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美术专升本学费(济宁学院专升本美术学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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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木纹漆应用案例,南平木纹漆价格和仿木纹漆工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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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福水福地,难舍难分南平。道南平路不平,行舟纵马若平川。昔日工业创伟绩,今朝五南仍丰功。八山一水一分田,一**溪万重青。地沃水甜茶粮仓,江灵山美物产丰。南平木纹漆在南平园林景观和景区的应用,也为南平的发展增添了几分姿色。

南平木纹漆施工

福建南平木纹漆施工步骤,大致就分为三步,底漆+面漆+拉木纹。实际看着非常简单,但是**作起来还是要有方法的。关于底漆,基层不管是钢结构、镀锌管或者水泥墙体,都要保证平整无裂缝,才能开始做木纹漆的底漆。另外如果是不锈钢的话,需要先用砂纸把表面打磨一下,然后刷一遍界面剂,再做木纹漆。底漆的话,没有要求,只要均匀覆盖基层即可。如果是小面积做,可以滚涂木纹漆底漆。但如果是大面积的话,还是喷涂比较快一点。

关于面漆的话,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面漆不能等干透,要在刷完面漆之后,立刻用工具拉木纹,如果等面漆干透,拉木纹是非常费力的,并且效果也不好。所以面漆计量要手工刷。当然如果你人工做够多的话,前面喷涂,后面几个工人一起做,能赶得及的话,也是可以喷涂的。

如果有要求是包工包料,那价格还是不固定的,首先看基层的难易程度,如果是非常细小的圆管或者很高的混凝土墙面,需要搭脚手架施工,那人工费用可能就比较高一点,包工包料大概在80元一平左右。如果距离较远,并且面积不是很大,那南平木纹漆的打包价可能也在70元左右一平。如果是上万平的木纹漆项目,基层还比较容易做,那可能50元左右一平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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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木纹漆做法

南平仿木纹漆价格分析

南平被千百万**群众称为“小**”。清澈见底的河水如玉带似的绕城而过,宏伟的楼房仿佛是层层叠叠的梯田。眺望远方,像**的山城风光。如果你想靠近自然的香,不如就到武夷茶园深处,到桃园,到梅园,深深的呼吸,感受草木的清新。南平木纹漆在南平的应用,也为南平的发展增添了几分姿色。

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公布

南平市教育局公布

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

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一起看具体内容

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五年制高职招生文件和《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时间

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所有志愿不允许修改。2023年起,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和确认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方便考生报考,并组织专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当地教育**予以指导和把关。

2.所有考生需认真填写 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通讯方式变化没及时更正造成无法联系、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人的责任。

3.考生及监护人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招生规定、院校招生简章、南平市招生委员会以及各县(市、区)招**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选择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并签订确认表 ,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并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因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及监护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及监护人自负。

4.凡报考需面试学校、专业的考生,考生必须自行了解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5.凡报考职业院校招生计划中有特别要求(身高、视力等)的学校、专业,考生结合身体情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注意事项:未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的“2023年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在南平市不具有招生资质。2023年我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采取网络填报志愿、线上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以南平市中考招生系统公布为准,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招生宣传和承诺。

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可登录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的“南平市职业院校招生信息平台”专栏()查看。

二、录取原则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是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参考依据。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门负责五年制高职院校、三年制中职学校的录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学院预备**班、技工学校的录取管理。

三、录取办法

1.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南平市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由南平市教育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当地县(市、区)教育招生**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按6月28日-7月2日线上填报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录取),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3.南平市招委会根据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的志愿,分设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两个批次组织录取。五年制高职院校(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于7月下旬组织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一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招生院校登录南平中考中招系统进行录检,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到南平市教育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实行集中时间计算机网上录取的方式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通过南平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5.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招生录取系统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后果影响录取由招生院校负责。

