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自考本科专业法律
在大学里,一般本科专业叫
:
法学,专科(大专)叫:法律事务或法律专业。自考那里的叫法不同,也是代表不同的成次的,法律与法学
在课程上有区别,至于是什么区别,你自己看那里要求的课程目标大纲吧。
绵阳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公务员热门专业之一
三十岁,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节点。
20岁的你,或许桀骜不驯,骄傲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也或许浑浑噩噩,没有一点人生的规划;
更或许你还在摸着石头过河,在前行的道路上彷徨却倔强地爬行者,扬言我还小大不了从头再来,返回起点再来一次也不算什么!
“想报学历,升大专本科的,快咨询我吧,免费为你解决疑难,不管你报不报,都可以咨询我哟!
解答不收费
13699604347 v x同号
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试科目(分为统考和校考)
统考科目:00249 国际私法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00167 劳动法
00226 知识产权法
00233 税法
校考科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近代史纲要
婚姻家庭法
**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法律文书写作
公证与律师制度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环境与资源保**学
合同法
环境与资源保**学
公司法
专利法
**劳动改造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均可报名。
拓展知识:
自考本科专业法律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2018年司法考试进行了改革,根据**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遵循不动存量做好增量、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实的改革思路,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高等院校学籍(考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属于“老人”,适用第22条的规定,这一规定一直有效。
2018年自考法学还能参加司法考试吗?小编综合来说下来就是:改革后,已经取得考籍和学籍的可以考,如果你是2018年报的名,那么你4月份参加考试了吗?如果你考过了其中一门你就获得了学籍就可以可以考,没有过的话,或者就没有参加4月份的自考,打算10月份的自考就没有用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自考本科专业法律
这个具体看你的一个入学时间来判定,如果你是18年4月28日之前的考生,那么其实你在大三下半学期或者是大四的时候就可以参加司法考试了。
自考本科专业法律
2018年法考改革后,现在基本上报考条件都是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如果你是18年改革之前就报名了自考,选择了法学专业,那么你是可以参加辽宁地区司法考试的;
如果你是18年之后才加入到自考中来,那么你就不能报考辽宁地区司法考试了。根据**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A)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C)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可参加考试,×不可参加考试
∨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含取得双证的专升本)
∨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以上
×法学大专
×法学自考(函授、**校、网络)本科
×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
×政治、行政管理、****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法律特殊规定地区除外
前沿拓展:
自考本科专业法律
在大学里,一般本科专业叫
:
法学,专科(大专)叫:法律事务或法律专业。自考那里的叫法不同,也是代表不同的成次的,法律与法学
在课程上有区别,至于是什么区别,你自己看那里要求的课程目标大纲吧。
绵阳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公务员热门专业之一
三十岁,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节点。
20岁的你,或许桀骜不驯,骄傲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也或许浑浑噩噩,没有一点人生的规划;
更或许你还在摸着石头过河,在前行的道路上彷徨却倔强地爬行者,扬言我还小大不了从头再来,返回起点再来一次也不算什么!
“想报学历,升大专本科的,快咨询我吧,免费为你解决疑难,不管你报不报,都可以咨询我哟!
解答不收费
13699604347 v x同号
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试科目(分为统考和校考)
统考科目:00249 国际私法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00167 劳动法
00226 知识产权法
00233 税法
校考科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近代史纲要
婚姻家庭法
**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法律文书写作
公证与律师制度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环境与资源保**学
合同法
环境与资源保**学
公司法
专利法
**劳动改造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均可报名。
拓展知识:
自考本科专业法律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2018年司法考试进行了改革,根据**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遵循不动存量做好增量、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实的改革思路,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高等院校学籍(考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属于“老人”,适用第22条的规定,这一规定一直有效。
2018年自考法学还能参加司法考试吗?小编综合来说下来就是:改革后,已经取得考籍和学籍的可以考,如果你是2018年报的名,那么你4月份参加考试了吗?如果你考过了其中一门你就获得了学籍就可以可以考,没有过的话,或者就没有参加4月份的自考,打算10月份的自考就没有用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自考本科专业法律
这个具体看你的一个入学时间来判定,如果你是18年4月28日之前的考生,那么其实你在大三下半学期或者是大四的时候就可以参加司法考试了。
自考本科专业法律
2018年法考改革后,现在基本上报考条件都是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如果你是18年改革之前就报名了自考,选择了法学专业,那么你是可以参加辽宁地区司法考试的;
如果你是18年之后才加入到自考中来,那么你就不能报考辽宁地区司法考试了。根据**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A)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C)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可参加考试,×不可参加考试
∨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含取得双证的专升本)
∨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以上
×法学大专
×法学自考(函授、**校、网络)本科
×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
×政治、行政管理、****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法律特殊规定地区除外
原创文章,作者: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ingpinfang.com/6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