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升本有哪些学校(杭州专升本可以报考哪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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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份余杭仓前中学考教师编吗

余杭区是“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是杭州城市建设发展的“新中心”。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2.2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745.3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69亿元,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位居省市前列。入选“2021**县域综合实力百强榜”,位列全国第五、全省第一。为落实教育奋进计划,紧扣打造“城市新中心、余杭好教育”总体目标,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创建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65人,其中普高37人,职高5人,初中83人,小学14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二、招聘对象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2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3.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2)大学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毕业生;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下同)。5.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二)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4.杭州市范围内(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下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符合上述1、2两项条件的培训机构教师,也可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后续余杭区招聘教师相关公告。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二)年龄在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3)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的人员;(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5)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五)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六)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含13个区县(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七)应届生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在职教师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四、报名(一)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9时—11月30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请问杭州的公务员每年是什么时候招考

1.杭州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杭州市(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市、淳安县、桐庐县,下同)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报考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为浙江省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报考人员的户籍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3)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

(5)全国部分重点院校(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录用系统查询)设置法律专业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组织、村委会正职满2年,或任副职满3年,或任正、副职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8年12月27日。在普通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在村任职时间不能计入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规定的任职年限。

3.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属于《浙江省**机关录用**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林业系统**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2.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学历要求,须具有招考职位报考资格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要求在任村**组织、村委会正、副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受过处分。

4.报考**、**、林业系统**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以上,报考**类、法律类专业的职位可放宽到4.5以上;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部分招考职位(专业)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12月27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09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杭州市各级机关按职位招考录用公务员,不实行保留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

(一)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08年12月27日0时—2009年1月3日24时。

网址:http:// gwy.zjrs.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专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在公**录用系统分别公布至前一天24时全省各职位(专业)的报名人数。

时间:2009年1月4日0时-1月9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时间:2009年1月10日0时-1月1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2时。

时间:2009年1月16日9时—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时间:2009年2月15日9时-2月20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2009年1月16日-1月20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委(**工委)推荐书〔可向所在乡镇(街道)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2009年2月18日—2月19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具体内容

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664名公务员。其中,市级机关考试录用707名,区、县(市)机关考试录用763名,乡镇机关考试录用19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1.杭州市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杭州市(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市、淳安县、桐庐县,下同)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p>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全国部分重点院校设置法律专业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全国部分重点院校名单可登陆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查询。

上述招考范围对象报考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浙江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②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①②人员中目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自2011年度起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

2.区、县(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上城区、下城区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

5.截至2011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和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机关录用**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4日以后出生)。

2.须具有各职位报考资格要求的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1)报考各级**、**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2)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除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1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1年1月4日。

我市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发〔2008〕170号)规定,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时间:2011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

网址:(浙江省公**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2011年1月7日、1月11日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前一天的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时间:2011年1月11日0时—1月16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时间:2011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12时。

时间:2011年1月23日9时—1月27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时间:2011年3月5日9时—3月13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1年1月17日—1月21日。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持乡镇(街道)**委(**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11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全市各级机关招考(除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和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外)公务员的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申论》或《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0—3: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或B卷)

4:10—5:00《心理测评》(限报考**、林业系统

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职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大纲》为准,笔试内容可参考《浙江公**综合教材》。《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实行加分。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均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林业、**、**系统**警察职位招考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5名及以上的按1:4比例确定。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报考市**局及六城区分局和市**、**系统**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由市**局和市**、市**组织实施。报考萧山区、余杭区及县(市)****警察和区、县(市)森林**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当地**和农林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招考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和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4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市级由各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区、县(市)及以下机关由各地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除特警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该招考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考察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对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职位人员的考察则按《浙江省**机关录用**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可以在该招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程序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上报**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乡镇(街道)机关定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区、县(市)、乡镇(街道)机关定向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考的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录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公布。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1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全国部分重点院校设置法律专业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1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1月4日—1月10日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1月2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经审核后免缴考试费。

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警察体检采用新的标准,取消了身高和体重的限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13.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招考政策”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查询。

