和程序,例如,对特定的**风险作出识别验证,根据第三方尽职调查结果作出决定,或者对那些违反行为准则或实施**行为的人做出处罚,等等。其五,高级管理层应在企业内部并向第三方商业伙伴传达其反**计划,强调自己对道德和诚信的坚定承诺。其六,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对那些违反行为准则或实施**行为的人,作出适当和成比例的**。

(三)**风险识别

对企业**风险的识别是反**计划的基石,也是对**问题采取预防和检测措施的根据。通过风险识别,企业应对其所存在的**风险作出具体的确认、评估,并采取分级管理措施。

反**计划是一种基于风险的合规管理体系。按照这一体系的要求,企业应对其**风险加以了解和作出评估,并实施适当和相称的措施和程序,以便对这些风险作出有效的管理。

为进行风险识别,企业应定期更新相关文件,以获得对**风险的准确认识;企业应详细分析其管理流程,采取可以真实反映企业实际风险的识别方法;企业应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做出准确的评估,并通过对风险的准确排序,对风险作出有效的管理。

在对**风险作出识别后,高级管理层应提交专门部门进行验证,这种验证在实施之前和每次更新后都要进行。

(四)**风险管理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企业根据对**风险作出确认、评估和优先排序的结果,来设计、部署和实施反**计划。反**计划所包含的措施和程序,应达到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二是对正在发生的合规风险作出监测;三是对所发现的制度缺陷采取补救措施。

1.预防机制

一般而言,针对**风险所采取的预防机制可以包括三项措施:一是制定行为守则和相关程序和政策;二是提高对**风险的认识并采取培训措施;三是对第三方商业伙伴采取尽职调查措施。

所谓行为守则,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是指企业针对管理层和员工所实施的道德规则,也是针对各种可能构成**的不当行为的禁止性规则。这些行为准则应当是清晰、直接和明确的,是高级管理层在企业内部加强反**措施的第一步。这些行为准则应在各个方面对企业内部的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并应尽可能被纳入议事程序之中。其他方面的道德规则和良好实践政策也应被纳入行为准则之中,例如关于规范礼品、赞助、游说、利益冲突管理、招待费用、**以及其他与反**有关的程序。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于企业的行为守则与相关的反**程序和政策,应当确保全体员工易于获取,并在必要时通过适当方式传达给第三方商业伙伴。

提高全体员工对**风险的认识,是预防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履行最高风险职责的员工,都应接受与他们的工作和潜在风险相称的强制性培训。企业可通过风险识别程序来确定目标学员和培训内容。与此同时,企业应保证受训人员了解反**计划的整体架构,确认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特定风险以及适用于这些情况的程序和措施。为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企业应建立对受训人员进行监督和测试的各项指标。

不充分的第三方尽职调查会使企业陷入****的牵连之中,并对其声誉造成损害,对其商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使企业或者其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开展第三方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评估企业在于任何第三方(包括客户、服务提供商、供应商、并购目标、用户和合作伙伴)打交道时发生的风险来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潜在的**风险可能会发生在企业与上述个人或法人实体发生商业联系的过程之中。

当然,尽职调查的性质和彻底性要取决于第三方所存在的风险程度。一般而言,被认为无风险或低风险的第三方群体,可能不需要尽职调查,或者只需要较为简单的尽职调查。而对那些被认为具有更大风险的第三方群体,则需要更为彻底的尽职调查程序,以确保相关交易的安全性。尽职调查可以使用不同方法,包括对开放资源的简单搜索、深入调查以及向第三方发放评估问卷。通过开展尽职调查,高级管理层可以对与第三方是否建立关系、保持关系或者结束当前关系,作出适当的评估。同时,企业应在合同中设立有关反**合规的条款,以便在第三方发生**行为或者不遵守企业反**合规条款时,及时取消或者不再保持有关的业务关系。

2.监测机制

在有效预防**风险之外,《法国反**指南》确立了两项旨在监测合规风险的管理机制:一是内部举报系统,二是内部控制和审计系统。对于这两种系统,该指南都确立了较为具体的有效性评价标准。