四、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

(一)第一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投档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2023年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 初中应届毕业生 ,根据2023年南平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 分划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另行通知。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艺术设计类(代码:5501)、表演艺术类(代码:5502)、民族文化类(代码:5503)、体育类(代码:5703)、公共服务类(代码:5903)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专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闽教办学〔2021〕4号”文件精神执行。2023年五年制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另行通知。

纳入我市招生计划的面试提前批的高职院校于6月15日前提交学校相关专业面试工作的函(含面试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电子文档与加盖公章PDF版报送我局高职科,提交面试合格学生名单截至7月15日,作为提前批录取依据。不再接收7月15日之后高职院校自行补面试合格名单。

3.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在达到五年职高职院校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方案如下:

第一轮投档 (面试提前批) :需面试院校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轮投档 (常规志愿批) :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南平**学院预备**班按院校1:1投档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参与第二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招生录取工作由南平**学院负责解释。电话:0599-8080170。

(三)第二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别提醒:已被招生院校线上投档确认录取的考生, 其他院校不得再录取 ,一旦发现,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五、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

(一)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

1.常规志愿录取(含面试提前批)

(1)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各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录检等各环节,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2)面试提前批与常规志愿批不组织现场集中录取。招生院校对考生确定录取审核无误后打印录取花名册,经办人签字后寄回我局高职科。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招生院校,及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市招委会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剩余计划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和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考生(符合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自行与高职招生院校联系报名,招生院校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拟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电子文档与加盖公章PDF版报送我局高职科确认录取。

特别提醒:已被五年制高职院校线上投档录取的考生,若自行放弃录取,只能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剩余计划线下征求、补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招生院校在录取前向南平市教育局领取南平市中考中招系统账号和密码,在规定录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录检,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到我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和学校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招考信息”公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与意向就读的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咨询。

3.网上录取结束后,个别招生院校仍有少量剩余计划,报经南平市教育局同意后,允许自主补录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学校经过审核后,拟录取的名单及电子文档于各校开学后的两周内统一到南平市教育局高职科办理录取审批相关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六、其他事项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应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务必令行禁止,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严禁无资质招生 ,不具备高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高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无资质招生一律不准招生;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承担。 二是严禁有偿招生 ,职业院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并支付费用,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 三是严禁虚假宣传 ,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或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恶意诋毁其他职业院校。 四是严禁挂靠学籍 ,中职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不得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不得为非中职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办理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学籍。 五是严禁生源封锁 ,省内市域、县域间不得实施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在填报志愿、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锁或限制提供本地以外的其他职业院校招生信息。初中学校或教师不得封锁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招生信息,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职业院校招生规定的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取消其招生资质;对所涉及的个人,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低聘用岗位等级、取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二)建立联系制度。经批准今年在我市招生的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要明确招生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人和招生咨询电话等,对外公布并做好招生咨询。

附件: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注:1.具体日程如有调整,以正式通知为准;

2.考生填报志愿网址(“常规志愿填报”和“征求志愿补报”均为同一网址):。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3.院校招生录取网址:。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来源:南平市教育局

福建农林大学2022普通**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已发布

福建农林大学

2022年普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农林大学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以及**、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创办于1936年,经过8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共建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1.高等学校全称及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2.学校代码:10389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5.学校地址:设有福州市金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旗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63号、安溪校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南平校区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兴华二路296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网址:(学校)

(招生办)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三条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考生须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报考条件;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外语成绩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招生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海洋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科学类、生物信息学、生物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态学、生态学(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轻化工程、农学、园艺、园艺(中外合作办学)、植物保护、茶学、林学类、园林、蜂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水产养殖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闽台合作项目)。

8.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动画、交通运输专业。

9.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学(闽台合作项目)、管理科学、商务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闽台合作项目)、土地资源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档)。

第七条 认可符合**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八条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范围内,凡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内蒙古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各省2022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九条 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按相关省份规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如仍同分的,再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闽台合作专业录取时也按此规则执行。