本公告由**杭州**组织部、杭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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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份余杭仓前中学考教师编吗

余杭区是“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是杭州城市建设发展的“新中心”。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2.2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745.3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69亿元,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位居省市前列。入选“2021**县域综合实力百强榜”,位列全国第五、全省第一。为落实教育奋进计划,紧扣打造“城市新中心、余杭好教育”总体目标,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创建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65人,其中普高37人,职高5人,初中83人,小学14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二、招聘对象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2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3.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2)大学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毕业生;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下同)。5.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二)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4.杭州市范围内(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下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符合上述1、2两项条件的培训机构教师,也可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后续余杭区招聘教师相关公告。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二)年龄在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3)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的人员;(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5)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五)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六)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含13个区县(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七)应届生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在职教师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四、报名(一)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9时—11月30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请问杭州的公务员每年是什么时候招考

1.杭州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杭州市(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市、淳安县、桐庐县,下同)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报考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为浙江省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报考人员的户籍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3)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

(5)全国部分重点院校(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录用系统查询)设置法律专业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组织、村委会正职满2年,或任副职满3年,或任正、副职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8年12月27日。在普通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在村任职时间不能计入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规定的任职年限。

3.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属于《浙江省**机关录用**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林业系统**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2.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学历要求,须具有招考职位报考资格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要求在任村**组织、村委会正、副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受过处分。

4.报考**、**、林业系统**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以上,报考**类、法律类专业的职位可放宽到4.5以上;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部分招考职位(专业)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12月27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09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杭州市各级机关按职位招考录用公务员,不实行保留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

(一)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08年12月27日0时—2009年1月3日24时。

网址:http:// gwy.zjrs.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专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在公**录用系统分别公布至前一天24时全省各职位(专业)的报名人数。

时间:2009年1月4日0时-1月9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时间:2009年1月10日0时-1月1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2时。

时间:2009年1月16日9时—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时间:2009年2月15日9时-2月20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2009年1月16日-1月20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委(**工委)推荐书〔可向所在乡镇(街道)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2009年2月18日—2月19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具体内容

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664名公务员。其中,市级机关考试录用707名,区、县(市)机关考试录用763名,乡镇机关考试录用19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1.杭州市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杭州市(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市、淳安县、桐庐县,下同)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p>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全国部分重点院校设置法律专业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全国部分重点院校名单可登陆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查询。

上述招考范围对象报考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浙江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②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①②人员中目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自2011年度起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

2.区、县(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上城区、下城区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

5.截至2011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和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机关录用**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4日以后出生)。

2.须具有各职位报考资格要求的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1)报考各级**、**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2)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除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1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1年1月4日。

我市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发〔2008〕170号)规定,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时间:2011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

网址:(浙江省公**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2011年1月7日、1月11日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前一天的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时间:2011年1月11日0时—1月16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时间:2011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12时。

时间:2011年1月23日9时—1月27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时间:2011年3月5日9时—3月13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1年1月17日—1月21日。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持乡镇(街道)**委(**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11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全市各级机关招考(除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和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外)公务员的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申论》或《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0—3: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或B卷)

4:10—5:00《心理测评》(限报考**、林业系统

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职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大纲》为准,笔试内容可参考《浙江公**综合教材》。《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实行加分。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均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林业、**、**系统**警察职位招考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5名及以上的按1:4比例确定。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报考市**局及六城区分局和市**、**系统**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由市**局和市**、市**组织实施。报考萧山区、余杭区及县(市)****警察和区、县(市)森林**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当地**和农林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招考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和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4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市级由各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区、县(市)及以下机关由各地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除特警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该招考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考察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对报考**、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警察职位人员的考察则按《浙江省**机关录用**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可以在该招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程序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上报**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乡镇(街道)机关定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区、县(市)、乡镇(街道)机关定向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考的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录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公布。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1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全国部分重点院校设置法律专业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1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1月4日—1月10日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1月2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经审核后免缴考试费。

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警察体检采用新的标准,取消了身高和体重的限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13.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招考政策”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录用系统查询。

本公告由**杭州**组织部、杭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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