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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在每一次公布过级情况后的几天,地点是:西昌学院教务网——教务系统——(登陆之后)学籍考试报名


成都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成都大学 1978 年经**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点建设的城市型大学。2021 年第 31 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高校。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层次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

学校名称:成都大学

学校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 2025 号

邮政编码:610106

二、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生对象:我校及与我校签订跨校专升本协议的对口专科学校对应专科专业的 2020 届应届专科毕业学生(以获得**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三、选拔方式

1.由我校及对口专科学校在满足选拔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升本学生推荐工作细则,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

2.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三门,包括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专业课,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总成绩 300 分。

3.入伍并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免试进入对应本科专业学习。除此类学生外,我校不开展其他类型的免试录取。

四、招生计划、专科课考试科目及学费标准

五、录取办法

1.依据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各升本专业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2.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按参考人数的 60%比例公示拟录取名单。

3.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 20%公示拟录取名单。

4.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5.若专业录取未满额,我校将剩余计划统筹安排到其他专业,确保招生计划完成。

6.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培养方式及证书发放

1.对已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规定的报到日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2.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 按学分制进行管理。

3.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专升本学生,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院校名称为成都大学,签 章为成都大学。

七、监督机制及咨询申诉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 组,对学校专升本工作负总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好专升本工作。

咨询申诉地址:成都大学行政楼教务大厅

八、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成都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专升本工作的管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条 西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与对口高职院校(以下简称"对口院校")签订专升本工作协议,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

第四条 我校2020年专升本计划由省教育厅批准,包括考试选拔录取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第二章 报名

第五条 申请专升本学生均需报名,填写《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交对口院校。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符合我校2020年专升本报名资格:

对口院校对口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退役士兵),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综合评价优良,完成专科学习阶段所有课程,进入我校本科学习前获得**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

各对口院校应选送不低于对口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人数30%的学生参加专升本报名。

第六条 根据川价函〔2007〕98号文件精神,收取考试报名费80元/人。该费用由对口院校代收后统一转交至我校,用于我校专升本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 对口院校负责报名学生资格核查并在对口院校官网公示核查结果,将符合报名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

第三章 考试

第八条 笔试科目如下表,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日期另行公布。

第九条 专升本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对口院校,按标准化考场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特殊情况可由我校指定具体考点。

第十条 笔试由我校统一命题和制卷,笔试考试范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的考试大纲执行。

第十一条 我校及对口院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

第四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完成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退役士兵单列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6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试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20%。

第十四条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分"对口录取"和"统一录取"两类录取。"对口录取"是指按对口院校专科生基数10%比例录取;"统一录取"是指在"对口录取"基础上,根据录取计划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在阅卷后公布单科笔试成绩录取最低分,单科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的不予录取。录取排序的"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60%+"综合评价"*40%。

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学生学业、能力素质和奖励处罚等三方面构成,评价细则由我校制定,在我校和对口院校官网公布。对口院校负责认定并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

第十七条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报省教育厅备案。我校向学生寄发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在我校西山校区(绵阳市西山南路4号)单独组班培养,专业未达到组班规模的学生编入青义校区(绵阳市青龙大道中段59号)相关班级培养。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升本学生特点制定培养方案。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授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对口院校所修课程可由我校予以学分认定并记入本科阶段课程成绩。

第二十条 我校对专升本学生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按照**的有关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六章 学费与学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按上级审定的本科专业标准缴纳。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按我校在校本科学生相同办法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专升本学生不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申请转专业。

第七章 监督、申诉与咨询

第二十三条 我校和对口院校纪委办公室对校内及对口院校的选拔录取各环节予以全程监督。我校和对口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选拔录取各环节工作,关键岗位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肃开展保密教育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我校将对各对口院校执行情况进行巡查。

各对口院校也应开设举报电话或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治**违规问题。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学生申诉。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专升本有关事宜在我校和对口院校官网及教务处网站公布。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专科与本科学分转换模式,完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制度,确保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平稳有序开展,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第三条 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和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学校各二级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详见附表1。

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领导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第六条 二级学院、对口升入我校的专科院校(以下简称对口专升本院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小组,负责专升本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成绩核算、排序,录取学生的推荐等工作。

第七条 对口专升本院校须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书》,双方学校和四川省教育厅各保存一份。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选送对象

第九条 选送对象:本校及对口专升本院校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第十条 "专升本"学生类型

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一类"学生);

第二类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二类"学生);

第三类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之外的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三类"学生)。

第四章 选送条件

第十一条 选送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处分未解除不得推荐);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第五章 选送计划