第四章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可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 学校部分专业2022年按大类招生,每个专业大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大类招生实行分段式培养,即第一阶段为专业基础教育,按大类设置课程,第二阶段为专业培养,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等在大类范围内选择专业。

第十五条 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面向户籍在定向县(市、区)、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的考生招生。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注册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后定向回户籍县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详见闽教学〔2013〕17号文件要求)。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13〕176号、252号,闽价费〔2015〕201、286号,闽价费〔2017〕243号等相关文件,如学费标准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农林大财字〔2008〕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立足学生需求,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严家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等涵盖“奖、助、贷、勤、缓、免、补”的资助体系,多层次、多方位满足贫困生的求学梦想,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按新规定执行,学校也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其他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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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漆的话,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面漆不能等干透,要在刷完面漆之后,立刻用工具拉木纹,如果等面漆干透,拉木纹是非常费力的,并且效果也不好。所以面漆计量要手工刷。当然如果你人工做够多的话,前面喷涂,后面几个工人一起做,能赶得及的话,也是可以喷涂的。

如果有要求是包工包料,那价格还是不固定的,首先看基层的难易程度,如果是非常细小的圆管或者很高的混凝土墙面,需要搭脚手架施工,那人工费用可能就比较高一点,包工包料大概在80元一平左右。如果距离较远,并且面积不是很大,那南平木纹漆的打包价可能也在70元左右一平。如果是上万平的木纹漆项目,基层还比较容易做,那可能50元左右一平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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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局公布

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

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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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五年制高职招生文件和《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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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所有志愿不允许修改。2023年起,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和确认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方便考生报考,并组织专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当地教育**予以指导和把关。

2.所有考生需认真填写 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通讯方式变化没及时更正造成无法联系、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人的责任。

3.考生及监护人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招生规定、院校招生简章、南平市招生委员会以及各县(市、区)招**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选择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并签订确认表 ,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并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因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及监护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及监护人自负。

4.凡报考需面试学校、专业的考生,考生必须自行了解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5.凡报考职业院校招生计划中有特别要求(身高、视力等)的学校、专业,考生结合身体情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注意事项:未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的“2023年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在南平市不具有招生资质。2023年我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采取网络填报志愿、线上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以南平市中考招生系统公布为准,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招生宣传和承诺。

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可登录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的“南平市职业院校招生信息平台”专栏()查看。

二、录取原则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是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参考依据。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门负责五年制高职院校、三年制中职学校的录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学院预备**班、技工学校的录取管理。

三、录取办法

1.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南平市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由南平市教育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当地县(市、区)教育招生**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按6月28日-7月2日线上填报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录取),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3.南平市招委会根据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的志愿,分设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两个批次组织录取。五年制高职院校(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于7月下旬组织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一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招生院校登录南平中考中招系统进行录检,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到南平市教育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实行集中时间计算机网上录取的方式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通过南平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5.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招生录取系统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后果影响录取由招生院校负责。

四、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

(一)第一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投档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2023年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 初中应届毕业生 ,根据2023年南平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 分划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另行通知。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艺术设计类(代码:5501)、表演艺术类(代码:5502)、民族文化类(代码:5503)、体育类(代码:5703)、公共服务类(代码:5903)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专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闽教办学〔2021〕4号”文件精神执行。2023年五年制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另行通知。

纳入我市招生计划的面试提前批的高职院校于6月15日前提交学校相关专业面试工作的函(含面试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电子文档与加盖公章PDF版报送我局高职科,提交面试合格学生名单截至7月15日,作为提前批录取依据。不再接收7月15日之后高职院校自行补面试合格名单。

3.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在达到五年职高职院校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方案如下:

第一轮投档 (面试提前批) :需面试院校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轮投档 (常规志愿批) :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南平**学院预备**班按院校1:1投档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参与第二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招生录取工作由南平**学院负责解释。电话:0599-8080170。