所谓内部举报系统,是指企业对那些违反行为准则或可能构成**的行为获取秘密报告的制度。这种举报系统应与企业**风险的性质相契合,鼓励举报人进行善意举报,并对他们进行有效保护。该系统可以由企业自行加以管理,也可以委托合同约定的第三方进行管理,但该第三方必须有能力正确处理报告,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该指南对内部举报确立了一些技术性规则。例如,举报系统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提交报告的渠道,可以是电子邮件、管理软件,也可以是专门的举报平台。这些渠道应当畅通无阻,既可以随时接受组织内部人员的举报,也可以确保第三方易于进行投诉。又如,举报系统应当接受匿名举报,可以通过匿名电子邮件地址或邮政信箱,与举报人保持秘密联系。再如,在接获举报之后,企业应实施一些必要的处理程序,如在组织内部指定一名接受和处理举报的联系人;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被牵连的人等信息加以保密;举报人应遵循程序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来支持其举报事项;企业应根据举报信息或线索调查相关的商业信息和文件;告知举报人有关接受举报、采纳报告内容以及采取后续行动和作出相关时间安排的信息;假如举报没有引发进一步的行动,应将那些容易使人识别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身份的文件信息及时销毁;如果启动自动举报程序,应整个流程符合数据保护的标准;对举报系统的质量和有效性确立评估指标,并将评估结果连同其他报告一并提交高级管理层,等等。

在举报系统之外,企业应建立与**风险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系统。实施该系统的目的有二:一是对企业内部的**行为进行预防和检测;二是对企业反**措施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确定适当的矫正和改进措施。

在理想情况下,内部控制系统可以有三道自动防线:一是事先采取预防性控制措施,以确保决策和交易过程符合企业的反**程序;二是按照特定的时间间隔或者随机地对有关决策或交易采取检测性控制,以确保第一道防线得到适当执行,并确保整个反**程序运转正常;三是采取定期的内部审计措施,以确保控制系统符合组织的要求,得到有效实施,并保持最新的状态。负责第三道防线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性,他们应由高级管理层任命,并向后者报告工作。

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控制和审计控制可以成为发现**问题的首选手段。会计控制系统可确保企业的帐薄、账目和会计凭证不被用来掩盖**问题。这一系统着眼于那些经过风险识别所发现的高风险领域,应当成为企业必须构建的控制系统。在核实服务、付款请求、付款授权和实际付款方面确保责任分离,有助于预防**行为的发生。理想情况下,企业实施会计控制也有三道防线,并遵循与内部控制相同的三道程序。会计控制既可以由组织内部的会计和财务部门加以执行,也可以委托给合格的外部审计师负责实施。

3.补救机制

一旦发现反**计划存在制度漏洞或问题,就需要实施矫正或补救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实施**行为人的**措施;二是对反**文件、信息和方法的记录和存档。

对于已经发现的不遵守行为准则或可能构成**的行为,高级管理层应施加适当的**,对该类**应加以记录,以查明发生违规行为的原因,并防止该行为再次重复发生。高级管理层应在企业内部就该**和相关**进行沟通,同时对被**者采取匿名措施,使其身份不易受到识别。

企业对于其反**计划实施中形成的文件和信息,应执行记录保留和归档系统,以确保创建审计跟踪机制。但该系统应符合数据和隐私保护的标准。企业用于制定反**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方法也应被纳入保留和存档范围。

三、法国反**合规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自《萨宾第二法案》实施以来,法国在反**领域引入了企业合规制度。这种制度建设的基本特征是,通过建立强制合规制度,赋予大型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法律义务,大大推动了日常性合规管理体系(“事先合规”)在众多企业的快速实施。与此同时,通过建立暂缓**协议制度,对那些涉案**的企业建立了合规激励机制,大大推进了“事后合规”体系在这些涉案企业的建立。不仅如此,通过对事先合规和事后合规的实践经验小编综合来说,法国有关部门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有效合规标准”,也就是以“相称性原则”为核心,以“最高层承诺”、“合规风险识别“和”合规风险管理“为三大支柱的有效合规标准。