第十二条 选送计划为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

第十三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第一类"学生报名人数的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第十四条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第二类"学生报名人数的20%。

第六章 推荐选拔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免试推荐和考核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六条 免试推荐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者。

(二)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国家代表队选手。

第十七条 考核推荐

(一)"专升本"选送方式主要为考试选拔。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校组织选拔考试,结合学生选拔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

文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英语》、数学专业学生不考《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语文》,另加试一门专业课(二)。各专业具体考试课程以学校当年的"专升本"通知为准。专业课(一)为三门核心课的综合课,专业课(二)为两门核心课的综合课。详细科目见考试大纲。

(三)"专升本"选拔考试

1."专升本"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文件执行。

2.按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3.专业课(一),分值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专业课(二)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4.因**原因,选拔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对口专科院校分散实施。

5."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考试成绩由各二级学院或对口专升本院校通知学生本人。

(四)奖励加分:在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奖励(加盖**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奖励(加盖**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五)"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专科阶段在校成绩占40%,选拔考试成绩占60%,合计构成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办法:

校内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对应的分数)*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对口高职院校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分)*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六)排序原则:"第一类"学生不分学校不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拉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二类"学生分学校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所有"专升本"学生(包括"第一类"、"第二类"未录取学生和第三类学生)分学校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排序。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第十九条 考试选拔推荐学生依据总成绩排序后,按计划数1:1划定录取分数线,再按学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录取信息。

第二十条 "专升本"选拨考试单科笔试成绩分值100分的课程低于30分(不含)、分值150分的课程低于50分(不含)的学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

第八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当年秋季开学时,按要求报到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学制两年。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层次应规范填写为"专科起点的本科"。

第二十四条"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核对确认,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 学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十章 纪律

第二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对口升本院校"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应在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和对口升本院校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网站及**

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升入我校的"专升本"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

1.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

2.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

附件1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

附件2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

备注:1.国家规定费用和代收费原则上为每名学生必缴费用,国家规定费用如遇国家标准调整则做相应调整;2.免费师范生的收费标准以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规定为准;3.书籍资料费、卧具费这两项费用由中标商家在新生报到时现场直接向学生收取,学校不代收;4.卧具由学生自愿购买,卧具费按2020年招标价为准;书籍资料费按实际购书的品种和数量结算。

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2.学习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招生人数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我校及跨校"专升本"录取计划按本年度各对口学校各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5%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968名(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7:30止。

2.报名地点

校内"专升本"报名地点在专升本所在二级学院。

跨校"专升本"报名地点由各对口学校确定。

3.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请在西昌学院校园网/机构设置/**政机构/教务处/下载中心/学生下载中下载《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表》。

(2)校内"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由二级学院填写《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盖二级学院院章)、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稿)、报名费收据交教务处。教务处对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跨校"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于6月3日前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安排地点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各对口学校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对口学校统一填报《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于6月3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西昌学院教务处。

(4)报名考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中"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专升本考试费每生收取80元。跨校"专升本"考生考试费的60%由对口学校转账至我校计财处。校内"专升本"考生考试费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交计财处。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文史管艺体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理工农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

每个考试科目各100分,满分共300分。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21日。

2.考试地点:各对口学校校内。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西昌学院统一负责录取。

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选拔采取保送录取、免试入读、考试选拔三种方式,不实行免试推荐。

专升本考试卷面成绩总分低于100分,不予录取。

(二)名额划拨

录取中将15%总计划分为"12%对口计划"和"3%统筹计划"两部分。"12%对口计划"是按对口学校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2%投放计划。"3%统筹计划"依据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进行投放。

(三)专升本总成绩构成

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成绩*30%

"专科阶段成绩"计算方法由各对口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科阶段成绩不超过100分(以百分计)。

(四)录取步骤

1.保送录取

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免试入读录取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入读。

3.考试选拔录取

(1)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录取

因其计划单列,我校对所有对口学校不符合免试入读条件的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进行排序选拔,并按5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应征入伍退役学生按单列计划录取后剩余考生,纳入"12%对口计划""3%统筹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

(2)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录取

因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进行排序选拔,并按2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按专项计划录取后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纳入"12%对口计划""3%统筹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

(3)"12%对口计划"录取

对各对口学校对口本科专业的所有专科参考学生进行"专升本总成绩"排序,根据该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3%统筹计划"录取

对所有对口学校在"12%对口计划"中未被录取考生统一进行"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不包含专科阶段成绩)排序,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分别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专业名称、要求、办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2020年"专升本"学生按西昌学院2018级学费标准执行(详见下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专科专业应与升入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同一专科专业只能升入一个对口本科专业。