(三)第二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别提醒:已被招生院校线上投档确认录取的考生, 其他院校不得再录取 ,一旦发现,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五、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

(一)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

1.常规志愿录取(含面试提前批)

(1)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各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录检等各环节,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2)面试提前批与常规志愿批不组织现场集中录取。招生院校对考生确定录取审核无误后打印录取花名册,经办人签字后寄回我局高职科。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招生院校,及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市招委会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剩余计划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和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考生(符合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自行与高职招生院校联系报名,招生院校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拟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电子文档与加盖公章PDF版报送我局高职科确认录取。

特别提醒:已被五年制高职院校线上投档录取的考生,若自行放弃录取,只能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剩余计划线下征求、补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招生院校在录取前向南平市教育局领取南平市中考中招系统账号和密码,在规定录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录检,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到我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和学校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招考信息”公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与意向就读的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咨询。

3.网上录取结束后,个别招生院校仍有少量剩余计划,报经南平市教育局同意后,允许自主补录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学校经过审核后,拟录取的名单及电子文档于各校开学后的两周内统一到南平市教育局高职科办理录取审批相关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六、其他事项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应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务必令行禁止,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严禁无资质招生 ,不具备高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高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无资质招生一律不准招生;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承担。 二是严禁有偿招生 ,职业院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并支付费用,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 三是严禁虚假宣传 ,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或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恶意诋毁其他职业院校。 四是严禁挂靠学籍 ,中职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不得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不得为非中职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办理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学籍。 五是严禁生源封锁 ,省内市域、县域间不得实施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在填报志愿、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锁或限制提供本地以外的其他职业院校招生信息。初中学校或教师不得封锁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招生信息,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职业院校招生规定的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取消其招生资质;对所涉及的个人,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低聘用岗位等级、取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二)建立联系制度。经批准今年在我市招生的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要明确招生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人和招生咨询电话等,对外公布并做好招生咨询。

附件: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注:1.具体日程如有调整,以正式通知为准;

2.考生填报志愿网址(“常规志愿填报”和“征求志愿补报”均为同一网址):。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3.院校招生录取网址:。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来源:南平市教育局

福建农林大学2022普通**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已发布

福建农林大学

2022年普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农林大学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以及**、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创办于1936年,经过8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共建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1.高等学校全称及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2.学校代码:10389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5.学校地址:设有福州市金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旗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63号、安溪校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南平校区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兴华二路296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网址:(学校)

(招生办)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三条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考生须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报考条件;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外语成绩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招生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海洋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科学类、生物信息学、生物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态学、生态学(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轻化工程、农学、园艺、园艺(中外合作办学)、植物保护、茶学、林学类、园林、蜂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水产养殖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闽台合作项目)。

8.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动画、交通运输专业。

9.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学(闽台合作项目)、管理科学、商务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闽台合作项目)、土地资源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档)。

第七条 认可符合**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八条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范围内,凡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内蒙古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各省2022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九条 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按相关省份规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如仍同分的,再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闽台合作专业录取时也按此规则执行。

第四章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可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 学校部分专业2022年按大类招生,每个专业大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大类招生实行分段式培养,即第一阶段为专业基础教育,按大类设置课程,第二阶段为专业培养,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等在大类范围内选择专业。

第十五条 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面向户籍在定向县(市、区)、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的考生招生。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注册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后定向回户籍县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详见闽教学〔2013〕17号文件要求)。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13〕176号、252号,闽价费〔2015〕201、286号,闽价费〔2017〕243号等相关文件,如学费标准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农林大财字〔2008〕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立足学生需求,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严家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等涵盖“奖、助、贷、勤、缓、免、补”的资助体系,多层次、多方位满足贫困生的求学梦想,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按新规定执行,学校也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其他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好了,关于南平美术专升本学费(济宁学院专升本美术学学费)和南平美术专升本学费(济宁学院专升本美术学学费)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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