当前,我国行政监管部门正在大力推进企业合规建设,逐步扩大合规监管的适用范围,将合规激励作为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这在证券期货、反垄断、反洗钱和出口管制等监管领域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在行政监管领域,我国除了继续完善原有的“合规免责”、“合规宽大处罚”、“行政执法承诺”等合规激励机制以外,还可以借鉴法国的制度,引入强制合规制度,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赋予其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法律义务,并对不履行这一义务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目前,在证券期货、数据保护和反洗钱领域,这种强制合规制度已经开始被引入我国法律之中,但是还远远没有得到普遍的适用,也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未来,可以借鉴法国的强制合规制度,在我国行政监管的各个领域,普遍确立大型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法律义务。与此同时,还应当在行政法规中完善合规激励机制,对于拒不履行合规管理义务的企业,固然要追究行政责任,但对于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行政激励,如授予合规资格认证等,在企业因为行政违法而接受行政调查时,给予优先适用行政执法承诺、行政宽大处罚等激励措施。

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在大力推进企业合规从宽制度的改革探索,这一制度在可预期的将来,有可能被确立为正式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检察机关已经就有效合规整改确立了初步的标准。例如,在最高****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涉案企业被要求根据其所面临的合规风险、企业性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等,建立成比例的合规组织,配备相适应的合规管理人员。这标志着我国检察机关开始接受“相称性原则“的基本理念。又如,根据相关的改革文件,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欧小型的评估,应重点关注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控制,对违法人员的及时处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合理配置,管理制度和人力物力的充分保障,监测、举报、调查、处理机制及合规绩效评价机制的运行,持续整改机制和合规文化的形成,等等。这也意味着合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的理念,也得到了相关改革文件的接受。

尽管我国检察机关已经初步确立了适合我国情况的有效合规评价标准,但是,这一标准仍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这一方面,法国反**案件的有效合规标准是具有一定参考借鉴意义的。例如,不仅是合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合规风险识别和合规风险管理方面,也应贯彻相称性原则,根据企业的风险领域、行业特点、业务类型和企业规模,设置相对应的合规整改方案。在这一方面,有必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合规整改模式。目前,实践中已经初步形成了“简式合规”和“范式合规”的模式区分,有必要在此基础上加以细化,使之具有普遍的可**作性。又如,在合规风险识别方面,有必要强化企业的内部调查制度,督促准确地查找**原因,发现管理制度的漏洞和隐患,并根据企业已经暴露的违法**情况,识别出存在违规发现的制度领域和业务环节,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合规整改。再如,在合规风险管理方面,可以根据涉案企业的具体情况,以有效预防**再次发生为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定期风险评估、尽职调查、合规培训、合规沟通等风险防控措施,有选择地采纳包括合规报告、合规举报、合规审计等风险**措施,根据需要适用合规内部调查、处罚责任人员和改进合规管理体系等补救性措施。

当然,法国的有效合规标准主要适用于反**领域,其适用范围略显狭窄,其暂缓**协议制度也仅仅适用于极少数特大型涉案企业,在有效合规整改的经验小编综合来说方面还缺乏基本的数据支持。法国有关部门所确立的有效合规标准,对于事先合规和事后合规都同时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些标准的普遍适用价值。其实,与日常性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不同,检察机关主导的合规整改,需要确立一些专门性和有针对性的有效合规标准。在这一点上,我国检察机关在借鉴吸收法国合理的合规体系建设经验的同时,还应当立足本国国情,通过小编综合来说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成功经验,提炼出越来越成熟的**版本的有效合规标准。这是推进合规从宽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悄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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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实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要管**、从严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保证****、国务院关于**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实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要管**、从严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保证****、国务院关于**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七条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上级**委(**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每年召开专题研究**风廉政建设的**委常委会议(**组会议)和**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性**风**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干部学习**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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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1、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
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责任落实,才能守好土、尽好责。对**和自治区**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到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2、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委抓、**抓、各分管领导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学校**委每年与学校各支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头,不留空隙;

3、落实主体责任,重心在主要领导带头。
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委主要领导切实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动其他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

4、同时,**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坚持把责任检查考核作为推进**委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于个人,有以下几点要求:
1、自觉把修身做人、履职尽责、勤政廉政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理论奠基、道德固本、公正执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五个一”要求,**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才能落到实处。