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本科分校分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办学地点:除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在西昌学院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办学外,其他专业均在西昌学院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办学。

八、培养方式、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对口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录取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教学班,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我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认定学分并记为本科学分。

"专升本"学生注册后在我校学习两年完成本科学业,按照**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2020年的"专升本"工作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来信请寄: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北校区纪委办公室收,邮编615013

十、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西昌学院北校区教务处

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0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基本条件

1.协议学校对口专业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对口协议学校对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专业对应详见双方学校签订的"专升本"协议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8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校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专升本"申请表》,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

各院校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拟定初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院校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程学分x课程成绩)÷∑专业课程学分)、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复试。各院校复试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对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0%以内。

各对口院校应就复试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平均学分成绩(即初选成绩)以及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和计划单列学生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复试

初选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复试,复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加试《英语专业综合》;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语文》考试,加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加试课程考试时间与对应替换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同。

4.录取办法

(1)"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完成"。学校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复试平均成绩的60%+初选成绩的40%)和"专升本"计划数,综合各院校生源质量,按择优原则,一次性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保送

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保送"专升本"。

(3)免试录取

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院校初审,我校复核,可免试录取:①获市、州及以上****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公章);②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

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4)优先录取。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优先录取:①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②参加上级行政部门举办或发文认可的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挑战杯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③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取得较高水平成果(如专利、省级及以上项目、公开发表的作品或论文等(排名第一));④教育扶贫顶岗支教一年及以上,表现突出,被评为学校"优秀实习生"的学生。

(5)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 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经所在院校推荐、我校审核,可直接推荐参加"专升本"复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贫困学生专项计划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我校"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

(7)参加复试学生的复试平均成绩、初选成绩、"专升本"综合成绩由各协议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学校审定后,拟录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拟录取学生本人可登录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网页查询成绩及录取信息。

四、注册与复查

1.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其他说明

1.学费、考试报名费标准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8号)文件规定。相关收费标准如遇政策变动,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缴纳考试费80元/人。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学籍管理

2020年"专升本"学生须编入我校2018级本科学习,基本修业年限2年,按照对应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统一培养。学生学籍管理按《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7号)文件执行。

3.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按《**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4.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教学部负责实施,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对弄虚作假、考试**或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我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六、本简章由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拓展知识:

前沿拓展:

西昌学院教务网

时间是在每一次公布过级情况后的几天,地点是:西昌学院教务网——教务系统——(登陆之后)学籍考试报名


成都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成都大学 1978 年经**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点建设的城市型大学。2021 年第 31 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高校。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层次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

学校名称:成都大学

学校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 2025 号

邮政编码:610106

二、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生对象:我校及与我校签订跨校专升本协议的对口专科学校对应专科专业的 2020 届应届专科毕业学生(以获得**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三、选拔方式

1.由我校及对口专科学校在满足选拔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升本学生推荐工作细则,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

2.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三门,包括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专业课,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总成绩 300 分。

3.入伍并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免试进入对应本科专业学习。除此类学生外,我校不开展其他类型的免试录取。

四、招生计划、专科课考试科目及学费标准

五、录取办法

1.依据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各升本专业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2.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按参考人数的 60%比例公示拟录取名单。

3.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 20%公示拟录取名单。

4.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5.若专业录取未满额,我校将剩余计划统筹安排到其他专业,确保招生计划完成。

6.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培养方式及证书发放

1.对已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规定的报到日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2.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 按学分制进行管理。

3.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专升本学生,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院校名称为成都大学,签 章为成都大学。

七、监督机制及咨询申诉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 组,对学校专升本工作负总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好专升本工作。

咨询申诉地址:成都大学行政楼教务大厅

八、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成都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专升本工作的管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条 西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与对口高职院校(以下简称"对口院校")签订专升本工作协议,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

第四条 我校2020年专升本计划由省教育厅批准,包括考试选拔录取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第二章 报名

第五条 申请专升本学生均需报名,填写《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交对口院校。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符合我校2020年专升本报名资格:

对口院校对口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退役士兵),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综合评价优良,完成专科学习阶段所有课程,进入我校本科学习前获得**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

各对口院校应选送不低于对口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人数30%的学生参加专升本报名。

第六条 根据川价函〔2007〕98号文件精神,收取考试报名费80元/人。该费用由对口院校代收后统一转交至我校,用于我校专升本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 对口院校负责报名学生资格核查并在对口院校官网公示核查结果,将符合报名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

第三章 考试

第八条 笔试科目如下表,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日期另行公布。

第九条 专升本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对口院校,按标准化考场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特殊情况可由我校指定具体考点。

