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自考真题(民法自考历年真题)

前沿拓展:

民法自考真题

1、不合理。因共同财产维修所欠修理费,属于共同债务,合伙人均有连带偿还的责任,所以乙无权拒绝偿还全部维修费。如果乙全部承担后,超出自己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无权。《物权法》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丙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无权处分合伙财产。
3、能。有关合伙人内部的规定或者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戊并不知道丙无处分权,且按合理的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属于善意取得!


1. 王某因欠缺专业知识,误将家中明代红木桌椅按一般家具价格卖给了收藏家李某。该合同属于()。

A. 有效合同

B. 无效合同

C. 可撤销合同

D. 效力待定合同

2. 陈某、李某各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王某。现陈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李某有优先购买权,王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B. 王某有优先购买权,李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C. 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李某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某的优先购买权

3. 甲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先交付货物。但在交货前夕,甲派人调查乙的偿付能力,有确切证据证明乙负债累累,丧失支付能力。甲遂暂时不向乙交付货物。甲的行为是()。

A. 违约行为

B.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 行使不安抗辩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4. 某公司为帮助某城镇居民抗洪救灾,允诺捐300万。但此后该公司认为此事的宣传想不大,遂决定撤销该笔赠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合同显示公平,公司有权撤销赠与

B. 赠与财产未交付,公司有权撤销赠与

C. 公司无权撤销赠与,受赠人可以要求支付

D. 公司只需对受赠人为接受赠与所做的准备承担赔偿责任

5. 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

A. 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 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C. 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 请求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

1.C 2.D 3.C 4.C 5.A

拓展知识:

前沿拓展:

民法自考真题

1、不合理。因共同财产维修所欠修理费,属于共同债务,合伙人均有连带偿还的责任,所以乙无权拒绝偿还全部维修费。如果乙全部承担后,超出自己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无权。《物权法》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丙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无权处分合伙财产。
3、能。有关合伙人内部的规定或者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戊并不知道丙无处分权,且按合理的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属于善意取得!


1. 王某因欠缺专业知识,误将家中明代红木桌椅按一般家具价格卖给了收藏家李某。该合同属于()。

A. 有效合同

B. 无效合同

C. 可撤销合同

D. 效力待定合同

2. 陈某、李某各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王某。现陈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李某有优先购买权,王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B. 王某有优先购买权,李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C. 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李某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某的优先购买权

3. 甲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先交付货物。但在交货前夕,甲派人调查乙的偿付能力,有确切证据证明乙负债累累,丧失支付能力。甲遂暂时不向乙交付货物。甲的行为是()。

A. 违约行为

B.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 行使不安抗辩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4. 某公司为帮助某城镇居民抗洪救灾,允诺捐300万。但此后该公司认为此事的宣传想不大,遂决定撤销该笔赠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合同显示公平,公司有权撤销赠与

B. 赠与财产未交付,公司有权撤销赠与

C. 公司无权撤销赠与,受赠人可以要求支付

D. 公司只需对受赠人为接受赠与所做的准备承担赔偿责任

5. 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

A. 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 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C. 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 请求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

1.C 2.D 3.C 4.C 5.A

拓展知识:

统招专升本 免费一对一报考指导、院校选择、专业规划,赠送全套专升本考试资料
专业老师为您指导统招专升本 帮您规划如何报名、选择院校、专业规划、保证100%拿证,现在预约即可获赠一整套专升本考试资料
请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来完成此表单。
填写您当前所在的省份

原创文章,作者: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ingpinfang.com/55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