2、要自觉抓好廉政学习。认真学习**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律法规,定期学习上级有关**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文件资料,以及**“八项规定”和纠正“**”工作会议精神。

3、要自觉落实廉洁规定。认真履行**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和“五个一”要求,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时刻保持自警、自醒、自律,做到洁身自好,光明磊落。认真遵守社会公德,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自觉坚持规矩用权。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原则程序办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做到心口合一,秉公办事,切实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干好工作、为群众服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自觉履职抓好落实。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大力倡导少说多干、务实先干、埋头苦干的“三干”作风,在各项工作任务中,自觉深入一线,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6、自觉坚持开门纳谏。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继续公开举报电话,印发举报投诉卡的同时,积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全面公开工作职责、惠民行动、廉政规定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问题能随时发现,原因能随时查清,隐患能随时消除。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风廉政建设历来是**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历届中.央领导人对**风廉政建设都十分重视。今年1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第十七次中纪委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的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他强调:“准确把握**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充分认识反**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断把**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引向深入。”一个政**、一个国家、一个单位,如果**风不正,**滋生,必然遭到**群众的痛恨,也会给各项工作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影响**的形象,影响事业的发展,影响干群关系,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惩治**,整治**风。然而,在**风廉政建设中,不是单靠领导人讲几句话,有关部门发几个文件就能搞好的。就**风廉政建设本身任务就任重而道远,工作就十分复杂。在现实社会,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受西方某些腐朽思想的影响下,显示出人的两面性,说和做不一致,一面坐在台上大讲反腐倡廉,抓**风建设,抓作风建设,一面在下面置上级的规定不顾,置群众的利益不管,拼命捞官、捞钱,平常满口政治,表面上树形象,一旦事情败露,又总是归结自已平时放松政治学习,忽视思想改造。对于这样的人,群众深恶痛绝,理应严厉打击,警示后人。这些问题存在,不仅老百姓不满,中.央也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管**、从严治**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之心,恪尽兴**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僵化,**停滞,永远不辜负**的信任和期望。”作为一名**,通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领导人员的讲话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结合日常看到、听到的存在问题,在抓**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几点拙见,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一、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扎实学习**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廉政论述、指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加强个人修为,严格执行**的廉政规定以及本行业、本单位的廉政管理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 制定强有力的廉政自律整治措施,让想**、想以身试法的人,不敢轻举妄动,让尊敬守法廉洁奉公的干部,在荣誉、待遇上得到实惠,积极鼓励廉洁从政。三、 利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性教育,廉政自律教育,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要善于借助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活生生的案件宣传教育,用别人的教训警示告诫自己,经常进行自我反思,反思自己在职务晋升、经济收入、子女的工作问题上是否真的廉洁自律,如果自己不廉洁,就不好说别人,说了别人也不会听,甚至还会效仿。四、 加强监督举报工作。作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有不廉洁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帮助,要敢说敢管,不包庇,不袒护,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决不手软,要充分相信和发动群众,搞好群众监督,要注意解决“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不依法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五、 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用好权、掌好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一部分干部,特别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人,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时,忘记自己是一名**,置**和**的利益而不顾,**,中饱私囊,搞钱权交易,做出危害单位和群众利益的事,群众极为不满,给**在群众心目中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廉洁奉公,廉政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六、结合当前的形势,认真加强“小金库”、“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自纠自查工作”。“小金库”是滋生**的根源,铲除了这个根源,杜绝了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和一些人,假借集体名义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丑恶现象,很受大多数职工群众欢迎。在此工作中,因为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必须认真解决好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经常监督检查问题和违犯纪律的行政问责问题,否则,仍有空可钻,有机可趁。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来看,廉政建设任务繁重,困难重重。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加强思想改造,努力提高自己的拒腐防变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以自己的良好言行去感染别人,以严格执行好**的方针政策、各项规章制度来教育、震慑别人,以优秀的廉政典型形象去鼓舞别人,只有这样,**风廉.政建设才能做的更好,**群众对**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满意。

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决定》强调:“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当前**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要把贯彻**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委开展对**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问题的;对违反《**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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