第十条 笔试由我校统一命题和制卷,笔试考试范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的考试大纲执行。

第十一条 我校及对口院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

第四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完成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退役士兵单列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6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试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20%。

第十四条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分"对口录取"和"统一录取"两类录取。"对口录取"是指按对口院校专科生基数10%比例录取;"统一录取"是指在"对口录取"基础上,根据录取计划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在阅卷后公布单科笔试成绩录取最低分,单科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的不予录取。录取排序的"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60%+"综合评价"*40%。

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学生学业、能力素质和奖励处罚等三方面构成,评价细则由我校制定,在我校和对口院校官网公布。对口院校负责认定并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

第十七条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报省教育厅备案。我校向学生寄发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在我校西山校区(绵阳市西山南路4号)单独组班培养,专业未达到组班规模的学生编入青义校区(绵阳市青龙大道中段59号)相关班级培养。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升本学生特点制定培养方案。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授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对口院校所修课程可由我校予以学分认定并记入本科阶段课程成绩。

第二十条 我校对专升本学生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按照**的有关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六章 学费与学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按上级审定的本科专业标准缴纳。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按我校在校本科学生相同办法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专升本学生不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申请转专业。

第七章 监督、申诉与咨询

第二十三条 我校和对口院校纪委办公室对校内及对口院校的选拔录取各环节予以全程监督。我校和对口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选拔录取各环节工作,关键岗位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肃开展保密教育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我校将对各对口院校执行情况进行巡查。

各对口院校也应开设举报电话或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治**违规问题。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学生申诉。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专升本有关事宜在我校和对口院校官网及教务处网站公布。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专科与本科学分转换模式,完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制度,确保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平稳有序开展,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第三条 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和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学校各二级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详见附表1。

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领导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第六条 二级学院、对口升入我校的专科院校(以下简称对口专升本院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小组,负责专升本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成绩核算、排序,录取学生的推荐等工作。

第七条 对口专升本院校须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书》,双方学校和四川省教育厅各保存一份。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选送对象

第九条 选送对象:本校及对口专升本院校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第十条 "专升本"学生类型

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一类"学生);

第二类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二类"学生);

第三类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之外的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三类"学生)。

第四章 选送条件

第十一条 选送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处分未解除不得推荐);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第五章 选送计划

第十二条 选送计划为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

第十三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第一类"学生报名人数的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第十四条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第二类"学生报名人数的20%。

第六章 推荐选拔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免试推荐和考核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六条 免试推荐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者。

(二)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国家代表队选手。

第十七条 考核推荐

(一)"专升本"选送方式主要为考试选拔。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校组织选拔考试,结合学生选拔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

文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英语》、数学专业学生不考《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语文》,另加试一门专业课(二)。各专业具体考试课程以学校当年的"专升本"通知为准。专业课(一)为三门核心课的综合课,专业课(二)为两门核心课的综合课。详细科目见考试大纲。

(三)"专升本"选拔考试

1."专升本"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文件执行。

2.按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3.专业课(一),分值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专业课(二)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4.因**原因,选拔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对口专科院校分散实施。

5."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考试成绩由各二级学院或对口专升本院校通知学生本人。

(四)奖励加分:在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奖励(加盖**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奖励(加盖**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五)"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专科阶段在校成绩占40%,选拔考试成绩占60%,合计构成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办法:

校内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对应的分数)*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对口高职院校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分)*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六)排序原则:"第一类"学生不分学校不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拉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二类"学生分学校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所有"专升本"学生(包括"第一类"、"第二类"未录取学生和第三类学生)分学校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排序。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第十九条 考试选拔推荐学生依据总成绩排序后,按计划数1:1划定录取分数线,再按学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录取信息。

第二十条 "专升本"选拨考试单科笔试成绩分值100分的课程低于30分(不含)、分值150分的课程低于50分(不含)的学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

第八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当年秋季开学时,按要求报到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学制两年。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层次应规范填写为"专科起点的本科"。

第二十四条"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核对确认,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 学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十章 纪律

第二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对口升本院校"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应在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和对口升本院校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网站及**

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升入我校的"专升本"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

1.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

2.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

附件1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

附件2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

备注:1.国家规定费用和代收费原则上为每名学生必缴费用,国家规定费用如遇国家标准调整则做相应调整;2.免费师范生的收费标准以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规定为准;3.书籍资料费、卧具费这两项费用由中标商家在新生报到时现场直接向学生收取,学校不代收;4.卧具由学生自愿购买,卧具费按2020年招标价为准;书籍资料费按实际购书的品种和数量结算。

