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学士学位学历提升怎么报名()

河口学士学位学历提升怎么报名()根据河口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

河口学士学位学历提升怎么报名()

根据河口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0届**、新疆生源(**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2018—2019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人员)人员和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组织定向招聘,以上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和澳门居民中的**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计划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ongying.gov.cn)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本人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hkrsjsy@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6083818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河口区****网(http://www.sdhekou.gov.cn/col/col41914/index.html)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对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河口区****网公布。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河口区****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河口区城区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在河口区****网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河口区****网公示。应聘人员未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成绩查询等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ongying.gov.cn)进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通过河口区****网公布(/col/col41914/index.html)。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点击查看大图)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附件2:

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招聘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报名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信息初审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4.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5.“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

6.“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7.对简章规定的东营户籍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有东营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2月21日之前落户。

8.普通全日制学历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可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性质按照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规定来认定。

9.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应聘?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0.对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11.如何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还须注明专业方向。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例如招聘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方可报考。

特别提醒: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因不主动联系资格初审未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2.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13.“工作经历”如何界定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在**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可视为相应工作经历。

14.“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5.招聘条件中的“服务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年限计算时间如何把握?

招聘条件中的“服务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1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7.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0年2月24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0年2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8.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9.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畅通。

20.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及《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条件要求的户籍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还须在提供《就业推荐表》等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20年2月21日前取得。

21.孕期人员的体检和择岗如何办理?

因孕期导致部分体检项目不做的人员,可参与择岗,不办理聘用手续。待其孕期结束后对未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岗位取消不再递补。

22.五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如何界定?

五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是指:具有五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人员。

23.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24. 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5.**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信息,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6.考试期间,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是否视为**违规行为?

考试期间,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编辑:大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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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口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0届**、新疆生源(**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2018—2019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人员)人员和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组织定向招聘,以上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和澳门居民中的**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计划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ongying.gov.cn)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本人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hkrsjsy@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6083818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河口区****网(http://www.sdhekou.gov.cn/col/col41914/index.html)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对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河口区****网公布。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河口区****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河口区城区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在河口区****网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河口区****网公示。应聘人员未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成绩查询等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ongying.gov.cn)进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通过河口区****网公布(/col/col41914/index.html)。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点击查看大图)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附件2:

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招聘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报名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信息初审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4.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5.“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

6.“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7.对简章规定的东营户籍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有东营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2月21日之前落户。

8.普通全日制学历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可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性质按照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规定来认定。

9.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应聘?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0.对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11.如何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还须注明专业方向。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例如招聘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方可报考。

特别提醒: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因不主动联系资格初审未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2.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13.“工作经历”如何界定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在**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可视为相应工作经历。

14.“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5.招聘条件中的“服务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年限计算时间如何把握?

招聘条件中的“服务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1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7.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0年2月24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0年2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8.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9.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畅通。

20.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及《2020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条件要求的户籍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还须在提供《就业推荐表》等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20年2月21日前取得。

21.孕期人员的体检和择岗如何办理?

因孕期导致部分体检项目不做的人员,可参与择岗,不办理聘用手续。待其孕期结束后对未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岗位取消不再递补。

22.五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如何界定?

五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是指:具有五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人员。

23.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24. 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5.**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信息,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6.考试期间,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是否视为**违规行为?

考试期间,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编辑:大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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