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2.学习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招生人数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我校及跨校"专升本"录取计划按本年度各对口学校各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5%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968名(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7:30止。

2.报名地点

校内"专升本"报名地点在专升本所在二级学院。

跨校"专升本"报名地点由各对口学校确定。

3.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请在西昌学院校园网/机构设置/**政机构/教务处/下载中心/学生下载中下载《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表》。

(2)校内"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由二级学院填写《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盖二级学院院章)、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稿)、报名费收据交教务处。教务处对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跨校"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于6月3日前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安排地点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各对口学校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对口学校统一填报《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于6月3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西昌学院教务处。

(4)报名考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中"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专升本考试费每生收取80元。跨校"专升本"考生考试费的60%由对口学校转账至我校计财处。校内"专升本"考生考试费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交计财处。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文史管艺体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理工农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

每个考试科目各100分,满分共300分。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21日。

2.考试地点:各对口学校校内。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西昌学院统一负责录取。

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选拔采取保送录取、免试入读、考试选拔三种方式,不实行免试推荐。

专升本考试卷面成绩总分低于100分,不予录取。

(二)名额划拨

录取中将15%总计划分为"12%对口计划"和"3%统筹计划"两部分。"12%对口计划"是按对口学校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2%投放计划。"3%统筹计划"依据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进行投放。

(三)专升本总成绩构成

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成绩*30%

"专科阶段成绩"计算方法由各对口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科阶段成绩不超过100分(以百分计)。

(四)录取步骤

1.保送录取

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免试入读录取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入读。

3.考试选拔录取

(1)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录取

因其计划单列,我校对所有对口学校不符合免试入读条件的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进行排序选拔,并按5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应征入伍退役学生按单列计划录取后剩余考生,纳入"12%对口计划""3%统筹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

(2)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录取

因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进行排序选拔,并按2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按专项计划录取后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纳入"12%对口计划""3%统筹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

(3)"12%对口计划"录取

对各对口学校对口本科专业的所有专科参考学生进行"专升本总成绩"排序,根据该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3%统筹计划"录取

对所有对口学校在"12%对口计划"中未被录取考生统一进行"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不包含专科阶段成绩)排序,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分别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专业名称、要求、办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2020年"专升本"学生按西昌学院2018级学费标准执行(详见下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专科专业应与升入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同一专科专业只能升入一个对口本科专业。

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本科分校分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办学地点:除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在西昌学院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办学外,其他专业均在西昌学院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办学。

八、培养方式、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对口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录取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教学班,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我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认定学分并记为本科学分。

"专升本"学生注册后在我校学习两年完成本科学业,按照**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2020年的"专升本"工作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来信请寄: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北校区纪委办公室收,邮编615013

十、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西昌学院北校区教务处

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0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基本条件

1.协议学校对口专业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对口协议学校对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专业对应详见双方学校签订的"专升本"协议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8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校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专升本"申请表》,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

各院校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拟定初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院校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程学分x课程成绩)÷∑专业课程学分)、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复试。各院校复试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对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0%以内。

各对口院校应就复试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平均学分成绩(即初选成绩)以及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和计划单列学生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复试

初选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复试,复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加试《英语专业综合》;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语文》考试,加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加试课程考试时间与对应替换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同。

4.录取办法

(1)"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完成"。学校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复试平均成绩的60%+初选成绩的40%)和"专升本"计划数,综合各院校生源质量,按择优原则,一次性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保送

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保送"专升本"。

(3)免试录取

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院校初审,我校复核,可免试录取:①获市、州及以上****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公章);②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

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4)优先录取。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优先录取:①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②参加上级行政部门举办或发文认可的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挑战杯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③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取得较高水平成果(如专利、省级及以上项目、公开发表的作品或论文等(排名第一));④教育扶贫顶岗支教一年及以上,表现突出,被评为学校"优秀实习生"的学生。

(5)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 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经所在院校推荐、我校审核,可直接推荐参加"专升本"复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贫困学生专项计划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我校"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

(7)参加复试学生的复试平均成绩、初选成绩、"专升本"综合成绩由各协议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学校审定后,拟录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拟录取学生本人可登录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网页查询成绩及录取信息。

四、注册与复查

1.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其他说明

1.学费、考试报名费标准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8号)文件规定。相关收费标准如遇政策变动,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缴纳考试费80元/人。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学籍管理

2020年"专升本"学生须编入我校2018级本科学习,基本修业年限2年,按照对应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统一培养。学生学籍管理按《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7号)文件执行。

3.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按《**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4.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教学部负责实施,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对弄虚作假、考试**或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我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六、本简章由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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